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湖南工人武装
(一)安源纠察团
安源路矿在中国工运史上占重要地位,工人有1.3万余人。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湘区委先后派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多次深入到安源路矿考查,发动和宣传工人,并于1922年“五一”劳动节,正式成立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共产党员李立三、朱少连当选为俱乐部的正副主任。该俱乐部在团结广大工友,要求增加工资,减少工时,改良待遇,训练部员,教育全体工人子弟,以及同资本家军阀进行殊死斗争等方面,创造出不少佳绩。同年9月,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的领导下,安源路矿全体工人举行大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改良待遇,李立三任罢工总指挥,刘少奇为俱乐部全权代表。经过5天的罢工斗争,终于取得了完全胜利。
罢工胜利后,在筹备安源工人俱乐部过程中,扩大了工人监察队(不久改名为工人纠察队),组建纠察队目的是:“对内监察工友之行动,对外侦察和防御破坏本部之图谋和行动。”主要任务是:“正式查夜,以稽查意外事暨各处工友赌博为限。”(100)刚成立时约200人,后发展到800人,分布在安源、株洲、湘东、紫家冲等地区。工人纠察队对于罢工取得胜利,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1923年京汉“二七”大屠杀后,全国工人运动转入低潮,但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在风雨飘摇中却独树一帜。依靠中共的领导和工人的团结,一直坚持下来,被誉为“硕果仅存”。第一次国共合作后,在安源工人纠察队的基础上,成立了纠察团,共产党员周怀德、周子南分别担任纠察团正副团长。工人纠察团把守关口,日夜不息,有力地保卫了工人斗争的胜利果实。
1925年9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遭到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冶萍当局勾结湘赣军阀赵恒惕、方本仁的洗劫。军阀部队数千人强行将俱乐部解散、封闭,当场打死7人,重伤30余人,捕去10余人,一时血肉横飞,惨不忍睹,10月16日,俱乐部副主任、共产党员黄静源等惨遭杀害。但安源工人并未被吓倒,仍有2000余工人坚持斗争。
经过半年的努力,株萍铁路总工会于1926年3月在醴陵宣告成立,共产党员朱锦棠任委员长,并在株洲、安源设立分会。该工会在动员工友参加北伐工作,扰乱敌军后方,破坏铁路交通和通讯联络,以及准备组织工人纠察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使安源工人俱乐部得以恢复,并成立了武装纠察队。北伐军进驻长沙时,“湖南工团联合会乃组织一千人之工人保安队,分守八门及城内要道,与革命军游击队共维城内秩序”(101)。9月1日,成立了湖南全省总工会,郭亮任湖南工会联合会委员长,会员达10余万人,在此前后,株萍铁路、长沙、衡阳、岳阳、浏阳、常德、宜章、衡山、锡矿山、水口山、醴陵、株洲等地工会相继成立,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备的工会组织达到76个,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共产党员主持的。
1926年9月北伐军到安源,株萍铁路总工会接管了当局的矿警队,并注意在矿警队中发展一批新党员。当北伐军进攻萍乡时,安源路矿工人“在萍乡、芦溪、袁州间将电话电报概行破坏,并派人在萍乡镇署后施放炸弹,镇署起火,唐福山仓皇出走”。为支援北伐前线,各工会组织破坏队、运输队,侦探队、救护队、慰劳队等实行助战,功绩甚著。“而尤以铁路工人之破坏队、侦探队为最。”(102)“北伐军到达萍乡后,有很多安源工人加入北伐军”,“他们切断交通,把电线剪断,用麻绳接着,看起来是好的,但不能通话”(103)。
湖南发生“马日事变”时,反动军队向安源进攻。1927年6月,安源工人和农民,手持梭镖,从安源出发,准备去萍乡、长沙,但由于许克祥派兵阻击,以及陈独秀命令农工群众撤离,工人们走到半路,不得不撤回安源,使安源工人的武装斗争再次受挫。尽管斗争屡遭失败,但这些保留下来的工农武装,不久成为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重要力量。
(二)湖南工人纠察队
湖南工人有着英勇斗争的光荣传统。大革命以前,虽然处于军阀赵恒惕的淫威下,但是工人的斗争却一天没有停止过,水口山、安源、长沙、株洲、醴陵等地的罢工斗争如火如荼,显示了工人的革命精神和伟大实力。自北伐军进入湖南后,湖南工人更有大的发展,“安源、株萍、粤汉、长沙、醴陵、湘潭等地工人均努力参战,并竭力巩固后防,成绩卓著”(104)。北伐军攻长沙时,中共湖南区委通过工团联合会建立了一支千余人的工人保安队,分别把守城内外各要道,负责维持长沙城内秩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湖南工农之实际参加于北伐战争,尤为决定北伐胜利的一个动力”(105)。
1926年10月,中共湖南区举行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大会《宣言》中,首次提出湖南“工人有武装自卫权”,作为目前最低的政治经济要求。此时,中共党组织派武文元和陈卜五等来长沙组织工人纠察总队,直接由湖南区负责人郭亮、李维汉、夏曦等领导,不久开始训练全省各基层工会武装骨干,每期训练时间为一个月。
12月,湖南第一次全省工人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在长沙同时举行。“两会”共同聘请共产党员李维汉、周以栗、夏曦等为该会顾问。湖南全省有组织工人达18万余。湖南全省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共产党员郭亮、谭影竹、杨福涛等为执行委员。大会通过了《关于工人武装自卫之决议案》和《湖南全省总工会纠察队组织大纲》,决定成立工人纠察队。
《关于工人武装自卫之决议案》指出:“现在我们要巩固工会的组织,完成国民革命的工作,目前武装工人的纠察队的组织,是刻不容缓的事业。因此大会有下列的决定:(一)全省总工会应颁行纠察队组织大纲,从速组织各级武装纠察队。(二)向政府要求发给枪弹等武器,一年内须发枪一千支,子弹十万发,交湖南全省总工会纠察队总队部分发各纠察队。(三)全省总工会应设工人纠察队干部队,经常轮流各级工人纠察队之干部人才,各地工会应轮流派人来干部队,以受实际训练。(四)纠察队经费由各地工会负担,或由全省总工会津贴。”(106)
《纠察队组织大纲》规定:“本队由湖南全省总工会编制,定名为湖南全省总工会纠察队。”(第一条)“本会为巩卫工会,保障工人利益,培植武装自卫之精神起见,特组织之。”(第二条)“纠察之职务如下:甲、执行高级部队之命令;乙、遇有工贼及一切反革命派破坏工会时,须负侦查责任;丙、各地工人集会或参加群众运动时,须负维持秩序之责任;丁、须负巩卫各工会之责任。”(第七条)“各纠察队员如有不遵守纪律者,得由全省总工会解散一部或全部。各队长及职员不称职或违犯法律时,得由全省总工会撤职,并予以相当之处分。”(第九条)(107)
湖南全省总工会为训练纠察队干部,首先特别训练纠察40人,为武装自卫之先声。接着,1926年12月下旬训练女纠察43人。至1927年4月共计训练六批武装骨干,每批受训约百余人。
湖南省总工会纠察总队,下辖3个大队,第一大队驻防长沙,第二大队驻防新河车站,第三大队驻防益阳。各大队各有百支枪。湖南工人纠察总队成立后,即请省政府发给枪支弹药。到1927年2月,省总工会再请政府为武装工人纠察队发给枪弹,共计有“步枪百支,子弹一万五千发,刺刀百柄”,以便训练工人,“保卫工会组织,巩固革命基础”(108)。
1927年4月,湖南全省总工会和省农民协会还合办了工农自卫军干部训练队。训练队领导成员有:共产党员郭亮、易礼容、谢觉哉、王则鸣、杨人杞、袁晓煦等。训练主任兼总队长为陈曙华。首批学员共计300人,其中总工会50人,省农协150人,浏阳100人。5月中旬,湖南省总工会工人纠察队分为5个大队,分驻长沙市新河等处,袁仲贤任全省工人纠察队总队长,武文元任副总队长。
湖南工人运动的发展,武装力量的日益壮大,使湖南反动势力惊恐万状,视工农武装力量为眼中钉。湖南农工运动确有“过火”之处,但反动势力以此为借口,频频制造事端,妄想一举消灭革命武装力量。最后直接导致了“马日事变”的发生。当时,反动军官、第三十三团团长许克祥秉承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的旨意,在长沙发动反革命军事政变。5月21日,夜晚,许克祥等率领2个团,进攻工人纠察队,袭击并封闭省总工会、省农民协会、省党校、省特别法庭、农民运动讲习所等,全部解除纠察队的武装并逮捕纠察队员,妄想一举消灭革命武装力量。工人纠察队在郭亮等率领下,举行抗议示威,激战一夜,终因寡不敌众,被迫撤至湖南纱厂。“马日事变”被杀害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达百余人,白色恐怖遍于长沙。此时,根据临时省委指示,将剩余之纠察队员160余人集合于宁乡,会同当地武装共800余人,后奉命转战益阳,攻占汝城,以声援南昌起义。
此外,1927年5月,汝城县农协举办农军干部训练班,培训农军骨干200余人。1926年下半年至1927年上半年,汝城成立了县、区、乡各级农民自卫武装队、工人纠察队和巡察队,初步建立起党领导下的革命武装,并接管了汝城县政府。
湖南工人纠察队的规模与声势,不及省港、上海、湖北3支工人纠察队那样显赫,但这支纠察队对于保卫革命胜利果实,打击敌人反动气焰,仍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1) 《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8月29日。
(2) 《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9月1日。
(3) 《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9月14日。
(4) 《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9月2日。
(5) 《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9月22日。
(6) 《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10月30日。
(7) 《工人之路》第8号,1925年7月1日。
(8) 《工人之路》第368期,1926年7月5日。
(9) 《工人之路》第12号,1925年7月5日。
(10) 《工人之路》第20期,1925年7月14日。
(11) 《工人之路》第135期,1926年11月7日。
(12) 《工人之路》第59期,1925年8月22日。
(13) 《工人之路》第67期,1925年8月30日。
(14) 《工人之路》第76期,1925年9月8日。
(15) 洗一宇:《粤港罢工纠察队奋斗概况》,《省港大罢工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72页。
(16) 邓中夏:《一年来省港罢工的经过》,省港罢工委员会宣传部编《省港罢工概况》,1926年8月31日。
(17) 《工人之路》第168期,1925年12月11日。
(18) 《工人之路》第169期,1925年12月12日。
(19) 《中国职工运动简史》,《邓中夏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1、232页。
(20) 李立三:《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二七年中国工人运动概况》,《党史资料》1954年第4期。
(21) 《中国共产党广东区委员会为省港罢工自动停止封锁宣言》,《人民周刊》第26期,1926年10月1日。
(22) 《省港罢工委员会命令》,《工人之路》第461期,1926年10月11日。
(23) 《人民周刊》第26期,1926年10月1日。
(24) 《工人之路》第460期,1926年10月10日。
(25) 《工人之路》第472期,1926年10月23日。
(26)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全国劳动大会文献》,工人出版社1957年版,第178页。
(27) 瞿景白:《上海工人第一次起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第448页。
(28) 《中共上海区委主席团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页。文中李震因即李震瀛,枢蔚即上海区委,亦农即罗亦农,士炎即赵世炎,松林即汪寿华。
(29) 瞿景白:《上海工人第一次起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第448页。
(30)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全国劳动大会文献》,第178页。
(31) 《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62页。
(32) 《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95页。
(33) 《中共上海区委召开特别活动分子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25页。
(34) 李立三:《党史报告》,《中共党史报告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241页。
(35)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全国劳动大会文献》,第178页。
(36)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委员和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联席会议第8号记录》,《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第601、591页。
(37) 华岗:《1925—1927中国大革命史》,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209、210页。
(38) 《中共上海区委临时主席团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41页。
(39) 《中共上海区委召开活动分子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89、90页。
(40) 《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110—111页。
(41) 《中共上海区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114、115页。
(42) 施英(赵世炎):《上海总同盟罢工的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195页。
(43)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劳动大会文献》,第178—179页。(https://www.daowen.com)
(44) 《周恩来同志谈个人与革命的历史》,《中共党史资料》1982年第1辑。
(45)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劳动大会文献》,第179页。
(46) 施英:《上海总同盟罢工的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204页。
(47)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劳动大会文献》,第179页。
(48) 《关于上海的武装起义》,《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卷,第22、26页。
(49) 《中共上海区委各部书记联席会议纪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141、144页。
(50) 《特委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149、150页。
(51) 《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257页。
(52) 《特委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311页。文中何镜如系侯镜如。
(53) 《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347页。
(54) 《中共上海各区委书记联席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476页。
(55)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劳动大会文献》,第179页。
(56) 《中共上海区委宣传大纲》,《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364页。
(57) 任建树主编:《陈独秀著作选编》第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29页。
(58) 《特委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389、390页。
(59) 《中共上海区委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391页。
(60) 《中共上海区委召开活动分子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406页。
(61) 《中共上海区委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393页。
(62) 《中共上海区委召开活动分子会议记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449页。
(63) 《申报》,1927年3月29日。
(64) 上海总工会:《“四一二”大屠杀纪实》,《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第492页。
(65) 上海《民国日报》,1927年4月8日。
(66)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秘密会议第93号(特字第71号)记录》,《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第167、169页。
(67) 陈独秀:《告全党同志书》,任建树主编:《陈独秀著作选编》第4卷,第417页。
(68) 《上海总工会报告》,《中国历次劳动大会文献》,第184页。
(69) 上海总工会:《“四一二”大屠杀纪实》,《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第500页。
(70) 《中共上海各区委书记联席会议纪录》,《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第478页。
(71) [苏]巴库林:《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第42页。
(72) [苏]达林:《中国回忆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79—280页。
(73)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3月4日。
(74)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5月9日。
(75) 蔡和森:《党的机会主义史》,《中共党史报告选编》,第129—130页。
(76) 刘少奇:《全国总工会会务报告》,《中国历次全国劳动大会文献》,第169页。
(77) 刘少奇:《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的一个问题》,《党史研究资料》1980年第5期。
(78)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2月9日。
(79) 《武汉国民政府史料》,第104页。
(80) [苏]巴库林:《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第200页。
(81)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4月29日。
(82)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5月12日。
(83)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5月4日。
(84) 《中共中央关于工人运动文件选编》上,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187页。
(85) 吴玉章:《八一革命》,第35页。
(86)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260页。
(87) 蔡和森:《党的机会主义史》,《中共党史报告选编》,第134页。
(88)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6月29日。
(89)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6月29日。
(90) 蔡和森:《党的机会主义史》,《中共党史报告选编》,第135页。
(91) 《张金保回忆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6页。
(92) 《中共“八七”会议告全党党员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256页。
(93) 《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6月30日。
(94) 《为纠察队停止武装告工友》,《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7月2日。
(95) 《省工会颁布禁令纠正童子团行动》,《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6月27日。
(96) 《武汉国民政府史料》,第104页。
(97) 蔡和森:《党的机会主义史》,《中共党史报告选编》,第111、130页。
(98)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局记录》,《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第208—209页。
(99) [苏]巴库林:《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第213页。
(100) 周子南:《纠察团报告》,《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年版,第363页。
(101) 《战士》第19期,1926年9月19日。
(102) 霍然:《近数月来湖南的工人运动》,《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第886页。
(103) 宋新怀:《安源煤矿工人斗争生活片断》,《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第987页。
(104) 郭亮:《湖南工人运动之过去与现在》,《湖南民报》,1927年3月19日。
(105) 《中国共产党湖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宣言》,《战士》第22期,1926年10月31日。
(106)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第345—346页。
(107)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第346—347页。
(108) 长沙《大公报》,192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