第三节 知青州
一、 “轻重之权”
皇祐三年(1051年),范仲淹接替富弼,以户部侍郎知青州,兼淄潍等州军安抚使。时值河北水灾,大量流民涌入青州,这不仅使青州的治安形势严峻,还导致粮价上涨,出现了饥荒,所以范仲淹一到任就急需处理流民和饥荒问题,从事赈灾工作。他在写给韩琦的信中说:
某上巳日方至青社,继富公之后,庶事有伦,守之弗坠。但岁饥物贵,河朔流民尚在村落,因须救济。数日间入城者六七千人,无非饥穷。某来未已,二麦须稔,方可复苏。四向亦有寇盗,齐博间稍炽。 (55)
赈灾的关键是解决粮食问题,即必须提供充足的粮食供应,平抑物价。为此,范仲淹在继解决杭州饥荒问题之后,又运用“轻重之权”,成功解决了青州的饥荒问题。据朱熹的《五朝名臣言行录》记载:
范文正公镇青社,会河朔艰食。青之舆赋,博州置场纳,青民大患辇置之苦。公戒民纳价每斗三锾,给钞与之。以书与博守,遣官挽金诣博坐仓,以倍价招之。赍巨榜数道,介其境则张之,且戒曰:“郡不假廪,则寄僧舍可也。”至则贸者山积,不五日遂足,而博斛亦衍;斛金尚余数千缗,按等差给还之。青民因立像祠焉。 (56)
北宋的粮食储备有固定的地点和仓库,按朝廷的规定,农户必须将税粮送往指定地点的粮仓,运送费用自理,此谓“支移”,若农户不愿自己运送则出钱由官府运送,此谓“脚力钱”。“支移”制度无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导致有粮仓之地因粮食大量聚集而粮价较低,而无粮仓之地则粮价较高。而青州无粮仓,农户的税粮要交到博州(今聊城)纳场,农民大受辇置之苦。待到纳粮之日,范仲淹让青州农民按照正常年景的粮价交钱给官府,以现款代粮,然后派人携款去博州以高于当地粮价一倍的价格就地购粮,很快就完成了纳粮任务,即使这样,青州农民的纳粮款仍有剩余。这样做,既免去了百姓的辇运之苦,又增加了青州的粮食供给,平抑了物价,而且范仲淹还把剩余的纳粮款退还给农民,农民深受其益。为此,青州人建祠立像纪念他。
图26 山东省青州市“三贤祠”内的“范公亭”
范仲淹在处理荒政问题方面所表现出的杰出才能,是他关心民众疾苦的民本主义政治思想的体现。他曾对仁宗说:“臣出处穷困,忧思深远,民之疾苦,物之情伪,臣粗知之。” (57) 正因为忧思民之疾苦,所以他一直关注赈灾事业。早在明道二年,江、淮、京东大灾,范仲淹就强烈呼吁朝廷赈灾,并亲自安抚江、淮,“所至开仓廪,赈乏绝,毁淫祀,奏蠲庐舒折役茶、江东丁口盐钱”。 (58) 事后又言“八事”,力陈务本节俭之意,得到仁宗好评。
在此之前,吴遵路亦在崇州(通州)赈灾,据史载:
遵路至崇州,即令转市吴中米以备岁俭,已而果大乏食,民赖赈济,自他州流至者亦十全八九。
范仲淹安抚江、淮时,对吴遵路的赈灾经验非常欣赏,于是以右司谏身份“荐遵路为郡得古人之风,乞以遵路救灾事迹颁诸州为法,并付史馆”。 (59) 皇祐二年,范仲淹在杭州通过“救荒三策”成功救灾。这次在青州,他又灵活运用古老的“轻重之权”成功赈灾。这表明,范仲淹以民本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结吸收前人及同代人赈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赈灾实践,形成了丰富而有效的荒政思想。
二、 与世长辞
范仲淹晚年老病缠身,他在任职各地的谢上表中,都曾向仁宗坦言自己的病情。在青州任上,他的病情不断加重,于是在青州不到一年就上书仁宗,称“自谓得君,未尝避事,险易一志,周旋四方”。但如今病情严重,已“力不支持”,故又曰:
今守东齐,方面亦重,救灾御寇,敢不尽心?而年高气衰,日增疾恙,去冬以来,顿成羸老,精神减耗,形体尪弱,事多遗忘,力不支持。 (60)
可见范仲淹此时已心力交瘁,再也无法应对青州的繁剧政务,遂请移颍、亳闲郡,获准知颍州。皇祐四年(1052年)春正月,范仲淹抱病徙颍州,五月二十日行至徐州病逝,享年六十四岁。富弼在《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中记载:
皇祐四年夏五月二十日甲子,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范公以疾薨于徐。吏走驿马,以公丧闻,天子感慨,不一御垂拱殿朝,特赠兵部尚书。太常考行,谥文正。录孤赙物,悉用加等。中外士大夫骇然相吊以泣,至于岩壑处逸,无不痛惜之。 (61)
图27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万安山范文正公陵园内的范仲淹墓
根据其生前遗愿,范仲淹卒后没有归葬苏州范氏祖茔,而是于同年十二月一日壬申,由其遗孤葬于河南洛阳县尹樊里之万安山下,这里也是其母谢氏的安葬之地。范仲淹病重时,宋仁宗曾遣使赐药问候;既卒,仁宗为此嗟悼者久之,辍朝一日。因范仲淹临终所上《遗表》“无所请”,没提什么(私人方面的)请求,仁宗遣使问其家属还有何可提;既葬,仁宗又亲篆其碑曰“褒贤之碑”,极尽哀荣。因范公一生“为政忠厚,所至有恩。邠、庆二州之民与属羌皆画像立生祠。及其卒也,羌酋人数百为举哀佛寺,哭之如父,三日而去” (62) 。
范仲淹一生勤俭,身无余财,家无宅舍,乃至没后无以为殓。据钱公辅的《义田记》记载:“(范)公虽位充禄厚而贫终其身,没之日,身无以为殓,子无以为丧,唯以施贤活族之仁遗其子而已。” (63) 富弼的《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亦称,范公没后“殓无新衣,友人醵资以奉葬。诸孤亡所处,官为假屋韩城以居之”。 (64)
图28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万安山范文正公陵园内的范仲淹雕像
范仲淹在徐州临终前写有《遗表》,这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篇文章。《遗表》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情感是非常丰富和感人的。其中主要对仁宗的信任和眷顾表达了深切的感恩之情,感念“主恩之难忘”;对自己一生的经历进行了简要的回顾和总结,表达了忠于国家社稷的平生志愿和“决知圣道之可行”“不信贱官之能屈”的坚贞情怀;向仁宗叙说了自己的严重病情,表达了面对病魔的无奈和坦然,也表达了与仁宗“永绝再瞻之望”的痛苦和不舍;对自己“起于诸生,历此华贯,雨露泽于数世,圭组焕于一门”的人生成就深感荣幸;对几次重大政治事件如景祐党争、西北御边、庆历新政等再次申明了自己的看法;对未能“复横山之壤”表达了深深的遗恨;对自己跌宕起伏、艰苦备尝的从政生涯无怨无悔。
《遗表》所关心的只是国家的治道和命运,以及对仁宗恪守为君之道的劝谏,而对自己和子女家人没有提出任何请求,这表现了一代忠良的高风亮节和忧国忧民的拳拳之心。对此,富弼在《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中称,范仲淹“遗奏不干私泽,此益见其始卒志于道,不为禄仕出也”。 (65)
(1) 程应镠:《范仲淹新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55页。
(2) 《长编》卷一百五十,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3) 方健:《范仲淹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5页。
(4) 《长编》卷一百五十三。
(5)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
(6)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68页。
(7)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45页。
(8) 《范文正公文集》卷六《依韵酬邠州通判王稷太博》,《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5页。
(9) 《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81、483页。
(10) 李裕民:《范仲淹、范纯仁诗文辑考》,《第三届中国范仲淹国际学术论坛论文集》,2009年11月,第194页。
(11) 《长编》卷一百五十七。
(12) 《长编》卷一百五十七,庆历五年十月辛酉。
(13) 《长编》卷一百五十七,庆历五年十一月丁亥。
(14) 《长编》卷一百五十七,庆历五年十一月乙未。
(15)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八《邠邓州谢上表》,《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71页。
(16)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依韵答贾黯监丞贺雪》,《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5、56页。
(17)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依韵答提刑张太博尝新酝》,《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18)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依韵和提刑太博嘉雪》,《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8页。
(19) 《范文正公文集》卷八《皇储资圣颂》,《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47页。
(20)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依韵答提刑张太博尝新酝》,《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21) 《范文正公文集》卷六《酬李光化见寄二首》,《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6页。
(22) 《范文正公文集》卷六《依韵酬李光化叙怀》,《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23) (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八,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3页。
(24)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览秀亭诗》,《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25) 《范文正公文集》卷六《献百花洲图上陈州晏相公》,《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112页。
(26) 《范文正公文集》卷六《依韵答王源叔忆百花洲见寄》,《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页。
(27)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七《让观察使第一表》,《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55页。
(28)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依韵答提刑张太博尝新酝》,《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29)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中元夜百花洲作》,《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30) 《范文正公文集》卷三《览秀亭诗》,《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31) 同上。
(32) 参见《长编》卷一百四十六,庆历四年二月戊申。
(33) 《范文正公文集》卷八《岳阳楼记》,《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68—169页。
(34) 《年谱》庆历八年。
(35) 王瑞来:《范仲淹三至杭州考实》,《浙江学刊》1992年第2期。
(36) 《长编》卷一百六十六,皇祐元年二月辛巳。
(37)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一《官政一》。
(38)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事始》。
(39) (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一百六十二《荒政从言四·三权》。
(40) (宋)阮阅:《诗话总龟前集》卷五《自荐门》。另见(宋)俞文豹:《清夜录》。
(41) 《年谱》皇祐元年。
(42) (宋)程颐、程颢:《二程集》之《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3—114页。
(43)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78页。
(44)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范仲淹传》。
(45)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一《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页。
(46) (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71—172页。
(47)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一《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页。
(48) 《言行拾遗事录》卷一,《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793页。
(49)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范仲淹传》。
(50) (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七之二。
(51) 《宋元学案》卷三《高平学案》。
(52) 《宋元学案》卷三《高平学案》。
(53) 《范文正公尺牍》卷下,《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38页。
(54)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三《义田记》,《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78页。
(55) 《范文正公尺牍》卷中《与韩魏公》,《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16页。
(56) (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七之二。
(57)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七《让观察使第三表》,《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60页。
(58) 《长编》卷一百十二,明道二年七月甲申。
(59) 《长编》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月辛亥。
(60) 《范文正公文集》卷二十《陈乞颍亳一郡状》,《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01页。
(61) 《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2页。
(62) 《年谱》皇祐四年。
(63)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79页。
(64)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一《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页。
(65)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一《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