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尔泰的计划
1871年,狄尔泰在《普鲁士年鉴》上撰文向自己的一位同事致敬,后者是刚去世不久的哲学史家弗里德里希·于贝韦格(Friedrich Überweg)。狄尔泰在文中对19世纪德国哲学的状况做出了一些思考,在赞扬了于贝韦格精彩的多卷本《哲学史》和《逻辑系统》后,狄尔泰进而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狄尔泰解释说,尽管于贝韦格博闻强识且学风严谨,但他并未解决“当今哲学的基本且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建立有效的科学知识理论”(1)。与同时代的李凯尔特和文德尔班一样,狄尔泰深信,建立这种“有效的科学知识理论”是摆在德国哲学面前的重大任务。
随着《精神科学引论》(1883)的出版,狄尔泰也提出了自己对这种知识理论的初步设想。在接下来的30年中,他曾致力于心理学、人类学、逻辑学、诠释学、文学、社会思想和历史等方面的研究,以提供全方位的人文科学知识论。尽管相关作品的主题各异,从荷尔德林的诗歌到笛卡尔的形而上学,再到布伦塔诺的心理学和克拉德尼乌斯(Chladenius)的诠释学,不一而足,但其中关于人文科学知识“基础”的核心问题形式却是一致的。(2)狄尔泰问道,我们如何才能确保人文知识具备真正的“科学”品格,就像自然科学中的自然知识一样?即便我们能够在科学知识中做到这一点,但我们能够保证人类精神的真理性吗?况且,我们在这样做的时候,人类精神的活力和直观性是否能不受到死气沉沉的理论倾向的折损?狄尔泰一生都在重新阐述、重构并转换这些问题,并且从哲学、美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研究等各种角度对它们作出了探讨。如果我们正确地理解狄尔泰与历史主义的关系,则需要牢记历史知识在这个更大的提问背景中的地位。
乍看起来,狄尔泰的作品似乎是零散的草图、笔记、草稿或未完成的手稿的零散集合。尽管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的著作已达20卷之多,但在其生前仅有少数曾以完整形式出版;其余多数作品则构成了其未发表的“遗著”的组成部分,而世人也难以断定这部分作品的一致性。(3)在某种程度上,狄尔泰的作品与尼采的作品的相似之处在于,前者也需要根据未能最终完成的未刊手稿做出重新诠释。(4)然而,尽管文本的历史颇为复杂,但我还是要为狄尔泰的计划的潜在一致性作出辩护。在其第一部重要著作《精神科学引论》中,狄尔泰阐明了我们对历史理性展开一致性批判的必要性,其目的是“为精神科学奠定知识论基础……(这将决定)人类认识自身,以及认识由之产生的社会和历史的能力”(5)。在遵循康德的批判律令的同时,这一新的批判将力图从社会和历史现实的角度出发,为各门精神科学确立真理。
在其漫长而多产的一生诸多阶段,狄尔泰的这个计划都是评估和思考其任何新的研究趋势的参照系。因此,尽管从1852年进入大学不久一直到1911年去世,狄尔泰的思想的确经历了多次重要转向,但这些转变也仅仅是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并非方向层面的根本转变。正如他的一位名叫安娜·图
玛金(Anna Tumarkin)的学生所指出的,尽管狄尔泰的研究存在明显的不连贯乃至相互矛盾之处,但其作品“却呈现出同心圆一样的有机发展线索:同样的问题会从新的角度得到更为深刻和原创的研究”(6)。循着图玛金的理解,众多研究狄尔泰的学者区分出了其思想的三个“阶段”:(1)从1852年到1876年是早期阶段,这一阶段以实证主义和自然科学的影响为特点,并在《从人类、社会、国家的角度看科学史研究》(1875)一文中达到顶峰;(2)从1877年到1900年为中期阶段,这期间以关注精神科学和心理学方法论为特征,这一阶段的研究以《精神科学引论》(1883)的出版和《描述与分析的心理学观念》(1894)的出版为标志;以及(3)从1900年到1911年的晚期阶段,这段时期也是狄尔泰职业生涯的最后阶段,他在此期间关注的主题是诠释学、关于世界观的学说以及埃德蒙德·胡塞尔的《逻辑研究》(1900)对精神科学理论与日俱增的影响。(7)思想史中的“阶段”和“转向”往往是成问题的,它更多的是为了区分哲学家的作品的重要影响,而并不旨在肯定其一致性和连续性。讽刺的是,狄尔泰在自己为施莱尔马赫所写的学术传记和研究青年黑格尔的著作中都遇到过这个问题。(8)直到最近,多数狄尔泰研究者都被这种分期的方法论所主导,并在狄尔泰的思想中找到了所谓的诠释学转向(以其1900年的文章《诠释学的兴起》为标志),而这个转向则与其早期著作形成了重要的断裂。(9)例如,伯恩哈德·格雷图伊森(Bernhard Groethuysen)就主张,在朱利叶斯·埃宾豪斯(Julius Ebbinghaus)对狄尔泰1894—1896年的心理学研究作出猛烈抨击之后,后者便重新阐述了自己的思想,并且放弃了早期从“心理学”的角度为精神科学奠基的打算,进而转向从某种新的“诠释学”角度为其提供基础。按照埃宾豪斯的解读,诠释学成了后期狄尔泰眼中新的“基础科学”,它为历史学、社会学、文学和其他所有精神科学研究提供了基础。
就其本身而言,狄尔泰研究中的这种“阶段主导的”方法似乎是狄尔泰哲学内在批判的支流,这只是那些从文献学角度对狄尔泰展开研究的少数学者所关心的问题。但如果从19世纪德国哲学的背景(即历史主义的危机)着眼,分阶段的观点就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把狄尔泰的诠释学视为背离了早期以认识论为基础的心理学传统。在更加晚近的批判中,汉斯-乌尔里希·莱辛(Hans-Ulrich Lessing)和弗里斯乔夫·罗迪(Frithjof Rodi)便打破了这条解释进路,转而主张狄尔泰思想中知识论-心理学-诠释学的统一性。(10)这些哲学家把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计划视为统一其思想中各种转向或转折的哲学探索,我认为这种观点很有说服力。如果狄尔泰在1900年之后以更加自觉的方式把诠释学作为一个主题,那么,我们可能不应该把这种转向视为狄尔泰与其早期作品的决裂,而应该视为重点的转换。往前回溯至施莱尔马赫的传记时期,狄尔泰曾广泛论述了理解、解释和心理学等方面的问题。(11)后来,在其《诠释学的发展》(1900)一文中,狄尔泰强调,“在知识论、逻辑和精神科学方法论的大背景中,解释的理论成了哲学与历史科学的重要纽带,并且也成了精神科学基础的核心部分”(12)。在这两种情况下,人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诠释学思想所发挥的重要影响。
但对狄尔泰的整个计划而言,他对知识论提问方式的坚持则是至关重要的,而他的新康德学派同侪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也同样坚持这种做法。他在1883年撰写的《精神科学引论》前言中写作的内容也很容易在其去世的1911年的文字中找到呼应:“只有在内在经验以及在意识事实中,我才能找到思想之锚……所有科学都是经验性的,但所有经验都必须与它得以产生的意识条件和背景相关,并且从中获得其有效性,即构成我们本性的整体性。我们将这一观点称为‘知识论的’,它始终承认继续追溯这些条件的源头是不可能的……现代科学也只能承认这种知识论立场。”(13)在探讨狄尔泰的著作时,我会强调这种知识论立场的统一性和连续性,比如我在讨论其描述心理学、理解的方法、历史相对主义以及体验(Erlebnis)概念等作品时就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