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案例分析
对企业生产的经营成本和直接费用的检查,目前已经成为税务机关管理的一个重点问题,而这个管理又是通过纳税评估的形式来完成的。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人员深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现场对有关生产经营成本项目进行分别测算,可以将有关问题提前暴露出来。
例8-3
(一)企业情况
某石灰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3日领取营业执照,属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石灰的制造及建筑材料的购销业务。实际生产日期为2008年2月,当年的3月发生销售业务,2008年3~12月申报产品销售收入为2106496.70元,销项税额为358648.42元,进项税额为336150.16元,应纳增值税22498.26元,增值税负担率为1.068%。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年末亏损303501.35元。
通过对该企业涉税资料的分析,我们发现2008年该企业在应纳增值税方面存在以下疑点:
(1)税收负担水平明显偏低。该企业属“高征低扣”企业,产品石灰的税率为17%,而原料煤、块石的税率分别为13%、6%,少部分17%的扣税部分是购进的油料。经我们检查,该企业全年购进油料89204.44元,扣税15164.74元,购进煤炭1964808.34元,扣税255715.08元,块石扣税65560.34元,期初存货金额为零,期末存货金额为558209.74元。我们测算,如果该企业卖出的产品全部以买进原料的价格卖出,减去期末存货的税金,理论上全年应纳增值税也在20000元左右。但企业显然不可能全部以原料的价格卖出产品。所以该企业增值税负担率为1.068%,不仅明显低于同行业的税负,而且不客观。
(2)采购的原材料与产品销售情况不配比。经我们对该企业原料购进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该企业于2008年购进煤炭4148t,购进块石41398t(有一部分无进项税额),而该企业产成品无存货,销售的产品却只有11552t。从账面上来看,生产1t石灰用煤0.35t,用块石3.58t。那么生产一吨石灰要用多少煤和块石呢?
(3)纳税申报情况不真实。石灰产品是一种直接消费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房屋等一些固定资产的维修过程中会经常用到,但是用量不等。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少量的石灰时,一般不会要求销售单位开具发票。但是,经我们对该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所申报的产品销售收入全部为开具发票的金额,没有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申报数为零。难道企业就没有不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
(二)实地调查
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虽然可以发现问题的苗头,找到检查问题的线索,但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为了进一步了解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检查人员到该企业的生产现场作了进一步调查,并向同行业的其他企业专业人士进行了请教。经过调查了解,检查人员发现:
(1)该企业的石灰窑直径为3.6m,高15m,全年连续生产11个月能生产石灰30000t以上。(https://www.daowen.com)
(2)生产一吨石灰约需要石块1.6~1.8t。如果按该企业全年购进石块的数量来计算,该厂可生产石灰22800t。
(3)一吨煤可烧制石灰5t左右,如果按该企业购进的煤炭来计算,全年可生产石灰20000t左右。
(4)石灰生产有一定连续性,一旦点火,就不能停,否则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
这些资料说明,该企业拥有较大的生产能力,而且必须处于长期连续生产状态。但是,从该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来看,并没有反映其真实情况,购进煤炭和块石等原材料与产品销售不相配比,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
(三)询问谈话
通过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分析、对企业生产状况的了解和这些同行业生产技术水平的综合评价,我们找到了问题的突破口。但是,在目前的账面资料和会计凭证上,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逃避缴纳税款的事实,需要书证和其他有关证据。于是,我们详细拟定了询问提纲,并仔细考虑了问题的提问顺序,向企业发出《税务检查询问通知书》。
在询问过程中,税务检查人员向纳税人反复宣传税法政策,使纳税人认清其逃避缴纳税款问题的严重性。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和教育,该企业的法人代表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基本承认了其存在的问题:“平时有些村民到企业买的少量石灰,由于其价格比较低,没有开发票,可能也没有申报纳税。”但问到其到底少缴了多少税款时,法人代表只说数额不多。
在该企业法人代表不肯吐露实情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只得亮出底牌,把掌握的该企业部分逃避缴纳税款的证据亮了出来。该企业法人代表看到税务人员已经掌握了基本事实,不得不承认许多销售行为都没有开发票,也没有申报纳税。于是,税务检查人员趁热打铁,与他一起去企业找到了发货记录台账和有关凭证。
(四)处理结果
通过对有关凭证的统计,该企业于2008年度先后共销售给26个单位,产品计5742t,含税金额763270.28元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最后经企业确认共补缴增值税110902.52元,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59768.93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4942.23元,加收滞纳金5822.38元,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款55451.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