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视野下的法治与正当性
2026年03月08日
第六章 现代视野下的法治与正当性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说,近代的严复和梁启超基于中国政治思想传统背景对西方的法治思想与宪政的理解进行了再诠释。他们对法的理解与关于法的主张既以近代性为前提,同时又有着深厚的传统思想基础。
严复及其前后的包括从郑观应到章炳麟等不同政治立场的近代知识分子们对西方的宪政制度的理解离不开中国政治传统中的“通”的意识。本书通过对严复和梁启超的考察显示了他们的法治宪政观的中国特色。首先,“上下一心”“君民一体”等传统的政治话语通过严复的“真君民”与“治者与被治者的同一性”的自治等主张而被脱胎换骨,得以近代化;近代西方的议会制度也在中国社会的政治现实中被作为将放任政府改造为有责任政府并对其进行监督、实现政治上的“通”的制度保证,这种再诠释同时凸显了西方议会制度在制衡权力之外的,调和政治社会中不同力量、群体间不同利益的功能。梁启超则在吸收了西方自然法思想的基础上,受日本法学家的启发,从近代自然法的角度出发第一次对中国的法理学史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提出了近代意义上的儒法思想相结合的中国的法治思想。
严复、梁启超等人作为近代的启蒙思想家,在对形成中国近代的新的法传统作出了决定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再诠释又为东西方文化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他们的主张既是对传统的法思想、政治思想的近代化,又可以定位于中国政治思想传统的延长线上。思想家们在向西方寻求真理的同时,又不妄自菲薄,以淬炼的态度对待自身的传统,为后人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思想经验。(https://www.daowen.com)
同时,他们的思索绝不是历史中的昙花一现,反之,这种在东西方政治、法思想间充满张力的实践可以说开启了东西方文化间对话的思想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