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东海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为工作标准并以十七大精神为行动指南,按照准备阶段、调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宣传发布阶段、总结表彰和普查共作成果六个步骤实施并圆满完成的。(https://www.daowen.com)

自2007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同年10月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文化局长为副组长的“东海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成立东海县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海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东海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及《东海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组织机构网络图》至各乡镇、场,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区,并要求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文物普查机构,层层落实、互帮互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