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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战争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开始往内收了,或者说,又回到生活本身。越战以后,整个三局的重要性越来越减弱了,科技越来越发达,过去被当作绝密资料的美军太平洋地区一年一度的军事演习也对我军开放,甚至邀请中国军事代表团现场观摩。
换下军装后的他们双双进了广州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工作,同事们都以为他们已是夫妻,他亦天天催她领证,可她却不急了,还声称要多考察他一段时间。
两人对工作倒还是认真的,可也绝没积极到像大伙一样争做标兵的份儿,尤其是她,想让她为那些补助或奖金加会儿班八成是不可能的。
他们的工作还算轻松,下午若能早早下班,她便一头扎进屋里看书写作,她觉得一天过下来,好像下班以前的时间统统是不作数的,活的也完全不是她自己,大家都下班了,她真正要做的事才刚刚开始。
吃惯了部队伙房的他们乍一出来都很不适应,一到饭点儿就有些手足无措,他们并非不会做饭,只是开始怀念军营的生活,想着在部队里真是好啊,到了点就准时开饭,吃完了也不用洗锅,抹抹嘴提着饭盒就可以走了,至于吃什么,根本不是他们操心的事儿,开心了可以自己做小灶,犯懒了也饿不着,如今想想真是天堂。出了营房可就没有这种好事了,中午在单位吃,可一早一晚都必须自己开伙。他喜欢吃面食,她想起刚入伍的时候在部队的伙房学过包馄饨,于是一天晚上便试着包了一次,他连吃了三大碗,说以后咱们早晚都吃这个了。那是他们第一次在家里开伙,接下来的几天,她不断翻新馄饨的“内容”,几种时令蔬菜搅上肉,轮流包着吃,两个人就这样早早晚晚地吃了一个星期的馄饨,他还没吃够,她却已经看着面皮儿和肉馅儿就想吐了。
于是,又开始改做面条。但凡是能够又当饭又当菜一锅出的吃食,都被她在脑子里从头到尾地过遍了,包子饺子麻烦不说,跟馄饨本质上就是换汤不换药嘛。炒河粉吧?容易粘锅不说,有那功夫也能焖米饭再做个菜了,还是做面条最简单。他说要是妈还在就好了,妈心里就有本面食谱。她不服气了,说自己粤菜做得棒,可惜他不懂得欣赏,她还说,要是她爸爸别转业回山东老家也行啊,这样他俩在广州也就有饮食后盾了。
两个人停了手中的活儿叽叽咕咕了半天,突然感觉发这样的牢骚根本于事无补,因为肚子还是饿的。他把要洗的菜往墙角一扔,说:“不干了!咱俩下馆子去。”他俩同时发现不用为当天的晚饭发愁,一下子轻松了好多,于是几乎是雀跃着出了门,路过菜市,看到几个下班后手挽着手来买菜的邻居,他们又一下子委屈起来,为什么他们就能把做饭当成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呢,就像呼吸、睡觉那么自然,甚至他们的脸上还满漾着幸福,好像一天下来做这顿饭才是他们真正等待的乐事。委屈之余,他们有点羡慕,又有点嫉妒,仿佛人人有份儿的快乐,老天爷却唯独把给他们的落下了。
他安慰她说,那些人是晚上回家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就干脆把做饭当乐趣了,你不一样啊,你还有比那更重要的事。她一想也对,便又安心不少。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决定天天下馆子,为什么不呢?这样非但不用刷锅,连洗饭盒的时间都省了,而且又能紧着自己的口味,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他们的住处周围没有饭馆,天天下了班就在单位附近吃饭又怕同事看见笑话,于是他们总要朝家的反方向走一段冤枉路,这样,他们回家的路程又几乎翻了倍。等他们吃完饭,走老长的一段路回到家里,好像又有点饿了,于是再去买零食,瓜子、话梅、花生米,被她装在一个个玻璃瓶里,眼看吃得见了底儿,他又给她添上葡萄干、核桃仁和果丹皮。我们作家用脑多,需要补充营养,他总是这么说。
就这样他们过了二十来天不为早晚饭发愁的日子,而且还活得相当滋润,可刚进入下旬,就同时发觉手头有些紧了。怎么办?先是断了零食,后来把早饭也省了。还不够?那就中午在单位买双份,晚上回去热热再吃。这样一来,旁人日夜盼望的周末,却成了他俩最难对付的日子,尤其是月底的那个周末,前一日他总要在单位食堂买不少菜,恨不得晚上吃了,第二天再吃。同事们笑他说,哟,小罗,怎么提这么多菜?回家老婆不给做饭啊?他才不肯承认呢,他向来都是对大伙说,她烧的菜最好吃了,可她明天有事要去亲戚家,所以我就自己在家凑合着吃点儿算了。下一次旁人再问,他照常能编出别的理由。
她投出去的稿子很少被退,往往是发过她三两个短篇的书报,过阵子就主动写信来约稿了,她也因此越写越带劲儿。
渐渐地,她不再满足于只写短篇和中篇了,她想写一个长篇,从父母那代人写起,她觉得自己父母的人生都足够传奇,尤其是他们的相遇,而他的父母也同样有许许多多值得一写的地方,何不把四个人的故事揉在一起呢,待要动笔了,又觉得除了父母和公婆之外,祖母、叔叔和婶婶人人都有值得写的故事,于是长篇又变成了超长篇。
“这么长的篇幅,我能写好吗?”她心里没底,就问他。那时他压根没想到写作会最终将她的正经工作取而代之,只当是她的兴趣爱好,所以是打心底无条件支持的。他总是说,能,你一定能。她不知道他的这份信心是从哪儿来的,但心里却因此受到了鼓舞,仿佛站在台上歌儿还没唱,台下就已经有了掌声。
于是逢着周末大块儿的时间,他俩几乎是不出门的,别人休息享受的日子,在他们那里反而比上班还累得多。有时候,她写,他帮她誊抄,也有时候,他讲,她记录再整理。
他发现自己竟也是有语言天赋的,可惜他的讲述往往不分什么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经常是哪天想起一件值得一写的事,便跟她说说,于是她又要倒回头去重新安插情节。
她常常天不亮就起来,随便披上一条薄毯子,不梳头不洗脸就开始写。她一起来,他也睡不着了,干脆也跟着起来,帮她誊抄昨晚的手稿。他饶有兴致地誊着,当了第一读者的同时,还给她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有时候,他的建议成了她的灵感,从而又引出了一大段,也有时候,她正写到兴头儿上,哪里顾得听他说,便让他用不同颜色的笔写在草稿上。
“到底谁是作者嘛?我只管说,不管写!”他抱怨说。
“稿费分你一半!”她回过头来做了个鬼脸。
“谁稀罕!”
“那么,将来付印了,封面也写你的名儿,咱们俩是合著者,怎么样?”
“写真名儿?”
“当然!”
这下子他倒是一愣。他觉得她想得太远了,小说情节框架还没完善,就想到付印了。以往她投稿用的都是笔名,如今这个长篇,她再也不想用笔名了。
两个人写累了,便拿起一页写好的,他读,她听。他们发现,大声读出来后往往能发现更多情节上的漏洞和对话中的不足,这些恰恰是他们在下笔写时忽略了的,于是又多了一个习惯,一写,二誊,三读,大清早上两个人忙得不亦乐乎,日上三竿了,还没给肚子供应上早饭。
他说,歇会儿吧,不要眼睛啦?他对她的关心都是类似这样的,不要眼睛啦?不吃饭啦?想饿死啊?……一面抱怨着家里出了个才女,明明煎炸蒸煮都会,如今却连粘锅的烂面条也吃不上了,一面已经把白米粥熬好了,盛上桌凉着,他又去煮了鸡蛋,然后剥掉蛋壳放到她嘴边让她吃。
她在这个时候则是给什么吃什么,生理上的饥饱感没有了,舌尖上的鉴赏力也消失了,山珍海味和粗茶淡饭在她嘴里统统都是一个味儿。
他很佩服她的“坐功”,觉得她一旦在写字台前坐下,屁股简直就是粘在椅子上了,小半天不带动一动的。上个礼拜才去买的一沓稿纸,不知不觉中就被她填满了。喂!稿纸没了!她像小时候一样喊他,只不过那时候是让他帮忙买本子,而现在变成了买稿纸。
他内心里觉得自己的妻子很独特,不像单位里的其他女同事,逢着歇班就结伴同行逛百货店,买的东西无非那几样:衣服、皮鞋和毛线。他有些不屑,可入秋后看见同事的妻子给新织的毛衣,心里又忍不住羡慕不已。
逢着太阳好的周末,他便把秋冬的衣服捣鼓出来,捂了一夏天,浅色外套上的霉点都看出来了。
你一中午翻箱倒柜的干嘛呢?她问。
晒衣服啊,箱子里都发霉了!你还知道冷啊,大早上起来把我的衣服也套上了。
哦,都入秋了。她说。可她正写着的主人公,还在吃冰棍儿呢。
就这样她日复一日地往那构筑好的框架上添砖加瓦,又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终于看到这故事越来越完善,像是一座“小楼”了。
长篇里的人物不算少,有时候弄得她晕头转向,有时候她则越写越兴奋,深夜里还大睁着眼睛闹失眠。她自己也知道这样下去不行,长此以往,白天的工作非出错不可,于是进了后半夜,她便不得不强迫自己起来吞两片安眠药,又怕翻来覆去吵到他,便不敢再躺回床上去,而是悄声抱了自己的被子去外屋沙发上睡。蚊子一刻也不肯消停,总是在她耳边嗡嗡地响,有一次她连开了三次灯,眼瞅着腿上的七个包心想这次非灭了它们不行。于是就圆睁着眼睛跟它们耗上了,这些家伙一连几天昼伏夜出,喝她的血大概喝上瘾了。他曾经开玩笑说,你呀,一天到晚爱吃甜食,吃得血都甜了,蚊子聪明得很,不盯你盯谁啊?你这文章,还真是‘血’汗换来的!看我,不用盖毛巾被,就穿这背心裤衩,蚊子也不稀的咬我不是?再说人家蚊子也怪不容易的,总共就能活那么几天,值一晚上夜班就为喝点儿东西,咱们人类有的是血,让它喝一滴又有何妨?一想这些话她便乐了,她一认真,它们反倒藏在角落里不出来了,天花板上是显然没有的,这些家伙一个个的都聪明得很,早就摸透了白色对它们来讲最不安全,相反,哪种东西五颜六色最乱你的眼,它们一准都在那儿。她坐了一会儿,又突然觉得自己跟它们耗不起,白天的英文字母和大半夜纵横交错的稿纸方格已经耗尽了她的所有精力,想来它们今天的收获也不小了,也该吃饱喝足了吧,于是又蒙头躺回沙发上,希望药效能在与失眠顽症的殊死搏斗中一寸一寸地前进。
第二日的工作中她倒是没出错,可下了班回家看昨晚熬夜赶出来的手稿,却发现一件事情中的五个人写丢了一个。
他担心她把自己写魔怔了,于是提出周末暂停写作去郊游。她却一口回绝,理由是她已经制定了极其详细的写作计划,而超前或超量完成写作任务,就是她现在每天最快乐的事。更何况今后有无数个日子可以郊游,但手头在写的东西已经在脑子里堆了这么久,真怕一搁就变了味儿,再也写不出它们应有的样子。
于是他又改了方针,不断向她灌输文艺工作者在“文革”中的惨痛经历,这些虽然都是听来的,却被他讲得绘声绘色,他告诉她,自己一个同学的父母当年都是省城话剧团的台柱子,男的叫崔之揾,女的叫田敏,“文革”中被揪斗的时候,白天做鬼,晚上才是人,两口子开始还很乐观,互相欣赏着彼此的阴阳头,后来崔之揾被迫装疯,想让爱人也跟着自己“疯”,照说田敏也演了半辈子戏了,装疯难不倒她,可她偏偏不肯疯,因为她没法像丈夫那样把麻袋底剪一个口,把头伸进去,两侧各开一口,把双手伸出来,再往泥地里一滚,沾些土到脸上、身上,没等人们把准备好的墨汁往身上泼,便自己一头钻进墨水盆里,还一边嬉皮笑脸地拍手说:“洗脸喽,洗脸喽!”这些田敏统统做不到,她是个不肯低头也不会转弯的女人,宁愿选择去死,也忍不了让造反派把点着的烟头往鼻孔里塞。剧团的后院有架很高的秋千,她一脚踏上去,把它荡得老高,身体几乎要和地面平行了。秋千经过一个俯冲,又一次腾空,势头很猛,却突然失了重心。她飞了出去,走得很痛快。头不偏不斜地撞在篮球架的铁杆上,那是她在几次腾空中瞅准了的。
这些虽都是听来的,却都被他讲得再真不过,说完省话剧团的台柱子,又讲文联的笔杆子。他们都是极有才华的人,他们曾一度风光无限,他们曾经站在最高处,所以跌下来时总会最惨最痛。他兜来兜去,无非是劝说她写归写,自娱自乐就好了。
她没有弄懂他讲这些故事给她听的真实意图,“文革”开始时她年龄还小,又很快进了部队,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可这故事仍让她感到骇然,于是反而把他的故事稍作润色写进了小说,有些地方甚至对他的口述只字未改。他气得要命,觉得这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又换了策略,他对她说,等写完了咱们自己去印,内部传阅,限量珍藏,如何?谁知她说,那算什么,我要正规出版,印它五千册。你这是虚荣!他这么激她。她却毫不犹豫地点头承认,没错,我就是虚荣,不想出版的作者不是好作者。他听了简直哭笑不得,而且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越来越发现,这段时间她同他的全部交流几乎都局限于这篇小说的探讨和完善中,他真盼望她能快点写完,一了百了。她则是把买零食的钱都省了,一则写起来就顾不上嘴了,二来零花钱也被她拍电报用得差不多了。
开始她写上一代的事情,有些细节不清楚便写信回山东问父亲。每次总是提上十个以上的问题,后面跟着她手绘的一张笑脸和四个大字——“愿闻其详”。父亲总是回得很认真,每次少说也得写上三五页。
后来,她觉得写信太慢,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二十来天,干脆改发电报了。电报中的一个字就能买一根冰棒,她却舍得,这么一来,她发电报到山东问,让父亲从那边写信回,时间省了一半,她却仍觉得慢,父亲也说,要想知道咱们家族的旧事,最该去问的是你伯伯三州,因为他本人就是一本活历史,咱们家族的活历史,也是抗战至今的活历史。
她一听又来了劲头,放着活历史不去采访,光在这拍电报所能搜集的资料实在有限。于是她便真豁出去了,在单位编了谎请了病假,买上票就回山东去了。这一趟使她收获不菲,伯伯三州除了给她讲述了不少家族往事以外,还提到了曾经一位学长的故事。
这位学长当年在沈阳读东北大学,不但人长得英俊帅气(有老照片为证),而且还因为才华出众被公选为学生会干部,当时的那批学员曾集体加入国民党(干部当然要起带头作用),可那完全是生活环境使然,谈不上什么个人信仰。虽说他不久就退了党,却仍被纠缠不清的历史问题困扰了一辈子。正所谓一朝站错队,永远站错队,后来那位学长到了单位,党组织明确表示拒绝接纳,只勉强允许他暂时加入民主党派,他觉得这样也好,谁知刚入“民进”就赶上反右运动,民主党派被批得灰头土脸,他也不再被当作党的同路人,政治前途黯然无光。抗美援朝时,这位学长的亲弟弟被列入征兵对象,一时间举家上下都欢呼雀跃,坚决支持他去朝鲜。多么可悲,当时他们全家人的心理无非是想拿生命的冒险去挽救政治前途,从而改变命运。
她觉得不把伯伯讲的这些素材写进小说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回到广州以后,又把写好的父辈故事那一章全部“打散揉碎”,为的仅仅是加一个人物进去。
年底,她完成了小说的初稿,次年二月完成了二稿。她最后改写三稿的时候,他开始紧张起来了,因为,这篇创作历时将近两年的作品的付印和出版仿佛就在眼前了。
于是她越忙,他越惶惶不可终日。和她的谈话兜来兜去,总能兜回老问题,再来一次“文革”怎么办?她觉得他有点太过谨慎了,于是回曰,这都什么年代了,最近在《上海文艺》上看到,反思文学已经大量出现了,有这么多文学大家“抬轿子”,我们还怕摔着不成?
这一天他回到家,发现她无精打采的样子,自打开始这个长篇的创作,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六神无主的状态了,他问怎么了,她揉着眼睛说眼看三稿就要写完了,一直合作的出版社却突然想让她修改部分内容。说什么军人出身不一定非要写情报局嘛,文工团啊、话务兵啊,这些都随她挑,只要把情报局的特种兵那一段换下来就行。为什么要换文工团呢?她很不解。出版社回说,因为他们比特种兵更有发挥的余地,而且接受起来也不那么费事,毕竟他们最终要考虑的还是销售问题,而她文中不断出现的大量专业术语,肯定让读者吃不消。更何况,她的故事还花了大量笔墨去交代当时的历史背景,这些在出版社看来,无疑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然而,出版社又不想放弃她的这篇大部头的文稿,声称前一代的故事都很吸引读者眼球,只要把这一代的略改一下,让后劲儿足一点儿,肯定能大卖。
她听了真有点哭笑不得,想来自己在这一代上费了那么多功夫,却最终被定位成“后劲不足”。怕是因为她过多的专注于自己内心的表达了,而完全忘了去买读者的账。这也是她在后来的创作历程中不断重复的错误。很多年以后,一位业内书评者写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名为《这个情商不高的女人》,她看了倒是会心一笑,觉得说得还算体己,起码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她吹上天或贬下地。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准备好的冷水还没泼出去,已经有出版社给她泼冷水了。这让他又心软了下来,也跟着突然间没了主意,可静下来仔细一想,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他不要她整日被出版社的催稿逼得焦头烂额,更不要她出什么名。人怕出名猪怕肥,冷不丁飞来一颗子弹,打的就是出头鸟。他甚至希望这本书干脆不要付印,最多私下里印几本送给彼此懂得的朋友就足够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他听到自己言不由衷地说,要不换个出版社试试,不然就试着改一下?话刚说出口他又后悔了,与其鼓励她,还不如趁着出版社的风儿把火吹灭算了,不料她却咬咬下嘴唇说:“我才不改呢,写完三稿就去找其他出版社。”
改完三稿后的她在一星期内连跑了三家出版社,结果他们都跟商量好了似的,最后一家甚至用曲别针把前两家折角的地方又夹了起来,并对她说,这部分需要改改。一连几次的被拒让她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想着为了这么一沓四家出版社都不要的书稿,自己竟两年不曾给爱人做过一顿像样的晚饭,不曾收拾、打扫过他俩的小窝,甚至连换季的衣服也都是他自己拿去该洗的洗,该晒的晒。她忽然间觉得自己真是失败到了极点,他和她在一起,八成是上辈子闯祸了吧。
她看到客厅里原本是粉红色的窗帘如今已经变成了粉灰色,惊异于刚刚过去的七百多个日夜里,自己怎么就注意不到呢?这窗帘还是她和他刚搬进新房时挂上的,如此粉嫩的颜色跟了她这样的主人,也真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她麻利地踩上窗台,把帘子摘了下来,然后又将它泡进盆里。
他和她不在一个工作组,最近总是没日没夜地加班,她想给他做点好吃的,便又去了趟菜市场,回来包了满满一砧板的香菇肉末小馄饨。她怕肉馅偏腻,又在汤里多撒了些虾皮和香菜。
他回来的时候,香喷喷的馄饨已经上了桌。她把他堵在门口,让他猜她做了什么。他想了想说:“貌似是馄饨吧?”一面还使劲儿吸了吸鼻子,故意逗她道,“香菜放多了吧!”
“切,有本事你别吃啊!”她也假装恼了,转身就回屋去了。他背着手悄悄跟在她后面,冷不丁地拿出一样东西,在她眼前一晃,她顿时“啊”的一声转过头来,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书。因为刚刚她分明看到了上面印着“来路”两个字。正是她小说的书名。
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样,她慢慢地坐到椅子上,把书轻轻放在膝头,无限怜爱地抚着书的封面,像在抚摸一个未足月便出世的孩子。
“你看这纸张多棒!”她兴奋地说,就好像这本书不是刚从他手里拿过来,就好像他从没摸过它一样,“再看这装帧、排版都没得挑,到哪儿去找这么好的出版社呢!”她简直有些爱不释手了。
他是知道的,之前印她短篇合集的那家厂子不知用的是什么劣质纸张,随便翻开一页,几乎每个字都带着反面的字影儿。
他险些就要以为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办得最漂亮的一件事了,可恰好就在这时,她似乎发现哪里有点不对了。只见她一下合上书,惊慌地把它翻来覆去地看,书的封面上没有出版社名称,没有责任编辑,尾页上没有标价,甚至连个出版年月日都没有找见,她又仔仔细细地把全书里里外外看了一遍,这才发现整本书除了书名和正文外,居然什么也没有!
“谁要你这样印啊?”
“咱先印几本,内部传阅,先看看反响,再说了,真要是正规出版,还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好的纸张呢!”
“可是这么大的事儿,你事先总得和我商量一下吧?”她觉得他这种内部印刷、小范围传阅的做法分明是草草打发了她整整两年的青春。
“这是多大点事儿啊?”他有点心虚,嘴上却还是故作轻松,“不是想先让你看到成书高兴高兴嘛!”
“成书?这也叫成书?作者呢?出版社呢?”她像吃了枪药一样吐着连珠炮,“照你这么说,把一份手稿装订起来,或是用胶水粘起来也能叫成书了!”
……
“对你来说,这当然不是什么大事,这压根就不是个事儿!因为你没为了它天天趴在桌前趴到手脚冰凉,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你那是烫发烫的好不好?!以后少臭美,就不掉了。”
其实他心里还是觉得她烫发挺好看的。两个月前,她自己在家把长长的头发只烫了个梢儿,写作的时候,便把它们全都拨到脖子一边。他觉得她的侧面美极了,便趁机按下了相机的快门,印这本书的时候,还偷偷把这张照片当作插页印了进去,想给她一个惊喜。他小声嘀咕:“以后你自己再慢慢找出版社,又不是说这样印了就不能再正常出版。”
她根本没听见他的话,只听“唰”的一声,他看见她恼羞成怒地把崭新一本书的封面撕掉了,嘴里还说:“这也叫书!干脆封皮儿也不要了,书名也不要了!”
他一把抢过书来:“你干什么!”他不知自己哪来的气,差点儿一下子把她从沙发上撂倒在地上。她不知道,他所谓的日夜加班正是为她赶这本《来路》的排版和最后校对。
桌上的馄饨已经从热气腾腾到冰凉冰凉了,他俩却谁也没去碰。最后,还是他先撑不住了:“这么好吃的馄饨,谁不吃可真是傻了!”
他拿来胶水,小心翼翼地把书的封面粘好,然后又把馄饨放进锅里重新热了一下。香菜变成了深绿色,可他还是吃得很香。他边吃边故意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以往她总会打趣他说,又不是吸溜面条,装什么装!
然而这天,她却只是干坐着无动于衷。
等他把一大碗馄饨吃得快见底了,再去看她时却被吓了一跳,她竟然一脸的眼泪!
她的哭太安静,眼泪大滴地滚落,却一点儿声儿都没有。
他自己也突然的一阵委屈,嘴上说:“咱别这么任性,成熟点儿行吗?”
这句话却成了她那晚号啕大哭的导火索。在他以后所有的记忆里,这是她对他唯一一次撕心裂肺地大哭。后来他无数次地恨自己,当时怎么就说了那么一句鬼话!
单位派她去北方出差半个月,回来的时候,他正给北屋的小窗装纱网。卧室的两扇窗已经装好了,还剩一块料,他舍不得扔,便用在了北屋上,想着来年夏天到访的时候,蚊子就不会那么猖獗了。
他见她手提肩挎着大包小包,忙从窗上跳下来:“拿这么多东西怎么也不招呼我去接站?”
她不答他的话,而是眉毛一挑,得意地说:“告诉你个好消息。”
“找到合适的出版社了?”
“错!”
“错?”虽说他已习惯她生气后会主动相逢一笑泯恩仇,可却实在想不出除了找到出版社还能有什么事让她这么高兴。
“反正不是书要出版了,也是和书有脱不开的关系。”他自言自语地说。
“我告诉你,这事儿,还真就和书不书的没关系,你继续猜吧,给你半天时间,猜出来,我请你下馆子,猜不出来,你负责晚饭!”她一头扎进浴室,说是要冲个凉,可不到半分钟又开门说,“行李先别打开,不然猜出来也不算数!”
听到澡堂里的水声,他瞟了一眼手表:三点四十五分。按照她每次洗澡不会少于二十分钟的惯例,他有足够的时间打开行李并再度恢复原状。他背着手围着一堆行李转了两圈,最终还是遏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于是,他伸手去拉行李包外层的拉链,里面露了一堆五颜六色的东西。他没来得及分辨,而是索性把拉链一拉到底,行李包的一头掉出了一双灯芯绒面的虎头婴儿鞋,他一比量,只有他自己的中指那么长,他顺手揪出刚才那一包色彩缤纷的东西,发现里面除了小孩儿玩具就是小孩儿衣服。
他恍然大悟,一时间忘乎所以地扭头朝浴室高声叫着:“我知道了!我要当爸爸了!”
那边一听顿时水声停了:“我就知道你肯定要打开行李,耍赖皮你!”
“没错,我就是耍赖皮,你就是赖皮,我耍的就是你,哈哈!”外边的他得意了,“有本事你出来啊!”
——节选自邱秋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