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跨越内部演进:社会理解与规范承诺

§1 跨越内部演进:社会理解与规范承诺

制度规划与反叛正统的“异端”学说实践的整个建构性论证相当于构想内部演进中的一次运用。出于一般性指引的考虑,这种运用映射了实践与理念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事实上这种相互作用必须由社会冲突推动,并在集体性试验中实现。出于具体性的考虑,这种运用致力于使实践与理念间的相互作用进入法律学说的领域,由于预言家与普通人都被禁止进入该领域,以至于权力可以被悄无声息地行使。

即便它能设法避免产生理想主义、精英主义的危险,想象内部演进的尝试还是面临两种相关的反对意见。首先,它似乎只是一种偶然,我们碰巧从某种传统中开始,这种传统的内部演进实践碰巧导向了这里所绘制的方向。我们作为能够超越、批判我们生于其中之文化的主体,我们想要知道我们是否应当、为什么应当重视这种偶然性。其次,任何传统都充满着模棱两可,以至于论证其在任意可选方向上的演进,都是有说服力的。

这些反对意见表明,从长远来看,内部演进为何需要以对其他规范实践模式的想象来作为一种补充和矫正。当想象性的观念作为理论而非预言性的直觉发挥作用时,它就非常典型地采取了一种有关社会与人格(二者相互蕴含对方)的系统性观念的形式,它主张此种系统性观念具有规范性权威。通过学理式地陈述一种思辨的社会理论的基本学说,然后论证其规范性力量,下文将概览对上述提及的两个批判的一种回应。因为这些有关社会、人格以及规范性的观念阐明、支持了本宣言的纲领性、学理性论证所采取的路线。

在每一个社会里,我们都能够区分日常反复的活动、冲突与构成性的制度秩序、想象秩序;前者消耗了人们的大多数精力,而后者则通常不受这些常规的干扰并且赋予常规以形式。这些常规包括政府权力行使的习惯性限制、结合劳资双方的可及方式,以及规范性论证的公认风格及标准。

在当代北大西洋国家,构成性的制度环境包括:一种工作制度安排,过度突出任务设定活动与任务执行活动之间的区分;一种合同与财产制度,将在资本各个可分割的部分上设定绝对权利主张当作创造市场的手段;还有一种组织政府与党派的方法,以本打算保护公民免于压制的相同手段让政府陷入僵局、使社会解体。一个有关人类联合可能、可欲形式的背景计划,让与习惯性权力关系一起界定了这些制度安排的法律规则与权利变得可理解、可接受。该计划将每一个社会领域都视为实现一个具体社会理念的自然场域,具体的社会理念可能是私人共同体,可能是自由民主,也可能是技术层级和合同协议的混合。

诸如此类的构成性环境几乎等同于被冻结了的政治,它们通过阻断或抑制围绕集体生活基本条件的斗争而得以产生和维持。一旦出现,它们就获得了“二阶”的现实。它们是人们的利益观念、忠诚观念及可能性观念的前提。它们具体体现了组织化、技术化的方法所适应的限制。它们提供了先进国家展示给落后国家的那种世俗进步、精神进步的范例

尽管如此,这些体制也并非一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融贯体制。构成它们的元素可以与其他类似体制的元素进行重组。这意味着,诸如资本主义这样的概念必定是站不住脚的,无论它们是旨在描述世界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还是旨在描述可能的社会形态有限列表中的其中一种形态。并没有任何历史法则可以证明一种有关必然的社会阶段或有限的社会组织类型的理论是正确的。

由于一种构成性的制度环境和想象环境,本身是通过抵制改变其所支持的常规的一切尝试而得以界定的,因此它也使得修正一些环境界限比修正其他环境界限更为容易。除了这种短期的连续性影响以外,历史上还有另外一种长期的力量也很重要。这种力量就是优势累积效应,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能够通过削弱一种构成性秩序的约束性力量获得优势。要想理解这种变革的源泉,尤为重要的是要理解这些体制的一个显著特性。

它们既不像自然物体的原子结构那样作为可以直接观察的事实而存在,它们的存在也并不完全依靠于正确理解那些可以消除的幻象。毋宁说,它们由于在日常社会活动过程中获得了针对改变与修正的免疫力,从而得以维持并变得根深蒂固。这种免疫力越是强大,该环境范围内的日常争议与有关该环境的变革性斗争之间的对立就越是尖锐。

否定能力(negative capability)既是一种实践上与精神上的,也是一种个体性与集体性的赋权,构成性结构的解构使这种赋权成为可能。解构并不意味着永恒的不稳定性,而毋宁是通过将复制再生产结构的机会变成修正结构的机会来实现结构的塑造。正是社会生活结构的塑造推动了它们自身的修正。迈向解构的运动有望解放社会,使其避免在长期停滞与罕见的危险革命之间的盲目摇摆。解构的回报是否定能力。当今的构成性环境对否定能力的增长施加了不必要、不合理的限制。

建立在解构基础上的否定能力,通过自然试验与合作试验,通过让我们自己不受任何现有组合方案的限制,自由地重新组合人、资源与机制,增强了我们的生产能力,可以生产得更多、更好。引发否定能力的解构,让我们降低了失去自主性的代价,这种代价是我们与他人的任何联合都必须付出的。它因此缓和了各种自我建构要求之间的冲突:我们与他人联合,同时又不失去自我。解构与否定能力让我们能够在参与社会世界的同时又不屈服于社会世界。解构后的结构缩小了我们在结构范围内的活动与我们据以改变结构的行动之间的距离。因此,它尊重有关我们的最重要的事实:我们能够超越我们建立并栖居其中的各种社会体制与思想体制。否定能力是此种超越的实现,而解构则是实现此种超越的条件。

否定能力命题的预设是,从长远来看,通过解构构成性环境赢得的实践、道德与认知优势,在其诉求的力量与普遍性方面都要胜于通过进一步固化这些环境取得的益处。人们通常会追求那些具体的优势,而不追求通过解构实现赋权的一般性方案。然而,要想成功实现这种追求,他们必须对否定能力命题所阐明的这一事实有一种潜在的或直观的把握。他们必须懂得如何从看似无法组合的重新组合中、从看似无法阻挡的松动中,获取他们所欲求的赋权。由此,历史上塑造各种结构修正的结构,经常不理会有目的的行动与无意识的行动之间的简单对比。

由于否定能力的发展过于反复可逆、应用过于不确定,因此难以产生任何单线的社会形态演进。尽管如此,它还是与构成性环境的短期连续效应一起共同作为历史变迁的主要根源。体现更高层次否定能力的构成性秩序与其说是一种比较脆弱的结构,毋宁说是具有某些特殊品质的结构。发现这些特殊品质在特定时空下所必需的制度安排,是纲领性的思想与政治努力的主要任务之一。

如果仅仅是由于否定能力的实践性方面既可能由一种极端的专制也可能由更强大的自由所促进,那么发展否定能力的承诺就不能单独定义一种社会理念。然而,产生这一承诺的愿景,的确设定了一种社会理念取得权威的条件。它描述了这样一种环境,在其中允许不断摆脱剥夺与苦役、摆脱在与他人隔绝或臣服于他人之间进行选择、摆脱盲目地将既定秩序等同于实践上或道德上的必然性。它教导人们以超越环境之主体的尊严在环境中行动。人应当处于世界当中,却又不完全属于这个世界,它用这一告诫带来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https://www.daowen.com)

也许有人会反对说,即便一个人接受刚刚所勾勒的社会理念,他也不必赋予其结论以规范性力量。他可能会主张,该社会理念虽然能够揭示否定能力发展的条件,但是它无法告诉自己否定能力的发展是否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善,就更不用说该能力是否能够在一个限定明确、基础充分的社会理念中大显身手了。他可能会说,任何将规范性判断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尝试,都忽视了一个永远无法弥合的鸿沟,至少如果不诉诸站不住脚的形而上学假设,就无法弥合。要确定这一主张的分量,就要认清应当之二元区分的正当使用与不正当使用。我们现在考察批评者的反对意见打算采取的不同方式。

他的意思可能是,上文所勾勒的那种社会理念提出了实现某种特定价值的条件,但是他喜欢的是另外一种价值。该理念并不能劝服他远离一种相反的偏好,因此论证还需继续;它只能探索这种偏好对社会制度安排的重要影响。这种反对意见误解了社会理念争论的本质。如果我们不献身于赋予某一特定价值具体意义的社会生活形式,不献身于使该生活形式能够按照限定它的理念得以出现、演进的条件,我们就无法献身于该特定价值。这一命题涉及规范性理念的性质。

此外,除非我们相信此种社会生活方案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世界,即我们在其中能够更为充分地协调我们最深处的身份认同与我们在欲望与经历的变化无常中努力坚持的自我主张,否则我们就无法献身于此种社会生活方案,并按照其规范预期行事。这一命题涉及规范性实践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的最持久的角色,它比对现存安排的辩护以及对传统道德的捍卫更为持久。即便根据现代主义思想所青睐的悖论,我们人类从一开始就被证明没有什么特别的,这一命题也依然是正确的。

无论是做出还是拒绝这些承诺,我们都立基于有关人格与社会的事实之上。诚然,这些事实是多面的,容易被我们的观点所改变。因此,这些观点之间的选择总是有争议,总是受到预先的规范性承诺的影响。这两个条件显示了规范性实践的不确定性而不是任意性。

又或者,回顾事实与规范之分的批评者可能强调规范性判断之世俗基础的不充分性。无论这一主张可能有什么优点,它都不能用来为事实与价值的传统二分提供辩护。因为历史上各种宗教思想最为显著的共同特征就是,将生活的律令呈现为一种终极现实的愿景。如果没有律令与愿景之间的这一事先关系,即便是“神的命令应当得到服从”这一简单观念也可能毫无根基。

宗教重新解释(信徒可能会说是深化)而不是替代了有关适当社会结构的世俗冲突。社会生活是由于拥抱了一个为每个人指派界定明确的角色及责任的特定分化与层级体系而变得神圣的吗?又或者,它是由于鼓励、表达了离经叛道地拒绝为具体结构指派绝对价值而变得更加神圣、更加值得爱吗?

最后,批评者的意思也可能是,无论是天堂还是尘世,没有任何东西有权主张指导我们的行动。这种观点通常表达为一种看似无害的观念——一个规范性假设必须建立在另一规范性假设之上;然而,该观点很快就会得出结论认为,一旦规范性假设的链条耗尽,所有假设就必须依赖毫无支撑的断言。那么,如果批评者坚持主张任何东西都不具有规范性的力量,我们确实无法反驳。但是,他也不能给我们一个理由,让我们不再赋予我们有关人格、社会或终极现实的基本观念以规范性的力量。

任何对世界的理解都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告诉我们,是否要为我们的某些理解附加某种力量。尤其是,当它试图推翻的实践至少像其他的探究或创造模式一样,密切地代表着我们个体或集体历史中的一部分时,它就更无法告诉我们。事实与规范之二分的有效意义在于,一种彻底的怀疑主义是无可辩驳的。平庸的怀疑论者,挥舞着事实-价值二分的标准,想要避免这种终极的怀疑主义,同时又不接受有关人格与社会的性质之争的规范性意义。然而他们做不到。

一旦考虑到其所例证的一般性怀疑论进路的主张,我们这里与此种平庸怀疑主义对立的论证就变得更加令人信服。在评估有关外部现实的知识主张时,许多看似关于怀疑主义的争论,最终都是有关下述问题的分歧:一种话语模式(比如社会研究、人文学科)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正当偏离通行于另一种思想领域(比如自然科学)的论证标准。这些争吵实际上涉及世界是什么样子、心智如何最好地理解它。有关思想唯一真正的怀疑主义是最极端的那种,空洞到无可辩驳。极端怀疑主义认为有关具体事实的争辩只是我们自我欺骗的策略,否认这些争辩能够揭示任何有关世界的真相,甚至否认它们能够让我们更成功地实现我们的实际利益。回答极端怀疑论者说,没有任何我们熟知的知识形式能够拥有他要求知识所具有的那种无条件的自我确证;这种反驳对他是没有用的,他只会回答说:“这就是问题所在。”

因此,大多数假扮为规范怀疑主义的批判,也代表了另一种怀疑主义的支持者们对一种规范性论证形式的攻击。在这些攻击背后,我们很可能发现有关下述问题的分歧:人格与社会事实上是什么样子,我们作为真正的自己可以如何在社会里生活。例如,当现代主义或左翼的激进分子批评“社会具有一种自然秩序”这一观念的任意一个淡化版本时,他通常被误解为拒绝规范性判断的可能性。我这里的一个论旨是要表明,他事实上可能正在努力以一种不同的视角讨论我们对彼此的主张以及我们对自己的希望。唯一真正的规范性怀疑主义是那种最大化主义的怀疑论者,他们否认这样或那样争议的结果应当指导我们的行动。

我们无法排除知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这种缺陷既不能转译为心智所不能及的有关世界本质的分歧,也不简化为对知识可能性不可争辩的冷酷怀疑。同样,也没有确切的基础让我们无视下述可能性,即一种评价和重塑理念的新进路也许会改变规范性实践的特性,并在此过程中改变我们自己,同时又不堕入极端怀疑主义的泥潭。本论证中纯粹的给定性与偶然性因素符合一种思辨思维的风格,这种思维风格坚持即便是最为放胆的主张也应有经验主义的位置,拒绝将解释等同于必然性证明。

即便本书所提出的批判性与建构性规划最终不需要一个超越内部演进界限的辩护,它的深远意义也会遍及社会思想的每一个领域,并且在每一个领域重现本书最后几页所涉及的许多问题。接下来的部分从四个领域描绘这些深远意义:意识形态争议的话语、政治哲学的方法、现代主义经验中的自由与结构,以及社会理论的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