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说的权威及其现实主义
此前的整个讨论都是在两个限制性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的,现在应该明确说明这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是搁置对规范性论证可能性的怀疑。一旦将打破现状的权利体系这一修正后的平等保护进路置于此前提出的各种批判性与建构性观念的语境下,其就是一种规范性论证方式。这种规范性话语模式有望不仅只是稍加遮掩的有关权力与前见的断言。
对各种基础性的底层观念——国家与社会观、那些既可能又可欲的人类联合形式的规划——的选择,也许只是法律论证的一小部分,但是一旦我们越过最为受限的争议,它就成为一个关键部分。在它所使用的内部演进方法和可能偶然为它提供出发点的想象性理念中,它的权威都还不确切。在每个迈向更具体分析层次的关键时刻,都可能合理地得出不同的结论。每一要点的基础都还有争议,每一要点的含义都还是松散的。在某些人看来,这种观点非常危险地近乎怀疑主义。然而,你可以像曾经看待喜剧那样来看待规范性论证:它不是从真相而是从绝望中死里逃生的。强调的重点是逃生之路的狭窄性,你甚至不能确定你最终是否逃出来了。唯一有未来的规范性论证也许就是那种接近怀疑主义却又不被其吞噬的论证。相较于我们所熟知的那种在夸夸其谈的道德教条主义与几乎不加掩饰的道德怀疑主义之间交替,这一观点要好得多。
另一个限定这一学说与反叛正统的“异端”学说其他版本的假设是,我所论证的特定结果永远不可能通过一种学说反叛而胜出。即便有了司法支持,这些观念要想开花结果,也还需要以下条件支持:国家与社会的主导性观念的转变,根据这些转变了的观念试验性地重塑特定的制度环境,赢得司法以外的其他政府权力部门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和呼应,无论是司法语境之内还是之外的法律学说演进,都只是创造了暂时的、有限的实践机会,却赋予了一种不那么好辨别的理念以具有说服力的专一性。(https://www.daowen.com)
第二个假设有一个推论,可以用回答一种反对意见的形式来表述。以之前讨论表明的方式将学说论证与意识形态或社会理论争议公然紧密结合,有很大的风险。事实上,如果不正确,一种完全不同愿景的捍卫者们可能会赢得胜利、掌控当下。因此,反对意见主张,以一种形式主义和客观主义学说的修正版本来阻止他们可能是有益的。
这个反对意见误解了理性与民主的关系。诉诸一种虚假的概念必要性可能只是战术上的权宜之计。然而,归根结底,无论谁是宽广的学说之争的暂时胜利者,都只是代表了我们事业的一种失败。因为这种呼吁始终将特定的制度安排或想象性假设所不具有的权威归之于它们。由此,它有助于吸引社会世界中的如下这些人,他们对动乱的抵御是社会世界里优势等级及其压制实践的对立面。对这种有关社会生活之误解的每一次攻击,都是对我们献身于其中的这一规划的有力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