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君权的思想——董仲舒与黄宗羲
事实上,中国自古以来从未中断过对限制权力这一课题的思考。首先应当提到的就是儒家思想中的“天”的概念。超越性的“天”是君主(天子)的政治正当性的保障。但是,儒家的“天”的超越性并不像西欧那样源自于神。孟子援引“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太誓》)就是主张天子所遵从的“天”是源自于民意的。换言之,就是君主必须担负起对民众的义务,若非如此,人民就拥有抵抗权,可以对暴君实施易姓革命。
其次,作为“内圣外王”之学的宋代道学,在余英时看来,道学以“内圣”为特征,但是其终极目的不在于让人人成为圣贤,而是重建合理的人间秩序的“外王”之学。 (11) 朱子将上古的“三代”之治树立为“道统”,其目的就是在于“致君行道” (12) ,迫使同时代的君主追求理想的“三代”之治所体现的“道”。
因此,梁启超在比较了儒家与法家之后,才会说若以西方的权利义务的规范来衡量的话,法家中的君主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儒家中的君主则在讲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义务 (13) 。既然君主的正当性是以儒家意识形态为基础的,那么就不得不受到儒家民本主义理念的约束。
民本思想的理念在各个时代中以各种不同的形态被用以制约君权,在此试以董仲舒与黄宗羲为例加以说明。
1. 限制君权的“天人相与”说
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定了儒学作为体制意识形态地位。董仲舒因此得以利用儒家民本思想来构建限制君权装置。董仲舒还利用易经中的阴阳交替的原理将自然与政治社会直接挂钩,创造出一套“天人合一”的理论来限制君权。
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从儒家民本思想的立场出发,展开论述了其独特的“天人相与”的政治思想。据他的解释,“王”字正如其字形,横的三画代表着天、地、人,中间的竖意味着贯通天地人三者,王正是贯通天地人三者的存在。董仲舒说道:“王者,天之所予也;其所伐,皆天之所夺也”,君主的正当性是由天所予的。而君主是否具有正当性则是看其是否安民乐民:“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
但是,同是民本思想,董仲舒的主张与先秦时代的民本思想却有很大不同。先秦的孟子强调“天”的意志是“民意”的体现,而在董仲舒的主张中,作为君主的正当性源泉的“天”的意志不是通过“民意”,而是通过“灾异”来体现的。
董仲舒说道:“天人一也。……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春秋繁露·阴阳义》),将阴阳思想与人间社会直接联系起来。同时,在他看来,“天地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重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是故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春秋繁露·循天之道》),阴阳达到均衡状态的“中”与“和”乃是理想状态,相反,自然的灾异则是“天”对政治社会混乱的惩罚,意味着对君主的警告乃至对其正当性的否定。董仲舒以自然的灾异来体现天的意志,试图以此牵制君主的权力,在他的时代,面对君主的强权,天灾可以说是唯一可以限制君主的有效因素。
当然,从近代的眼光看来,这种迷信式的牵强附会的解释将先秦儒家思想中具体地体现为民意的“天”加以抽象化和神秘化,可以说是一种后退。 (14) 因为,孟子思想中“民视、民听”所代表的“民意”是直接体现绝对的“天意”的,而董仲舒所主张的天意却被自然灾异所替代,意味着董仲舒的民本思想中的“民”的要素的后退。
然而,如果换一个视角来看,“民视、民听”所代表的“民意”究竟由谁来代表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衡量标准,因此它往往会被胜者作为自我正当化的理由 (15) 。相对于此,作为抽象的天的意志具象,自然灾异却是十分明确易懂的。在董仲舒的时代,天灾对于君主来说具有绝对的“天之刑”的约束力,比起无告之民,通过自然灾害所表现出来的“天”之怒,对天子显然更具有效力。因此,从制约政治权力的有效性来说,董仲舒的主张反倒比从理念的角度强调君主应具有的德行和道义用以约束君主的孟子更具有现实的操作性。 (16)
董仲舒的“天人相与”说,从政治上利用神秘的阴阳思想赋予了儒家制约君权的思想以一定的效力。有人评价董仲舒的“灾异”之说是“直接以君主的权力为对象而设定的,从这一点上来说,起到了类似于后世的宪法的作用” (17) 。这一评价令人想起韦伯的“巫术的信仰是中国分配统治权力的宪法基础的一部分” (18) 的论断。当然,如何评价董仲舒的方法并非本书的目的,笔者在此要指出的是,董仲舒不仅认识到制约君权的必要性,同时还在现实的政治中构思出具体的方法。在他的思考中,作为《周易》的根本的阴阳思想被作为牵制君主强权的重要思想资源。
2. 《周易》与《明夷待访录》(https://www.daowen.com)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则将儒家的民本思想推进了一大步。被梁启超称为“中国的卢梭”的黄宗羲同样以儒家民本思想和《周易》为背景,却不借由神秘的“灾异”说,甚至不用借由具有超越性的天,完全是从现实政治社会的制度层面上展开他的民本思想。《明夷待访录》中的黄宗羲的主张可以说是以儒家思想史中前所未有的激进方式提出的。
在谈到君主时,黄宗羲以极其激烈的言辞批判君主,他说道:“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明夷待访录·原君》)。在谈到臣下时,他说道:“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在黄宗羲看来,通过易姓革命推翻暴君的周武王是圣人,而主张易姓革命的正当性的孟子之言乃是圣人之言。但是,易姓革命毕竟是抵抗暴政的非常手段。为了使限制君权成为常态,黄宗羲提出了他的分权法。他认为,“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明夷待访录·置相》)。此处的“官”者,首先意味着宰相。通过宰相的摄政可以将天子的权力相对化。不仅如此,天子之位世袭,而宰相传贤,废除了保障贤明的宰相制度后,就再也没有限制和修正不贤的君主的权力了。
在选贤制度被废止已久的情况下,黄宗羲进一步构想了“学校”制度。他主张“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明夷待访录·学校》),黄宗羲所主张的学校制度被赋予了限制和监督君主权力的功能,“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在黄宗羲的构想中,学校的校长(“祭酒”)地位与宰相相等,君主以下官员每月到学校,“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明夷待访录·学校》)。同样,各地方郡县也设学校,郡县官僚就弟子列,“师弟子各以疑义相质难”。这里的“公其非是于学校”“各以疑义相质难”甚至令人想起西方的议会制度。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黄宗羲主张的背景中的易的思想。《明夷待访录》的内容都是专门讨论政治的,其正文中没有涉及《周易》,因此该书与《周易》的关系没有引起关注,但实际上该书作者黄宗羲自始至终都强烈地关注着易。
《明夷待访录》中的“明夷”二字原本就是一个卦名,乃“明入地中”之意,象征“光明殒伤” (19) 。正如黄宗羲自己在序中所言,这本书写于转折期前可称为“明夷”即黑暗的时代。黄宗羲自比为圣人周武王向其请教天地大法的箕子,正在等待明君的来访(“待访”),并对即将到来的“大壮” (20) ,即“大者壮”的强盛之世充满期待,从而写下了这本书。
黄宗羲也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周易》研究大家,他认为“易,圣人之书也。所以明斯道之变易,无往不在也” (21) 。对于黄宗羲来说,通过《周易》可以明宇宙万物之“道”。通过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等著作我们可以看到易的思想贯穿于他的哲学之中。而最直接地表现了黄宗羲关于“通”的政治思想的当属他的《泰卦讲义》 (22) 了。
“泰训通,否训塞。只‘通’、‘塞’二字,足尽古今治乱之故。是故有天下者,小民祁寒暑雨,日闻于上,臣下嘉言罔攸伏,天下气脉自相流通,便是至治之世。若当輓近之时,人情隔碍,道路以目,弊政訾俗,共知其非,人不敢指。即一家父子兄弟之间,情义亦自柴栅,只缘上官骄亢,僚属卑谄,以至于此。卑谄与不卑谄,君子、小人于此分途。君子自然直言敢谏,小人自然阿誉曲从。故治天下,以亲君子远小人为急务。《泰卦》所言皆是此意”。 (23)
若从《周易》中的“泰、否”视角重新审视《明夷待访录》,我们就能对“明夷”与黄宗羲期待的“大壮”有进一步的体认,在他看来,现实政治社会中的“明夷”具体体现为“人情隔碍”,对于弊政人不敢指,处于内小人外君子的“否”的阻塞状态之中。为了实现天下气脉流通,迎来“大壮”,其急务就在于“亲君子远小人”,内君子而外小人。
《明夷待访录》的杰出之处不仅在于将民本思想推到极致,同时还在于具体地提出设立“宰相”“学校”等制度对君主官僚进行限制,这一系列的制度构想都是为限制君权、官权,最终实现“通则久”——“天下气脉自相流通”的“至治之世”的政治。可以说这种制度论在儒家政治思想中是极其匮乏的,因而更显其珍贵。
以激进的方式发展民本思想的《明夷待访录》,被后世高度评价为革命之作,受到清末启蒙知识分子的大力推崇。但是,如果我们从《周易》的角度去看黄宗羲的“君臣”论、“学校”论的话,就必须承认这些都是从传统的自然法思想中推导出来的。《周易》所体现的传统的自然法思想规定了上下、君臣关系的相对性乃是自然之理,而支持黄宗羲革命性思想的正是这种传统的自然法思想。在此意义上,考虑到黄宗羲的思想背景中的《周易》,我们应该说《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的主张不仅不是革命性的,反而是忠实地继承了儒教传统政治哲学的正统。而此书的最大意义就在于,黄宗羲将民本思想推向了极致,并明确地提出从制度上限制君权的构想。
由上可知,从孟子到董仲舒、黄宗羲,历代的儒者都以民本思想为出发点,各自从不同的角度摸索制约君权的方法。的确,他们的思想中并没有产生权力间相互制衡的想法,但是,都同样地构想了防止暴政限制君权的方法。也就是因为有这样一种限制君权的思想传统,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才能够很快地理解西方的立宪主义的制度和思想,并积极地宣扬西方的议会制度。这是因为在限制政治权力的必要性这一问题意识上东西方是相同的。也正因如此,除了与近代的价值观相背驰的董仲舒,孟子与黄宗羲的思想成为近代知识分子的宝贵思想资源而被不断援引并与西方的近代思想相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