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概念和历史概念之构成原理
2025年10月14日
一、自然科学概念和历史概念之构成原理
在李凯尔特的科学纲领中,实在本身与自然和历史皆无关系,它存在于人类意识之外,是一种异质的连续体,无限多样和广泛,也是一种无断裂的构造。李凯尔特自己经常使用赫拉克利特式的永恒流动的溪流隐喻。(46)他解释道,每当使用自己的理性时,我们都会对这种毫无断裂的构造进行少许切割;我们人为地阻止河流的流动。在决定分析河流时,我们选择要检查的部分;同样,在切割对象时,我们决定在哪里下手。我们的选择取决于我们认为对自己的任务而言重要和不重要的东西。就整体的知识理论而言,对实在的经验世界进行结构化、转化或概念化,就是从中选择有价值的东西。然而,为了确保这种选择行为并非心血来潮或突发奇想,选择的规则必须存在。李凯尔特认为,这些规则恰好就是科学的原则,哲学作为科学之科学的目标在于确保其逻辑完整性。然而,这种完整性只能借助先验观念实现。“如果科学所表现的实在建构不是随意的,”李凯尔特写道,“则它们需要某种‘先天’判断,从而有助于科学本身将实在划分为不同的部分……也即是说,科学需要一个选择原则,进而把所与材料中的基本要素和非基本要素区别开来。”(47)
事实选择的“先天”原则担保了所有现实建构的科学性。也即,这一原则并非从事实本身的角度为选择提供理由,而是按照科学家必须如此构建事实的先验逻辑规则为出发点。这种担保反对所有的任意选择。李凯尔特指出了在基本和非基本要素之间作出选择的两种逻辑方法,即自然科学方法和历史科学方法。他认为,理解自然科学或历史的本质涉及对其概念构成原则的深入研究,而非对任何被归类为自然或历史的所谓物质对象的分析。正是基于这种形而上学的知识论,李凯尔特与历史主义者之间的争论才发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