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科学分类(从柏拉图到密尔)
按照文德尔班的计划,其修订起点是从根本上对传统欧洲体系中的科学实际分类作出批评。在所有主要的德国大学中,这些学科被区分为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22)然而,文德尔班认为,这种形式的二分法是“不幸的”。(23)历史地看,科学划分的哲学问题在希腊哲学的柏拉图式辩证法、物理学和伦理学中能找到源头。(24)紧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用自己的逻辑体系改变了知识的分类,数个世纪以来,形式逻辑和科学的分类已齐头并进。即便进入现代早期,莱布尼茨也会像柏拉图那样将科学领域划分为“三大块”:物理学、道德科学和逻辑学。然而到了19世纪,这种分类早已被抛弃,而精神和自然的断裂得到支持,这种分裂主要是笛卡尔知识论的结果。基于对自然科学的机械研究,人们对“内在”心灵和外在“肉体”的认同成功地转化成了全部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在英格兰,边沁(Bentham)把身-心科学划分成了躯体学和灵物学;而在法国,安培(Ampere)则采纳了宇宙学和精神学的方案;在德国,黑格尔的《哲学全书》则将科学划分为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25)1843年,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出版了两卷本的《逻辑体系》(The System of Logic),该书根据归纳和演绎范畴编排,这种做法肯定了上述基本区分。密尔的作品于1849年译成德语,并在学术界变得异常重要,同时也为自然和精神科学的区分提供了逻辑辩护。(26)到文德尔班1894年演讲之时,自然和精神区分的系统有效性早已被遗忘,它的延续更多取决于习俗和传统,而非严格的概念审查。
斯特拉斯堡演讲的目的在于揭示整个笛卡尔传统摇摇欲坠的结构,从而根据更加现代的知识论原则重新定义科学。文德尔班认为,传统上对于“自然和精神的二分具有实质意义”(27)。换言之,其分类原则基于被研究对象的内容而非形式。根据这个学科模型,自然科学只是那些处理自然物体的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地质学、气象学等等。相比之下,精神科学则是处理人类生活事物的科学:历史学、道德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在这个方案中,自然科学关注的是外在而有形的自然世界,而精神科学关注的则是内在的、反思性的心灵世界。文德尔班认为,这整个分类系统的思想源头可以追溯到约翰·洛克,他“把笛卡尔的二元论简化为主观的公式:外部和内部的知觉,即感觉和反思”(28)。然而,随着19世纪后期心理学研究的发展,洛克认识论的逻辑基础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新的心理科学难以被纳入这个过时的科学系统所规定的范畴之中:“从其主题的角度看,心理学只能是一门心灵的科学。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被描述为其他全部心灵科学的基础。而从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的角度看,其整个方法论步骤则完全是自然科学的。”(29)由于其作为一种采纳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心灵科学的独特地位,心理学蔑视传统学科的分类结构。在正式的演讲中,文德尔班打算展示“产生此种困难的分类缺乏系统的基础”,正如他所说的,把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必然区分开的并非它们的“实质性(substantive)差异”,而是它们的研究目的。(30)
接着,文德尔班展示了自然科学(无论其研究对象为何——不管它是否与物体的运动、物质的变化、有机生命的发展乃至想象、情感和意志的过程相关)总是共享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发现现象背后的规律。另一方面,心灵科学则有着截然不同的目的,即“为时间范围内某个特定现实中的单独且大致广泛的过程提供一个完整而详尽的描述”(31)。它们试图揭示现实中的独特元素:个体的传记、某个国家的历史,某种语言、宗教、法律秩序、文学创作、艺术或者科学的本质属性。文德尔班认为,这两种方法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形式-逻辑层面,而非实质(substantive)-经验(empirical)层面。在此基础上,由于其错误的认识论前提,科学传统中的笛卡尔二元论已无法立足。文德尔班小心翼翼地表明,物体不能仅仅因为它“外在”于意识而被确认。对象并非简单的“所与”,而是我们理性意识的产物。因此,自然不能被视为存在论上的绝对物,而必须被看作是心灵官能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把经验划分为“内在”和“外在”,或者将其归入感知和反思所需存在论基础从来不存在。正如康德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中主张的:“我们的知识在心灵中存在两个基本源头:第一个是接受表象(对印象的接受性)的能力,其次是通过这些表象(概念的自发性)认识对象的能力。对象经由第一个条件而给予我们,经由第二个条件,对象与给予我们的表象在思维中建立联系(仅靠心灵的决定)。”(32)康德解释说,知识的结果来自知觉或感性能力和反思或思维能力的持续互动。“若无感性,对象无法给予我们,若无反思,则无法思考对象。概念无认知是空的,认知无概念是盲的。”(33)康德的先验逻辑不仅为呈现在我们感性(洛克的白板理论)中关于对象的经验知识提供了批判,还是这些知识的先天条件。当文德尔班从19世纪晚期科学和哲学的角度解读康德时,他知道,复兴康德知识论真正需要的是对思维形式的批判,而不仅仅是对知觉内容的批判。
跟随康德的原理图,文德尔班不仅根据研究对象或者经验内容,还根据知识论目的来划分科学。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对建立在实质区分上的欧洲科学传统提出了新的质疑。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有着相似的目的吗?它们的方法是否存在任何比较的方法论基础,或者存在任何哲学上的统一性?文德尔班通过把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分别描述为“对一般规律的探究”和“对特定历史事实的探究”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在形式逻辑的话语中,第一种科学旨在作出普遍而无可置疑的判断;另外一种科学则旨在作出特定的断言命题。因此,这种区分与人类理解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关系相联系,苏格拉底认为这种关系乃全部科学思维的基本关系:即普遍与个别的关系。”(34)现代自然科学以牺牲特殊性为代价强调普遍性,因为与自然科学相联系的技术统治导致了各个研究领域的惊人进步,许多理论家便试图把这些方法用于社会、道德研究的领域,而非将其局限在物理现象中。身处这种改革实践传统中的密尔在其《逻辑体系》第六章《论道德科学的逻辑》中评论道:“道德科学的落后状态只能通过应用物理科学的方法(并加以适当扩展和概括)才能弥补。”(35)他的计划是证明同一种形式的逻辑如何可用于不同的科学。
历史地看,逻辑的整个发展过程都预设了普遍而无可置疑的命题形式。全部科学研究和验证都旨在得出一般、普遍的有效概念。在其《哲学史教程》中,文德尔班证明了,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对自然的普遍研究,这导致众人对自然科学发展的诸多哲学沉思。然而,他也注意到,人文科学的进步和历史研究的方法问题上则明显缺少相称的思考。在19世纪,随着奥古斯特·孔德、亨利·托马斯·巴克尔和密尔等人的工作,哲学家们开始把自然科学的原理用于历史、政治、美学和其他人文学科的研究之中,并以此来纠正这种不平衡状态。然而,在对传统科学体系的修正过程中,这些哲学家却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统统归入同样的哲学逻辑形式之下。在他们的分类系统中,实证主义被确立为各种科学的基础科学,文德尔班对这种进展持拒斥态度。
通过对逻辑史作出批判,文德尔班试图消除各门科学在元逻辑层面上一致的实证主义主张,进而认为每一个知识领域都要求自己独特的逻辑形式。文德尔班指出:
在探索实在知识的过程中,各经验科学要么寻求自然规律形式的普遍性,要么寻求从历史的角度加以定义的结构下的特殊性。一方面,它们关注的形式总是保持不变。另一方面,它们又关注真实事件独特、内在定义的内容。前面的学科乃通则科学,后面的学科乃过程的科学或者事件的科学。通则科学关注的是事件的不变性。如果我可用一些新的技术术语讨论的话,则科学思想在前一种情况下是通则的,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是个案的。(36)
通则科学和个案科学的显著特征如下:
1. 普遍而无可置疑的判断 1. 独特的断言判断
2. 实在的不变形式 2. 实在的独特的、自我决定的内容
3. 普遍的 3. 特殊的
4. 理念(柏拉图式的):用现代 4. 个别的存在,事情,事件
术语讲,自然律
5. 知识论目标:规律 5. 知识论目标:结构
6. 抽象 6. 知觉
7. 通则的科学 7. 事件的科学
8. 自然科学 8. 精神科学(37)
这种根据知识论目的和追求的分析和分类绝不旨在对实际研究作出准确描述。文德尔班的标准被认为是“形式逻辑的”,而非“内容-实际的”原则。特别地,文德尔班并不打算以任何方式规定他的逻辑范畴;相反,他的哲学诉求是方法论上的清晰度。文德尔班充分意识到实验室的生物学家和档案馆里的史学家并不打算从逻辑学家的分类学角度重新思考他们的专业任务。学术研究仍将快速推进,哲学家们的苛责并不会产生影响。然而,文德尔班争辩说,这种研究的合理性及其真值不能留给跨学科论辩,而必须从哲学上加以确定。哲学家可能无法评估气象调查的有效性,但他们肯定能够判断这种研究的逻辑连贯性。通过对科学方法论问题的高度关注,文德尔班希望在后黑格尔危机状态中确保哲学获得新的地位。重新对学科之间的模糊界限澄清之后,文德尔班试图证明哲学的适当角色是知识论的,而非经验的或者实践的。
在此基础上,文德尔班坚持表明,通则(nomothetic)研究和个案(idiographic)研究的真实对比实际上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s)的问题。因此,他认为,没有任何科学资料本质上是通则的;相反,只有诉诸研究人员更多的关注,数据才能归类为通则的。同样,文德尔班认为,并不存在本质上是“历史的”事实或事件。赋予拿破仑的滑铁卢之战(与昨日天气形成对比)历史意义的并非其内在重要性,而是“它与生活中一些高标准价值之间的关系”(38)。正如他一再强调的,“通则”和“个案”这两个类别只是参考性的,而不是绝对的区分:“自然科学研究与历史研究之间的差异仅在问题涉及事实的认知用法——或理论用法时才会出现。”(39)换言之,“事实”并非存在论层面的“所与”,而是意识中认知综合的产物。自从康德证明了真理并非建立在观念与外在对象的对应关系上之后,独断论的唯物论幻象也随之坍塌,以对象为中心的知识论也受到了质疑。
为了反对实证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文德尔班认为真理并非寓于我们知觉的经验世界中的客观存在,而是某种先验的观念,就像柏拉图的形式或者康德的绝对命令一样,它们代表了某种绝对的规范。文德尔班写道:“真理要求的是与意识无关的有效性本身……这种有效性的哲学观念总是指向超越了经验主体的知识过程。真理的有效性独立于所有容易犯错和不断进步的主体的行为。数学真理在任何人想到它之前很久就是有效的,即便个人错误地拒绝而不同意它,它也是有效的。”(40)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哲学家需要在描述存在的事实判断和描述价值的非事实判断之间作出区分。第一种判断能够决定某个物体是“白色的”,而后一种判断则能够将其确定为“好的”(41)。对文德尔班而言,存在和有效性这两个领域(有时候又被他称为“实在世界”和“价值世界”)无法在更高的范围内加以调和。它们代表了每种形式的知识的局限性,这些限制以哲学尝试提出解决这种矛盾的问题而展现出的困惑为标志。
多数学科分类方案的问题在于,它们要么忽视存在与价值的基本区分,要么试图在一种方法中统一各门科学,要么只是基于自然/精神、身体/心灵二分的唯物主义存在论来肯定这种区分。文德尔班在演讲中试图为这种区分建立逻辑基础,从而根据不同研究的认知价值对不同的科学分类:通则的自然科学和个案的历史科学。但他坚持认为,价值也应该从逻辑而非心理的角度得到理解,因为心理科学将其研究对象和研究者的认知理论兴趣混为一谈。传统上,心理学被称为精神科学,因为它以心灵或精神为研究对象。然而,正如冯特、费希纳和赫姆霍尔兹等人的工作所表明的,它更多与发现普遍规律而非揭示个体形式相关。因此,在文德尔班的计划中,心理学现在可归类为自然科学,因为它的方法与其他自然科学的通则目的更相称。
重新把心理学定义为自然科学后,文德尔班希望为整个历史主义传统提供某种方法论上的明晰性。自维科的工作以来,历史主义者已经在心理学主题的诠释学中建立了区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基础。历史学派甚至认为,历史研究的目的是认识到人类意识的独特性、个体性和不可重复等特征,从而让人可以更好地理解超越了自我的世界之中的全部生命的总体结构。这些历史主义者称之为人类的历史性,对易变、短暂和受文化约束的存在论依赖让人们能够理解其他人的各种表达——这些表达的形式为语言、象征和符号等。维科曾试图把自己诠释文献学建立为某种修辞学——以此反对笛卡尔批判——并将其根植于语言和历史而非数学之中。遵循维科的传统,文德尔班的同代人狄尔泰把心理科学作为自己建立新的诠释基础科学的基础,并且在一段时间内将其定义为全部精神科学中最基本的。然而,文德尔班拒绝了狄尔泰的诠释学方法,因为他认为这种方法培养了一种历史相对主义,并且否认了心理-历史学科存在任何真正科学知识的可能性。
文德尔班声称,心理学和历史主义为哲学带来了最重大的危险,因为二者都试图将理性原则简化为单纯的时间和心理条件,而不依赖于任何先验根源。为了同样地强调先验有效性,文德尔班沿着康德的思路拒绝对形式逻辑的非历史、跨文化原理作出历史性的理解。斯特拉斯堡演讲为19世纪科学危机的康德式理解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条件,它把危机理解为两种哲学愿景的冲突:即对历史主义以及对先验逻辑的非时间有效性的诠释学理解。对文德尔班来说,这两个不同的愿景永远无法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