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故事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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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战争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开始往内收了,或者说,又回到生活本身。越战以后,整个三局的重要性越来越减弱了,科技越来越发达,过去被当作绝密资料的美军太平洋地区一年一度的军事演习也对我军开放,甚至邀请中国军事代表团现场观摩。
换下军装后的他们双双进了广州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工作,同事们都以为他们已是夫妻,他亦天天催她领证,可她却不急了,还声称要多考察他一段时间。
两人对工作倒还是认真的,可也绝没积极到像大伙一样争做标兵的份儿,尤其是她,想让她为那些补助或奖金加会儿班八成是不可能的。
他们的工作还算轻松,下午若能早早下班,她便一头扎进屋里看书写作,她觉得一天过下来,好像下班以前的时间统统是不作数的,活的也完全不是她自己,大家都下班了,她真正要做的事才刚刚开始。
吃惯了部队伙房的他们乍一出来都很不适应,一到饭点儿就有些手足无措,他们并非不会做饭,只是开始怀念军营的生活,想着在部队里真是好啊,到了点就准时开饭,吃完了也不用洗锅,抹抹嘴提着饭盒就可以走了,至于吃什么,根本不是他们操心的事儿,开心了可以自己做小灶,犯懒了也饿不着,如今想想真是天堂。出了营房可就没有这种好事了,中午在单位吃,可一早一晚都必须自己开伙。他喜欢吃面食,她想起刚入伍的时候在部队的伙房学过包馄饨,于是一天晚上便试着包了一次,他连吃了三大碗,说以后咱们早晚都吃这个了。那是他们第一次在家里开伙,接下来的几天,她不断翻新馄饨的“内容”,几种时令蔬菜搅上肉,轮流包着吃,两个人就这样早早晚晚地吃了一个星期的馄饨,他还没吃够,她却已经看着面皮儿和肉馅儿就想吐了。
于是,又开始改做面条。但凡是能够又当饭又当菜一锅出的吃食,都被她在脑子里从头到尾地过遍了,包子饺子麻烦不说,跟馄饨本质上就是换汤不换药嘛。炒河粉吧?容易粘锅不说,有那功夫也能焖米饭再做个菜了,还是做面条最简单。他说要是妈还在就好了,妈心里就有本面食谱。她不服气了,说自己粤菜做得棒,可惜他不懂得欣赏,她还说,要是她爸爸别转业回山东老家也行啊,这样他俩在广州也就有饮食后盾了。
两个人停了手中的活儿叽叽咕咕了半天,突然感觉发这样的牢骚根本于事无补,因为肚子还是饿的。他把要洗的菜往墙角一扔,说:“不干了!咱俩下馆子去。”他俩同时发现不用为当天的晚饭发愁,一下子轻松了好多,于是几乎是雀跃着出了门,路过菜市,看到几个下班后手挽着手来买菜的邻居,他们又一下子委屈起来,为什么他们就能把做饭当成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呢,就像呼吸、睡觉那么自然,甚至他们的脸上还满漾着幸福,好像一天下来做这顿饭才是他们真正等待的乐事。委屈之余,他们有点羡慕,又有点嫉妒,仿佛人人有份儿的快乐,老天爷却唯独把给他们的落下了。
他安慰她说,那些人是晚上回家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就干脆把做饭当乐趣了,你不一样啊,你还有比那更重要的事。她一想也对,便又安心不少。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决定天天下馆子,为什么不呢?这样非但不用刷锅,连洗饭盒的时间都省了,而且又能紧着自己的口味,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他们的住处周围没有饭馆,天天下了班就在单位附近吃饭又怕同事看见笑话,于是他们总要朝家的反方向走一段冤枉路,这样,他们回家的路程又几乎翻了倍。等他们吃完饭,走老长的一段路回到家里,好像又有点饿了,于是再去买零食,瓜子、话梅、花生米,被她装在一个个玻璃瓶里,眼看吃得见了底儿,他又给她添上葡萄干、核桃仁和果丹皮。我们作家用脑多,需要补充营养,他总是这么说。
就这样他们过了二十来天不为早晚饭发愁的日子,而且还活得相当滋润,可刚进入下旬,就同时发觉手头有些紧了。怎么办?先是断了零食,后来把早饭也省了。还不够?那就中午在单位买双份,晚上回去热热再吃。这样一来,旁人日夜盼望的周末,却成了他俩最难对付的日子,尤其是月底的那个周末,前一日他总要在单位食堂买不少菜,恨不得晚上吃了,第二天再吃。同事们笑他说,哟,小罗,怎么提这么多菜?回家老婆不给做饭啊?他才不肯承认呢,他向来都是对大伙说,她烧的菜最好吃了,可她明天有事要去亲戚家,所以我就自己在家凑合着吃点儿算了。下一次旁人再问,他照常能编出别的理由。
她投出去的稿子很少被退,往往是发过她三两个短篇的书报,过阵子就主动写信来约稿了,她也因此越写越带劲儿。
渐渐地,她不再满足于只写短篇和中篇了,她想写一个长篇,从父母那代人写起,她觉得自己父母的人生都足够传奇,尤其是他们的相遇,而他的父母也同样有许许多多值得一写的地方,何不把四个人的故事揉在一起呢,待要动笔了,又觉得除了父母和公婆之外,祖母、叔叔和婶婶人人都有值得写的故事,于是长篇又变成了超长篇。
“这么长的篇幅,我能写好吗?”她心里没底,就问他。那时他压根没想到写作会最终将她的正经工作取而代之,只当是她的兴趣爱好,所以是打心底无条件支持的。他总是说,能,你一定能。她不知道他的这份信心是从哪儿来的,但心里却因此受到了鼓舞,仿佛站在台上歌儿还没唱,台下就已经有了掌声。
于是逢着周末大块儿的时间,他俩几乎是不出门的,别人休息享受的日子,在他们那里反而比上班还累得多。有时候,她写,他帮她誊抄,也有时候,他讲,她记录再整理。
他发现自己竟也是有语言天赋的,可惜他的讲述往往不分什么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经常是哪天想起一件值得一写的事,便跟她说说,于是她又要倒回头去重新安插情节。
她常常天不亮就起来,随便披上一条薄毯子,不梳头不洗脸就开始写。她一起来,他也睡不着了,干脆也跟着起来,帮她誊抄昨晚的手稿。他饶有兴致地誊着,当了第一读者的同时,还给她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有时候,他的建议成了她的灵感,从而又引出了一大段,也有时候,她正写到兴头儿上,哪里顾得听他说,便让他用不同颜色的笔写在草稿上。
“到底谁是作者嘛?我只管说,不管写!”他抱怨说。
“稿费分你一半!”她回过头来做了个鬼脸。
“谁稀罕!”
“那么,将来付印了,封面也写你的名儿,咱们俩是合著者,怎么样?”
“写真名儿?”
“当然!”
这下子他倒是一愣。他觉得她想得太远了,小说情节框架还没完善,就想到付印了。以往她投稿用的都是笔名,如今这个长篇,她再也不想用笔名了。
两个人写累了,便拿起一页写好的,他读,她听。他们发现,大声读出来后往往能发现更多情节上的漏洞和对话中的不足,这些恰恰是他们在下笔写时忽略了的,于是又多了一个习惯,一写,二誊,三读,大清早上两个人忙得不亦乐乎,日上三竿了,还没给肚子供应上早饭。
他说,歇会儿吧,不要眼睛啦?他对她的关心都是类似这样的,不要眼睛啦?不吃饭啦?想饿死啊?……一面抱怨着家里出了个才女,明明煎炸蒸煮都会,如今却连粘锅的烂面条也吃不上了,一面已经把白米粥熬好了,盛上桌凉着,他又去煮了鸡蛋,然后剥掉蛋壳放到她嘴边让她吃。
她在这个时候则是给什么吃什么,生理上的饥饱感没有了,舌尖上的鉴赏力也消失了,山珍海味和粗茶淡饭在她嘴里统统都是一个味儿。
他很佩服她的“坐功”,觉得她一旦在写字台前坐下,屁股简直就是粘在椅子上了,小半天不带动一动的。上个礼拜才去买的一沓稿纸,不知不觉中就被她填满了。喂!稿纸没了!她像小时候一样喊他,只不过那时候是让他帮忙买本子,而现在变成了买稿纸。
他内心里觉得自己的妻子很独特,不像单位里的其他女同事,逢着歇班就结伴同行逛百货店,买的东西无非那几样:衣服、皮鞋和毛线。他有些不屑,可入秋后看见同事的妻子给新织的毛衣,心里又忍不住羡慕不已。
逢着太阳好的周末,他便把秋冬的衣服捣鼓出来,捂了一夏天,浅色外套上的霉点都看出来了。
你一中午翻箱倒柜的干嘛呢?她问。
晒衣服啊,箱子里都发霉了!你还知道冷啊,大早上起来把我的衣服也套上了。
哦,都入秋了。她说。可她正写着的主人公,还在吃冰棍儿呢。
就这样她日复一日地往那构筑好的框架上添砖加瓦,又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终于看到这故事越来越完善,像是一座“小楼”了。
长篇里的人物不算少,有时候弄得她晕头转向,有时候她则越写越兴奋,深夜里还大睁着眼睛闹失眠。她自己也知道这样下去不行,长此以往,白天的工作非出错不可,于是进了后半夜,她便不得不强迫自己起来吞两片安眠药,又怕翻来覆去吵到他,便不敢再躺回床上去,而是悄声抱了自己的被子去外屋沙发上睡。蚊子一刻也不肯消停,总是在她耳边嗡嗡地响,有一次她连开了三次灯,眼瞅着腿上的七个包心想这次非灭了它们不行。于是就圆睁着眼睛跟它们耗上了,这些家伙一连几天昼伏夜出,喝她的血大概喝上瘾了。他曾经开玩笑说,你呀,一天到晚爱吃甜食,吃得血都甜了,蚊子聪明得很,不盯你盯谁啊?你这文章,还真是‘血’汗换来的!看我,不用盖毛巾被,就穿这背心裤衩,蚊子也不稀的咬我不是?再说人家蚊子也怪不容易的,总共就能活那么几天,值一晚上夜班就为喝点儿东西,咱们人类有的是血,让它喝一滴又有何妨?一想这些话她便乐了,她一认真,它们反倒藏在角落里不出来了,天花板上是显然没有的,这些家伙一个个的都聪明得很,早就摸透了白色对它们来讲最不安全,相反,哪种东西五颜六色最乱你的眼,它们一准都在那儿。她坐了一会儿,又突然觉得自己跟它们耗不起,白天的英文字母和大半夜纵横交错的稿纸方格已经耗尽了她的所有精力,想来它们今天的收获也不小了,也该吃饱喝足了吧,于是又蒙头躺回沙发上,希望药效能在与失眠顽症的殊死搏斗中一寸一寸地前进。
第二日的工作中她倒是没出错,可下了班回家看昨晚熬夜赶出来的手稿,却发现一件事情中的五个人写丢了一个。
他担心她把自己写魔怔了,于是提出周末暂停写作去郊游。她却一口回绝,理由是她已经制定了极其详细的写作计划,而超前或超量完成写作任务,就是她现在每天最快乐的事。更何况今后有无数个日子可以郊游,但手头在写的东西已经在脑子里堆了这么久,真怕一搁就变了味儿,再也写不出它们应有的样子。
于是他又改了方针,不断向她灌输文艺工作者在“文革”中的惨痛经历,这些虽然都是听来的,却被他讲得绘声绘色,他告诉她,自己一个同学的父母当年都是省城话剧团的台柱子,男的叫崔之揾,女的叫田敏,“文革”中被揪斗的时候,白天做鬼,晚上才是人,两口子开始还很乐观,互相欣赏着彼此的阴阳头,后来崔之揾被迫装疯,想让爱人也跟着自己“疯”,照说田敏也演了半辈子戏了,装疯难不倒她,可她偏偏不肯疯,因为她没法像丈夫那样把麻袋底剪一个口,把头伸进去,两侧各开一口,把双手伸出来,再往泥地里一滚,沾些土到脸上、身上,没等人们把准备好的墨汁往身上泼,便自己一头钻进墨水盆里,还一边嬉皮笑脸地拍手说:“洗脸喽,洗脸喽!”这些田敏统统做不到,她是个不肯低头也不会转弯的女人,宁愿选择去死,也忍不了让造反派把点着的烟头往鼻孔里塞。剧团的后院有架很高的秋千,她一脚踏上去,把它荡得老高,身体几乎要和地面平行了。秋千经过一个俯冲,又一次腾空,势头很猛,却突然失了重心。她飞了出去,走得很痛快。头不偏不斜地撞在篮球架的铁杆上,那是她在几次腾空中瞅准了的。
这些虽都是听来的,却都被他讲得再真不过,说完省话剧团的台柱子,又讲文联的笔杆子。他们都是极有才华的人,他们曾一度风光无限,他们曾经站在最高处,所以跌下来时总会最惨最痛。他兜来兜去,无非是劝说她写归写,自娱自乐就好了。
她没有弄懂他讲这些故事给她听的真实意图,“文革”开始时她年龄还小,又很快进了部队,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可这故事仍让她感到骇然,于是反而把他的故事稍作润色写进了小说,有些地方甚至对他的口述只字未改。他气得要命,觉得这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又换了策略,他对她说,等写完了咱们自己去印,内部传阅,限量珍藏,如何?谁知她说,那算什么,我要正规出版,印它五千册。你这是虚荣!他这么激她。她却毫不犹豫地点头承认,没错,我就是虚荣,不想出版的作者不是好作者。他听了简直哭笑不得,而且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越来越发现,这段时间她同他的全部交流几乎都局限于这篇小说的探讨和完善中,他真盼望她能快点写完,一了百了。她则是把买零食的钱都省了,一则写起来就顾不上嘴了,二来零花钱也被她拍电报用得差不多了。
开始她写上一代的事情,有些细节不清楚便写信回山东问父亲。每次总是提上十个以上的问题,后面跟着她手绘的一张笑脸和四个大字——“愿闻其详”。父亲总是回得很认真,每次少说也得写上三五页。
后来,她觉得写信太慢,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二十来天,干脆改发电报了。电报中的一个字就能买一根冰棒,她却舍得,这么一来,她发电报到山东问,让父亲从那边写信回,时间省了一半,她却仍觉得慢,父亲也说,要想知道咱们家族的旧事,最该去问的是你伯伯三州,因为他本人就是一本活历史,咱们家族的活历史,也是抗战至今的活历史。
她一听又来了劲头,放着活历史不去采访,光在这拍电报所能搜集的资料实在有限。于是她便真豁出去了,在单位编了谎请了病假,买上票就回山东去了。这一趟使她收获不菲,伯伯三州除了给她讲述了不少家族往事以外,还提到了曾经一位学长的故事。
这位学长当年在沈阳读东北大学,不但人长得英俊帅气(有老照片为证),而且还因为才华出众被公选为学生会干部,当时的那批学员曾集体加入国民党(干部当然要起带头作用),可那完全是生活环境使然,谈不上什么个人信仰。虽说他不久就退了党,却仍被纠缠不清的历史问题困扰了一辈子。正所谓一朝站错队,永远站错队,后来那位学长到了单位,党组织明确表示拒绝接纳,只勉强允许他暂时加入民主党派,他觉得这样也好,谁知刚入“民进”就赶上反右运动,民主党派被批得灰头土脸,他也不再被当作党的同路人,政治前途黯然无光。抗美援朝时,这位学长的亲弟弟被列入征兵对象,一时间举家上下都欢呼雀跃,坚决支持他去朝鲜。多么可悲,当时他们全家人的心理无非是想拿生命的冒险去挽救政治前途,从而改变命运。
她觉得不把伯伯讲的这些素材写进小说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回到广州以后,又把写好的父辈故事那一章全部“打散揉碎”,为的仅仅是加一个人物进去。
年底,她完成了小说的初稿,次年二月完成了二稿。她最后改写三稿的时候,他开始紧张起来了,因为,这篇创作历时将近两年的作品的付印和出版仿佛就在眼前了。
于是她越忙,他越惶惶不可终日。和她的谈话兜来兜去,总能兜回老问题,再来一次“文革”怎么办?她觉得他有点太过谨慎了,于是回曰,这都什么年代了,最近在《上海文艺》上看到,反思文学已经大量出现了,有这么多文学大家“抬轿子”,我们还怕摔着不成?
这一天他回到家,发现她无精打采的样子,自打开始这个长篇的创作,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六神无主的状态了,他问怎么了,她揉着眼睛说眼看三稿就要写完了,一直合作的出版社却突然想让她修改部分内容。说什么军人出身不一定非要写情报局嘛,文工团啊、话务兵啊,这些都随她挑,只要把情报局的特种兵那一段换下来就行。为什么要换文工团呢?她很不解。出版社回说,因为他们比特种兵更有发挥的余地,而且接受起来也不那么费事,毕竟他们最终要考虑的还是销售问题,而她文中不断出现的大量专业术语,肯定让读者吃不消。更何况,她的故事还花了大量笔墨去交代当时的历史背景,这些在出版社看来,无疑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然而,出版社又不想放弃她的这篇大部头的文稿,声称前一代的故事都很吸引读者眼球,只要把这一代的略改一下,让后劲儿足一点儿,肯定能大卖。
她听了真有点哭笑不得,想来自己在这一代上费了那么多功夫,却最终被定位成“后劲不足”。怕是因为她过多的专注于自己内心的表达了,而完全忘了去买读者的账。这也是她在后来的创作历程中不断重复的错误。很多年以后,一位业内书评者写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名为《这个情商不高的女人》,她看了倒是会心一笑,觉得说得还算体己,起码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她吹上天或贬下地。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准备好的冷水还没泼出去,已经有出版社给她泼冷水了。这让他又心软了下来,也跟着突然间没了主意,可静下来仔细一想,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他不要她整日被出版社的催稿逼得焦头烂额,更不要她出什么名。人怕出名猪怕肥,冷不丁飞来一颗子弹,打的就是出头鸟。他甚至希望这本书干脆不要付印,最多私下里印几本送给彼此懂得的朋友就足够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他听到自己言不由衷地说,要不换个出版社试试,不然就试着改一下?话刚说出口他又后悔了,与其鼓励她,还不如趁着出版社的风儿把火吹灭算了,不料她却咬咬下嘴唇说:“我才不改呢,写完三稿就去找其他出版社。”
改完三稿后的她在一星期内连跑了三家出版社,结果他们都跟商量好了似的,最后一家甚至用曲别针把前两家折角的地方又夹了起来,并对她说,这部分需要改改。一连几次的被拒让她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想着为了这么一沓四家出版社都不要的书稿,自己竟两年不曾给爱人做过一顿像样的晚饭,不曾收拾、打扫过他俩的小窝,甚至连换季的衣服也都是他自己拿去该洗的洗,该晒的晒。她忽然间觉得自己真是失败到了极点,他和她在一起,八成是上辈子闯祸了吧。
她看到客厅里原本是粉红色的窗帘如今已经变成了粉灰色,惊异于刚刚过去的七百多个日夜里,自己怎么就注意不到呢?这窗帘还是她和他刚搬进新房时挂上的,如此粉嫩的颜色跟了她这样的主人,也真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她麻利地踩上窗台,把帘子摘了下来,然后又将它泡进盆里。
他和她不在一个工作组,最近总是没日没夜地加班,她想给他做点好吃的,便又去了趟菜市场,回来包了满满一砧板的香菇肉末小馄饨。她怕肉馅偏腻,又在汤里多撒了些虾皮和香菜。
他回来的时候,香喷喷的馄饨已经上了桌。她把他堵在门口,让他猜她做了什么。他想了想说:“貌似是馄饨吧?”一面还使劲儿吸了吸鼻子,故意逗她道,“香菜放多了吧!”
“切,有本事你别吃啊!”她也假装恼了,转身就回屋去了。他背着手悄悄跟在她后面,冷不丁地拿出一样东西,在她眼前一晃,她顿时“啊”的一声转过头来,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书。因为刚刚她分明看到了上面印着“来路”两个字。正是她小说的书名。
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样,她慢慢地坐到椅子上,把书轻轻放在膝头,无限怜爱地抚着书的封面,像在抚摸一个未足月便出世的孩子。
“你看这纸张多棒!”她兴奋地说,就好像这本书不是刚从他手里拿过来,就好像他从没摸过它一样,“再看这装帧、排版都没得挑,到哪儿去找这么好的出版社呢!”她简直有些爱不释手了。
他是知道的,之前印她短篇合集的那家厂子不知用的是什么劣质纸张,随便翻开一页,几乎每个字都带着反面的字影儿。
他险些就要以为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办得最漂亮的一件事了,可恰好就在这时,她似乎发现哪里有点不对了。只见她一下合上书,惊慌地把它翻来覆去地看,书的封面上没有出版社名称,没有责任编辑,尾页上没有标价,甚至连个出版年月日都没有找见,她又仔仔细细地把全书里里外外看了一遍,这才发现整本书除了书名和正文外,居然什么也没有!
“谁要你这样印啊?”
“咱先印几本,内部传阅,先看看反响,再说了,真要是正规出版,还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好的纸张呢!”
“可是这么大的事儿,你事先总得和我商量一下吧?”她觉得他这种内部印刷、小范围传阅的做法分明是草草打发了她整整两年的青春。
“这是多大点事儿啊?”他有点心虚,嘴上却还是故作轻松,“不是想先让你看到成书高兴高兴嘛!”
“成书?这也叫成书?作者呢?出版社呢?”她像吃了枪药一样吐着连珠炮,“照你这么说,把一份手稿装订起来,或是用胶水粘起来也能叫成书了!”
……
“对你来说,这当然不是什么大事,这压根就不是个事儿!因为你没为了它天天趴在桌前趴到手脚冰凉,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你那是烫发烫的好不好?!以后少臭美,就不掉了。”
其实他心里还是觉得她烫发挺好看的。两个月前,她自己在家把长长的头发只烫了个梢儿,写作的时候,便把它们全都拨到脖子一边。他觉得她的侧面美极了,便趁机按下了相机的快门,印这本书的时候,还偷偷把这张照片当作插页印了进去,想给她一个惊喜。他小声嘀咕:“以后你自己再慢慢找出版社,又不是说这样印了就不能再正常出版。”
她根本没听见他的话,只听“唰”的一声,他看见她恼羞成怒地把崭新一本书的封面撕掉了,嘴里还说:“这也叫书!干脆封皮儿也不要了,书名也不要了!”
他一把抢过书来:“你干什么!”他不知自己哪来的气,差点儿一下子把她从沙发上撂倒在地上。她不知道,他所谓的日夜加班正是为她赶这本《来路》的排版和最后校对。
桌上的馄饨已经从热气腾腾到冰凉冰凉了,他俩却谁也没去碰。最后,还是他先撑不住了:“这么好吃的馄饨,谁不吃可真是傻了!”
他拿来胶水,小心翼翼地把书的封面粘好,然后又把馄饨放进锅里重新热了一下。香菜变成了深绿色,可他还是吃得很香。他边吃边故意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以往她总会打趣他说,又不是吸溜面条,装什么装!
然而这天,她却只是干坐着无动于衷。
等他把一大碗馄饨吃得快见底了,再去看她时却被吓了一跳,她竟然一脸的眼泪!
她的哭太安静,眼泪大滴地滚落,却一点儿声儿都没有。
他自己也突然的一阵委屈,嘴上说:“咱别这么任性,成熟点儿行吗?”
这句话却成了她那晚号啕大哭的导火索。在他以后所有的记忆里,这是她对他唯一一次撕心裂肺地大哭。后来他无数次地恨自己,当时怎么就说了那么一句鬼话!
单位派她去北方出差半个月,回来的时候,他正给北屋的小窗装纱网。卧室的两扇窗已经装好了,还剩一块料,他舍不得扔,便用在了北屋上,想着来年夏天到访的时候,蚊子就不会那么猖獗了。
他见她手提肩挎着大包小包,忙从窗上跳下来:“拿这么多东西怎么也不招呼我去接站?”
她不答他的话,而是眉毛一挑,得意地说:“告诉你个好消息。”
“找到合适的出版社了?”
“错!”
“错?”虽说他已习惯她生气后会主动相逢一笑泯恩仇,可却实在想不出除了找到出版社还能有什么事让她这么高兴。
“反正不是书要出版了,也是和书有脱不开的关系。”他自言自语地说。
“我告诉你,这事儿,还真就和书不书的没关系,你继续猜吧,给你半天时间,猜出来,我请你下馆子,猜不出来,你负责晚饭!”她一头扎进浴室,说是要冲个凉,可不到半分钟又开门说,“行李先别打开,不然猜出来也不算数!”
听到澡堂里的水声,他瞟了一眼手表:三点四十五分。按照她每次洗澡不会少于二十分钟的惯例,他有足够的时间打开行李并再度恢复原状。他背着手围着一堆行李转了两圈,最终还是遏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于是,他伸手去拉行李包外层的拉链,里面露了一堆五颜六色的东西。他没来得及分辨,而是索性把拉链一拉到底,行李包的一头掉出了一双灯芯绒面的虎头婴儿鞋,他一比量,只有他自己的中指那么长,他顺手揪出刚才那一包色彩缤纷的东西,发现里面除了小孩儿玩具就是小孩儿衣服。
他恍然大悟,一时间忘乎所以地扭头朝浴室高声叫着:“我知道了!我要当爸爸了!”
那边一听顿时水声停了:“我就知道你肯定要打开行李,耍赖皮你!”
“没错,我就是耍赖皮,你就是赖皮,我耍的就是你,哈哈!”外边的他得意了,“有本事你出来啊!”
——节选自邱秋手稿
2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在意外流产一个月后便去了一趟陕北,只因为江灏说了一句,《来路》的整个故事背景得换一个地方。
她带着八百块钱和厚厚的一沓介绍信一路向北。江灏并没有随行,他说自己在旁边会影响很多好素材的采集,江灏的那些兄弟们平日里和他在一起太没正经,他一去他们就没法成为合格的口述者了。
那一沓信倒是江灏亲手放进她背囊的,说是按地址人名把信交出去,就等着听故事好了。她数了数,一共六封信。江灏已按她即将先后涉足的城市排好了顺序。像诸葛亮的锦囊妙计一样,每到一地,拆开一个锦囊。
她递出头封信时,心里其实是没底的,收信人是一个小县城文化馆的副馆长,姓史,其貌不扬,话也不多,但他说到的东西却是每句都可以记笔记的。她在县城待了三天,话别的时候,她起初忐忑不安地呼出的‘史副馆长’已经变成亲切的‘老史’了。
老史看了剩下的五封信上的名字后说,江灏个龟孙,懒归懒,但眼力见儿还不错,你知道他为啥把我这儿安排成第一站么?这里就是个背景,真正的故事都在后面呢。
果不其然,接下来的惊喜越来越多,从陕北一个小镇上的退伍军人,到银川承天寺的看塔人,她觉得自己简直是被江灏的锦囊带进了一个故事的连环套里,她白天听素材做笔记,晚上整理,时而来了灵感,就用便签的形式给小说《来路》添枝加叶。那段时间她几乎不怎么睡觉,不是找不到困的感觉,而是实在有太多东西要记,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随身带来的两个素材本已被她在不知不觉中填满,有一天晚上她写得意犹未尽,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头已经找不到一张空白的纸了,她想起自己在回旅馆的路上看到附近小学的对面有家小卖部,想必那里会有卖本子的,便大黑天的又出了门,所幸那家小店还真的亮着灯,走进去,只见一帮人在玩纸牌。她说想买两个笔记本,店主头也不抬地说,我们这只有四线方格本,两毛五一本。她想都没想就一下子买了十本,像跑马帮的到了驿站囤粮草一样。
往回走的路上,她在对这些珍贵素材的利用上又改了主意,她觉得应该把一路上的耳闻目睹写成独立篇幅的短篇,才算对得起这些故事,于是,七个短篇小说就在她返回广州的路上诞生了,它们最初的载体,恰恰就是那摞零散的便签和那十个封面上画着小学生的四线方格本。
她小时候是没有用过这种本子的,心想现在的小学生可没她们当时幸运,连写个字都要规规整整地束缚在四线方格之内,哪一笔要压在横线以下,哪一划不能超过竖线,都是一早规定的。她小时候,作业本都是白纸装订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出于对四线方格的敬畏,这几个短篇她写得尤为认真,字迹一笔一画不说,从头到尾都很少涂抹,末了还给它们按旅途顺序编了号。
回去后江灏催着她‘交作业’,她却一个半个月没有反应。他那时已去成都办事,所以只好拍了份电报:“忍无可忍,没法再忍。改好了吗!”
没想到却迅速收到回复,像极了他那份电报的下联:“谢不胜谢,只好不谢!稿已寄出。”
就这样江灏收到了改好的《来路》和七篇独立的小故事……
——节选自邱秋手稿
3
大概是从三妻娶上第三任妻子起,我们全家人都开始叫它“三妻”了。
三妻其实是一只浅黄色的鹦鹉。它和它的第一任妻子刚到我家那会儿,我还不满七岁。那时的夏天夜晚漫长而无聊,每到晚饭后,我都会到阳台和我的两个“小家伙”玩儿上一会儿。所谓的“玩儿”,主要就是训练它们说话。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只要坚持不懈,每天和它们说些比较短的句子,它们总有一天能学会一两句。
“你好。”我说。三妻叫了一声,另一只则没有任何反应。“再见。”回复我的还是三妻同样的叫声。日复一日,奇迹始终没有出现。“笨蛋!”我失望地说。这次,连三妻也不吭声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它们怎么看也不像要说话的样子,我便把训练的目标转移了。刚开始,我先慢慢靠近它们,比如把手搭在鸟笼的小门上,它俩起初很惊恐地扑腾来扑腾去,后来见我没有伤害它们的意思,也就不那么害怕了。三妻很聪明,不到一周就能看懂我的手势。比如:我用食指在空中划一个半圆,它就会跳上悬在鸟笼上方的小圈子,我往反方向再划一个半圆,它就懂得我是让它从圈子上跳下来。小时候的我曾为这件事自豪了好一阵,还把一起玩的小朋友领来家,表演给他们看。三妻总能给足我面子,每次出色完成动作后,还会得意地冲我们叫几声,逗得大家都拍手叫好。甚至因为三妻,我的小朋友中还掀起了一股养鹦鹉的热潮,可在我的记忆中,再也没有谁能训练出一只三妻这样的鹦鹉了。
三妻的原配是个懒惰的家伙,它通体蓝色,总是躲在鸟笼一角的长方形木窝里,不叫,也不出来见人,我们都叫它小蓝。小木窝的入口仅是一个直径不到三厘米的小圆洞,小蓝钻进去以后,就能成功地躲避我的骚扰和折腾了。我总是好奇它究竟在木窝里做些什么,便央求爸爸趁两只鹦鹉都不在窝里时,在木窝的另一端开了一个四乘四厘米的小方窗,并把裁下来的木片换成了透明的塑料薄片,方便我观察。为了不让它们起疑心,我们还特意把切下来的那块木片做成活动式的,这样,平时它们进窝后,窝里还是漆黑一片,只有窝口的小圆洞透着一点点光。
改建木窝后的三天,两只鹦鹉都没有进去过,像是知道我们做了手脚似的。直到第四天清早我来到阳台时,才发现只有三妻站在小圈子里悠闲地荡着,于是便迫不及待地移开小木板,让我惊喜的是,木窝里除了小蓝外,还有几枚花生米那么大像珍珠一样洁白的鹦鹉蛋!
不幸也是从我移开木板的这一举动开始的,小蓝大概被塑料片外突然透进来的阳光惊吓到了,没等我把喜讯告诉大家,惊慌失措的它就在窝里扑腾着翅膀把几枚鹦鹉蛋踩得稀碎。窝外的三妻起初不知发生了什么,大概是听到窝里的动静才一头钻了进去,等它再钻出木窝的时候,也疯了一样在鸟笼里跳上跳下,不停地凄厉地叫着,我从没听过鹦鹉那样的叫声。
一个星期后,小蓝死了。我哭了一下午,知道自己是罪魁祸首,所以往后每次来阳台,都很心虚。三妻从此不再看我的手势,不听我的口令,它一定恨死我了。爸爸说:给它再找个伴儿吧。于是,三妻的第二任妻子来到了我们家。
那是一只洁白色的鹦鹉,没有一点杂色,很漂亮。但不知为什么,三妻不喜欢它。打从它进鸟笼那一刻起,三妻就没停止过对它的敌视。平日里,只要妻子在木窝里,丈夫绝不进去。而当丈夫在里面的时候,只要妻子企图往里钻,就会被丈夫连啄带咬地轰出来,这样不太平的局面维持了近两个月,终于有一天,小白鹦鹉实在不堪忍受丈夫的暴虐,趁爸爸打开笼门往盅里加小米之机钻出了鸟笼,大概是因为从出生就被关在笼子里的缘故,它根本不会飞,只是拍打着翅膀掉到一楼张阿姨家的鸡窝里了,赶巧张阿姨又锁着门不在家,可把我和爸爸急坏了,好不容易等到她回家来打开鸡窝门,竟意外地发现我家的小白鹦鹉和一群公鸡母鸡已经和睦地相处在一起了。鸡的体积是这小家伙的五六倍不止,却也不欺生,小白鹦鹉呢,根本不照着鸡害怕,还去吃鸡给它衔来的菜叶子。
然而,小白鹦鹉却在我和爸爸把它带回鸟笼的第二天莫名其妙地死了。妈妈说:怕是在鸡窝里染了什么病。这下三妻反倒安生了,自己平静地过了一年多。
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邻居华子的妈妈来串门,说她家要搬到另一座城市了,华子养的一对鹦鹉也剩下单独一只了,带着不方便,不如留下来给三妻凑个对儿。我们答应后,她第二天就把鹦鹉和笼子一起带了来,因为爸爸事先告诉过她,三妻脾气不好,欺生。妈妈也说,先把两个笼子挂一块养一阵儿,看它俩儿“说上话儿了”,再放到一起。我一看带来的是只蓝色的鹦鹉,心里就暗自高兴。因为,没准儿三妻会把它当成曾经的小蓝呢。
因为小蓝的事,三妻算是和我结下怨了。曾经的我们那么默契,而现在的我却根本入不了它的眼了。别人去阳台,它该叫就叫,该玩还照样玩,只要我一去,它就停了叫声,对我爱搭不理地站在横杆上,一动不动。有时看见我干脆就钻进木窝,半天不出来。
关于那个木窝,我忘了告诉你:我已经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去动那块活动木片了,可怜的小蓝和它第一次生出的一窝鹦鹉蛋,仿佛给我的那段童年蒙上了一层灰色,久久不散。
三妻果然没有排斥它的第三任妻子。因为新来的“小蓝”没有木窝,所以三妻晚上睡觉也不进窝了。起初它一进窝,它的小新娘就隔着两层笼子冲它叫个不停,它只好马上出来,也站在笼子边上,说着一些只有它俩懂的话。这个阶段,我唯一的愿望就是三妻能在小蓝的事情上原谅我。上学以后,我曾从书本上读到这样一句话:窥探他人隐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当时一下子想起了两年前那桩因自己一时的好奇心而引发的惨案,越发愧疚得要命,一看到三妻和小新娘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天,就觉得三妻准是在说:你可要当心那个梳两个小辫儿的家伙,她坏着呐!
三妻活跃了不少,我在屋里经常看见它隔着笼子就把爪子伸过去逗自己的小新娘。有一次,我到阳台换拖鞋,三妻都没有停止它欢快的叫声。经过半个月的观察,我们一致决定可以把它俩放在一个笼里了。至今我仍记得,小新娘进到三妻鸟笼的那一刻,我曾有过一瞬间的恍惚,仿佛小蓝又回来了,不知道当时三妻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感觉。
三妻以前喜欢用嘴去咂白菜叶子上的汁水,所以我经常拿这个来讨好它。自从小蓝不在了,它再也没有理睬过我吊在鸟笼上方的白菜叶。小新娘来了以后,我试着又吊了一片上去,三妻开始依然不理,而小新娘却一点也不腼腆,没等我把手拿开,它就跳上去用嘴咂,咂得那个起劲儿啊,把三妻看得眼馋了,于是过来抢着吃,白菜叶很快被它俩拽落了下来,撕成两半,小新娘用爪子按住自己的那一半,又用嘴去抢三妻的,三妻不怎么吃,只是逗着小新娘玩儿,故意让小新娘抢去一点儿。我知道,三妻是把它当作小蓝了,不然真要论抢的话,没有哪只鹦鹉是三妻的对手。
这样的甜蜜一直维持了四年多,三妻和小新娘逐渐成了老夫老妻。它们天天窝里窝外地同进同出,恩爱得不得了。后来我升初中了,功课紧了不少,自然也少有时间和它们玩儿了。不过,我能感觉到三妻对我友好了不少,这得感谢小新娘,是它挽救了我和三妻之间的关系。尽管让我遗憾的是,我再也没有见过像珍珠一样的鹦鹉蛋。有时候,我会盯着它们小木窝的洞口出神,我在想说不定什么时候,洞口就会飞出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鹦鹉,像三妻一样聪明,像小新娘一样调皮,而我的这个愿望却始终没有实现。
小新娘死了。它来我家的时候已经两岁多了,加上后来的几年,大家都说,七八年的鹦鹉,算是寿终正寝,且算是长寿了。这话却把我弄得越发感到悲凉,为小新娘,更为三妻。三妻中年丧妻丧子,晚年再度丧妻,我突然感到动物的一生也很像压缩了的人生。
这个时候,三妻的年纪也挺大了,放在鹦鹉堆儿里,怎么说也是个小老头了,可它的动作依然非常敏捷。我每隔一天给它吊上一片白菜叶子,它不再像以前那样跳上去咂,而是先把它拽下来一撕两半,再学着小新娘的样子一半按在爪子底下,再去咂另一半。三妻吃的小米越来越少了,为了给它开胃,我和爸爸给它在笼顶上吊的东西逐渐丰富起来,像削皮的苹果块,或是剥了皮的橘子瓣,因为我们都发现三妻喜欢吃汁水多的东西。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给三妻吊上两片橘子瓣,等了半天它也不上去吃,而是在横杆上跳来跳去,还时不时地回头看我一眼。我正纳闷儿,它突然跳上鸟笼上方的圈子,然后看了我一眼,又飞快地跳了下来,叫了几声,又跳了上去。这一次,它站在圈子里荡秋千,仍然不时地看看我,好像在暗示我什么。六年前的记忆又回来了,已经很久没做过那个手势了,我轻轻用食指在空中划了个半圆,三妻立即跳下圈子,得意地看着我。那一刹那,我差点要淌下泪来。
第二天清早,爸爸给三妻加小米时,发现它的头栽在平时喝水的小盅里,露在外面的身体已经僵硬了。我发疯了一样跑过去,看见三妻脖子上浅黄色的羽毛很安静地浮在水面上……
爸爸说:“这家伙吃了我两大缸小米,临了还不辞而别。准是年纪大了,喝水时头重脚轻栽下去了。”我却一直认为三妻死于自杀。它怕我心愧,才在临走前与我和解,然而这份长久以来苦苦等待的原谅却让我肝肠寸断。
养三妻的鸟笼和木窝我至今珍藏着,不过我再也没有养过鹦鹉或别的鸟类。多年以后我来到阳台,似乎偶尔还能闻到三妻的羽毛那特有的气味。我想,妈妈的花盆里,阳台的墙缝里,是不是埋藏着几根三妻曾经落下的羽毛呢?
三妻离开我近二十年了,它的一生足够传奇,而我对童年的记忆日渐模糊。现在写童年旧事的时候,时常怀疑自己究竟杜撰了多少,唯有这一段,斗转星移,始终清晰。
——选自《邱秋短篇小说集——三妻》
4
一
在六道江,小满菜馆是出了名的。常听人说,谢小满自酿的烧酒能勾人魂,拴人胃,长白山下再无二家。也有人说,其实离谢家很近的巫记酒楼做的酱鸭也不赖,只可惜价格高了点,搁在镇上,不接地气。反正,巫孟州斗不过谢小满,所以巫记酒楼的生意总也好不过小满菜馆。
上个月,不知从哪里来了一批外地矿工,他们白天下矿,夜晚就兜着钱下馆子来了。矿上的伙食不好,而且千篇一律,不是白菜粉条,就是酸菜粉丝。下矿是把脑袋挂在裤腰上的营生,再亏待了肚子,那还有什么活头儿。于是,镇上几家饭馆的生意突然好起来了。
一开始,小满菜馆和巫记酒楼都是夜夜客满,可渐渐地,谢小满那边添桌加凳,巫记却一日比一日冷清。
夏末秋初的时候,小满菜馆又添了人手,谢小满的儿子钢镚儿暑假在家,每晚帮妈刷碗都得刷个把小时。钢镚儿的爸从山上采来野生核桃和小黄磨,都被小满炸的炸,炒的炒,没几分钟就成了桌上让人看一眼就拔不动腿儿的下酒菜。要说起来,小满菜馆的生意好,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老板娘肯赊账,十块八块的赊,百八十的也肯赊。不像巫孟州那边儿,不知哪天就关门了,想赊也赊不起啊。
说到巫孟州,不能不说巫记的酱鸭,那一口是小钢镚儿的最爱。巫记酒楼的掌柜原先是巫孟州的哥哥,前两年,哥哥一家迁到市里去了,只留下弟弟孟州在镇上,这么一来,酒楼里不少招牌菜的味道都不像先前那么地道了,只有巫记的酱鸭,还值得一吃。人们都说,他巫孟州就不像个会下厨的人,能把酱鸭做到这份儿上,真是不简单。
谢小满的手艺上天入地,唯独这一口,永远糊弄不了儿子的嘴。每每儿子馋这一口了,她尽管心里恼火,手还是伸到抽屉里掏了几张票子,说:“去,买去吧。”钢镚儿到了巫记那边,用油纸裹回来的酱鸭总是比票子能买到的多不少。孩子爸看了直撇嘴,说这个老巫啊,这么做生意,有多少够赔的。钢镚儿却不会让他巫大伯赔,他把酱鸭往桌上一搁,扯了块肉塞进嘴里,便踮着脚去够柜子顶上那一排整整齐齐的玻璃瓶。往日里吃酱菜剩下的空瓶,都被谢小满洗净晒干,专门用来盛放冰糖炒的琥珀核桃仁。儿子好不容易拿到了一瓶,扭过头来说:“爸妈,我给巫大伯送一瓶去,他最爱吃这个了!”话音儿还在屋里飘着,人已没了影,谢小满笑着对孩他爸说:“这吃里爬外的东西!”
矿工们兜里的钱够喝小满的自酿,但常吃酱鸭可就困难了,所以巫记的生意又慢慢恢复了以往半死不活的光景,有人为老巫着急,说您这酒楼门脸多少年头了,也该修修了,老巫却懒得弄那些,平日里没生意的时候,反而乐得清闲。
入冬了,谢小满来找巫孟州,眼瞅着大门上挂了一块小木牌,走近才看清,上面用小楷郑重其事地写着三个字:营业中。
小满扑哧一声笑了,老巫这人,也知道门脸儿破旧了,怕人以为这家歇菜了,还仿着城里人弄出这么个名堂,真亏他想得出来。
她推了门进去,见了老巫便打趣儿说:“您这挂外面的门牌到晚上就不好使了,真要让人瞅见,天黑还不得用俩大灯照着?刚才我打门前过,头都快撞门了才看清字儿。”
巫孟州笑着说:“这可不能听你的,回头那大灯一照,我那掉了漆的门窗多现眼呐!”他说着伸手给小满拖了条凳子,到跟前了才发现是个“高低脚”,四条腿儿不一般长的,忙想换一条。
小满却拦着说:“不忙换。”一边稳稳地坐上去了,她心里总觉得老巫自己一个人,里里外外这些年,挺不容易。小满说:“巫大哥,我那边过几天想往屋后再扩一扩,咱们两家背靠背地敞门儿,我向后建俩屋,估计得动您家那棵大松树了。您看行不?回头我让装修工给您把家里的门脸和桌椅用新漆油一油。快过年了,咱也看个鲜亮儿!”
老巫一听要动他的松树,立刻沉下脸来,语气也不念情理了:“小满啊,你家的菜馆怎么扩都行,真还就别动了我的松树。”
小满心直,当即也皱眉了,说这大家伙立在中间,不动它能有怎么个扩法啊。老巫却直接把手一抄,再没了言语。
谢小满回家越想越气,把刚才这事儿跟钢镚儿爸说了,钢镚儿爸却说,那树再碍事,归根结底是人家的东西,硬要动它,也是理亏。小满说,老巫这家伙,一准儿还是瞅着咱生意好,存心找茬,就他那破树,白给我都不稀的要。钢镚儿爸心一横说,东边儿秦婶儿的两间大屋,早就说想租给咱们,价钱都说好了,一个月一百八,我看行,咱也别往后扩了,就租她的两屋吧。小满却说,租房到底还是无底洞,年年月月往里填,到头儿也不是自己的,还是扩屋是个远谱儿。两口子商量到半宿也没弄出个结果来,最后小满说,赶明儿我再去趟。
第二日一大早,谢小满又去找巫孟州了。老巫一瞅是她,便不再抬眼,只撂下一句话:“动松树的事儿免谈。”
小满准备了一肚子好话,愣是没用上,她这个直心眼实在想不明白邻里这么些年,熟得跟亲人似的,怎么就连动棵树都不行,气得直想跺脚,索性也撂下一句狠话:“行,免谈也行!赶明儿我盖了屋,你那树就圈在我屋里当柴烧吧。”
“你敢!”巫孟州一听这话精神了,边喊着差点儿没蹦起来,动作幅度一大,从棉袄的胳肢窝接缝儿里掉出两块大棉花,惹得谢小满心软了。
巫孟州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村里人见过他媳妇的坟,却没见过她的人,只知道这女人是在“文革”头一年里自杀的。
回家的路上,小满已打好谱去租秦婶的屋子了。
二
台上正被批斗的反动作曲家老梁是巫孟州磕头不换的兄弟。老梁装疯卖傻,没等人们把准备好的墨汁往他身上泼,便自己一头钻进了墨水盆里,还一边嬉皮笑脸地拍手:“洗脸喽,洗脸喽!……”
巫孟州也学会了老梁的这一招。于是,省城的话剧团又多了一个疯子。那会儿,革命小将们个个都忙得很,低头认罪和死拧的人足够耗尽造反派所有的精力,所以,他们暂时腾不出手来处理这个疯子。
他对媳妇说,不如你也“疯”了吧。他媳妇当时是团里的台柱子,扮谁像谁,装个疯能难倒她吗。可这一次,她偏偏不想装了。媳妇说,疯了,就得从这里消失,躲躲藏藏一辈子,和死了一样。他急了,说都啥时候了,走一步看一步吧。他媳妇没搭话,低头修着自己被剪得不伦不类的辫子,过了好一阵子,突然抬头说,可惜我留了这么久的头发,下次演出,一准儿也得像其他人一样戴假发了。
他心里酸酸的,有没有下回,真有点儿难说了。媳妇消瘦多了,一张玉盘似的小圆脸儿,变成了长脸,眼睑越来越深,眉梢也几乎要入鬓了。
末了,媳妇又对他说,再给她几天时间,何去何从,她得好好想想。他想起和媳妇刚结婚那会儿,她最爱吃他哥哥开的小饭馆里的酱鸭,他曾立誓要把酱鸭做绝,手艺却一直没超过哥哥。他决定连夜回乡下一趟,给媳妇捎点好吃的。他找了老梁堂弟的运输队,夜里坐车回去了。第二日过午,他便拎齐了东西,打算跟车回城。
临上路,哥嫂一再嘱咐,让他赶紧把媳妇带回来,回村里避避风头也好。他一面应着,一面跳上了运输队的车,老梁的堂弟怕被人看见,临出发给他借了辆自行车,离城十多里就把他放下了。
他片刻不停地蹬着车子,快到市里时,天已擦黑儿了。他在路边麻利地将车子一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麻袋便套在身上。这也是老梁教的,麻袋底剪一个口,把头套进来,两侧各开一口,两只手伸出来,再往泥地里一滚,沾些土到脸上、身上,这么一来,再没人比他更像疯子了。他套上麻袋前,还不忘把一兜东西使劲儿往外套里一裹,再紧紧地勒上腰带,想着媳妇见他这副样子进门,会乐成什么样子。
可是,媳妇不在家。他心里咯噔一下。正懵着,老梁撞开门喊:出事了!拽上他就往外跑。他人也不疯了,脚下呼呼生风。老梁跟不上他,却纳闷他是如何知道该往剧团的后院跑。
省城话剧团的后院很大,有两个篮球架子,四个乒乓球台子,还有一架挺高的秋千,那秋千荡到平齐能有两三层楼那么高,他媳妇才进团时最喜欢在那里玩儿。
肖云什么时候被拖出去的没人知道,可有人看到批斗会上,造反派揪她的头发,用破布堵她的嘴。
剧团的后院早荒了,昔日的主人们被批的批,关的关,这里静悄悄的。她一脚踏上秋千,把它荡得老高,身体几乎要和地面平行了。
秋千经过一个俯冲,又一次腾空,势头很猛,却突然失了重心。她飞了出去,走得很痛快。头不偏不斜地撞在篮球架的铁杆上,那是她在几次腾空中瞅准了的。
三
名叫肖云的女孩第一次来男孩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后院那棵高耸入云的松树。女孩指着从树干裂缝滴下的黏稠东西好奇地问男孩:那是什么?男孩说:是松脂!他还告诉女孩说,这东西从树上滴落,埋在地下,经过千百万年的地质作用,不断地聚合和固化,就能变成琥珀。
女孩见过工艺品店里陈列的一块块透着神秘之光的琥珀,却从没见过松脂,她捡了一块废瓦片,小心翼翼地将松脂铲起来,然后在松树底下挖了个小坑,把松脂放了进去。男孩笑着说,你是想等它有一天也变成琥珀吗。
女孩也笑了,说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不过等个几十年,咱们再一起把它挖出来,看看它变成什么样儿了总可以吧!
后来他们都进了剧团,从同学变成了夫妻。肖云还是念念不忘当初被埋在树下的松脂,对他说,将来咱们有了孩子,就告诉他那块松脂的故事,让孩子再告诉孩子的孩子……
三年以后,一场浩劫让花朵一样的媳妇变成了手里的一捧灰。肖云的坟里只有他俩共度的最后一夜中她修剪下来的几缕头发,他把她的骨灰埋在后院的松树下,这样,他媳妇就能真正从头到尾看到一块琥珀的形成了。
四
转眼进了腊月,小满菜馆没有扩屋,两口子果真租了秦婶的两间房,生意做得越来越好了。矿工们照旧去吃喝,小满也还是经常赊账给他们。
过小年儿的前几日,三个矿工头儿相约来巫记酒楼大吃了一顿。他们要了一只酱鸭,六道炒菜,还点了酒,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老巫隐约听到他们来年要去别处的打算,心里第一反应便是谢小满的本子上准要多一大笔糊涂账了。
老巫是个寡言的人,依他平日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是断不会到小满菜馆去多一嘴的,可这一夜他却犯了难。前不久为扩屋的事儿闹得不愉快,人家小满夫妇也不记仇不是,而且回回见面都是笑脸相迎,小钢镚儿也还是巫大伯巫大伯地叫着他,就跟亲侄子一个样儿。想到这儿,他越发在炕上坐不住了,披上衣服,转到前院儿去了。
小满菜馆打烊晚,可这会儿门口的两个大灯笼也已熄了。老巫从半敞的门外看着这一家子。
两口子挤在一个8瓦的灯泡下,一个择菜,一个算账。电视机倒是开着,但却是无声的。大屋另一头,小钢镚儿在一盏稍明的灯下,作业本儿摊开着,却用铅笔盒的反光镜看爸妈这头的电视看得正带劲儿。他听到钢镚儿爸说,孩儿他大姑那边今年给咱不少山木耳,还有笨鸡蛋,我看给老巫送些去当年货吧。小满头没抬,声音却比丈夫高不少:送什么送,倔驴一头!我这儿窝火窝了几个月了,回回见了他,却又发不出去!
且说老巫在门外劈头盖脸地听见这么一句,想递句话的心又打了退堂鼓。他站了一会儿,反身回屋去了,连夜写了封短信,从小满家的门缝儿塞了进去,信没署名,只是提醒小满说外地矿工年后不定回不回来了,让她争取年前去找镇长,多带几个人,把赊的钱要回来。他知道,小满的娘家人和镇长熟得很。
谢小满当然认识那漂亮的小楷,跟“营业中”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选自《邱秋短篇小说集——琥珀》
5
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秋儿你当然不知道。因为你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已在一个你不知道的角落看了你无数次。我们家搬到广州市郊后又几易其所,最后一次才搬到你家附近。
据说那个小楼后的土堆是很久以前在这儿施工的建筑队留下的。儿时的我们觉得那简直高得像座土山,可现在看来,不过是个稍微大点儿的土堆罢了。那个土堆旁曾经还有一架秋千。你经常在上边跟人比荡单手,荡撒把,你把两条腿盘在秋千板上,双手撒开,野得简直不像个女孩子。有一次我先占了秋千,你就带着一帮孩子在下面等,我荡得很高,却仍听到你说:咱们就一起仰着头眼巴巴地看他,把他看不好意思了,就下来让给咱们了。
后来开发商找来了盖楼的,他们成了我们这群孩子共同的敌人,因为这些人来了以后,不但禁止我们在自家屋后的空地玩耍(主要是因为这样打扰了他们午休),而且还捣毁了我们夏天烧蚂蚱冬天烤白薯的砖炉,秋儿你记得吧,那砖炉还是你爸爸帮我们垒的,可后来被盖楼的弄得连尸体都找不到。最可气的是,他们还把秋千拆了,这简直让我们忍无可忍。
不到7岁的你甩着两根细长的辫子,几步便占领了“山”头,你站在“山”顶上,冲着盖楼队临时搭建的一排工棚喊:“哎,还我们的砖炉,还我们的秋千!”
盖楼的工头是个逗眼老头儿,他听到你的喊声时正端着个大海碗,一面吸溜着面条一面从水缸口大的窗户里向外观望。
那时我早已和你们打成了一片,我们在山下给你助威:“逗眼儿老头儿!出来!还我们的砖炉,还我们的秋千!”
骆驼最后还补了一句:“不然老子今晚就把你老窝给端了!”这句话很有气势,可惜他不是在山头上喊的。骆驼是孩子头儿,总能说出颇具领导者风范的话,所以大家都听他的。
胖子说:“咱们也上山,不然逗眼儿老头儿看不见咱们,还以为咱们势单力薄!”说着就往土山上冲,可是他太胖了,所以动作不敏捷,不等爬到半山腰,两只鞋子就被沙土灌满了。
“都别在这儿吵吵,滚远点!”逗眼儿老头儿甚至没正眼看咱们,便回过身去了,我甚至还听到他扯着自己的大嗓门跟工友说:“娘老子都是干什么吃的!都成些没人管的野孩子了!”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咱们那时当然不肯善罢甘休,那时候咱们有的是时间和精力跟大人们斗,于是约好了那天晚上不睡觉。我们干了什么秋儿你还记得吗?
骆驼买来十盒甩炮,你用线把它们串成珠帘,然后趁家里大人睡熟一起溜了出来,咱们兴冲冲地人手一串你做的“珠帘”飞跑到楼顶,然后由骆驼喊“一、二、三——扔!”瞬间宁静的夜晚变成了正月十五的爆竹夜,十来串甩炮几乎同时在逗眼儿老头儿的工棚顶上炸响,那壮观的景象我现在都记得。看着以逗眼儿老头儿为首的施工者惊慌失措地在大冬天穿着背心短裤披着被子跑出来的狼狈相,我们的心里也解恨了不少。
这件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当夜,逗眼儿老头儿找到咱们的家长代表谈判。
“谁干的坏事!谁出的主意!”逗眼儿老头儿抬头冲楼上吆喝。
“我!”秋儿你当时毫不犹豫地喊,“把秋千给我们搭好,砖炉垒好,不然,我们没完!”
于是邱四海邱大伯成了名义家长代表。既然你说你是“主谋”。其实骆驼当时已经跑下去了,他大喊甩炮是他买的,不该别人的事儿,可他爸爸却嫌丢人现眼死活不下来。
谈判结果是你回家挨揍了,这是你后来对我说的,秋千也没要回来,砖炉还是邱大伯最后拗不过你,在别处又给我们垒了一个……
——节选自仲黎日记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夜
没错,我当然知道那是在舆论的压力下。秋儿我想对你说,我们之间的感情不需要舆论评介,因为他们永不会懂。我想我们只需像现在这样,永远保持一种倾诉与被倾诉的关系就很好,我如今真诚地毫不避讳地爱你,其实就像你小时候曾经竭尽全力地帮助我一样,这些感情不会时移世易,也不会轻易改变。你用了我的水疗浴池吗,穿上我的浴袍了吗,我对这些一无所知,因为我没再回去。我想起这些很快乐,感觉很温馨,但我心里没有邪念,真的我自己都奇怪居然一点歪念头都没有,就像你小说里的阿玫,“去心爱的人的床上躺一躺,心里好受了许多”。
我不知道你写那一段的时候,心里有没有想到我?
——节选自仲黎日记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夜
我的助手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但工作严谨。你早就说过,对于不善应付的人,社交场合就是苦海。看到她我常常会想到你。她的认真很像你,人人都说我添了助手反而头疼闹心,唯有我自己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解雇这个助手,因为她让我想起了曾经的你。
人人都说你在写作这条路上很执着,但只有我知道与其说是执着,不如说你是在挣扎,挣扎在你与他之间,也挣扎在自身价值与自我牺牲之间。不是天下人都幸运,幸运也不等于幸福!人世间很多事是没有必要说清楚的,要是能说清就不用历练也不用自我超越了。
——节选自仲黎日记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夜
听说你病了,谁在照顾你。你能来我这里该有多好。
——节选自仲黎日记
一九九九年八月七日夜
今天读你的小说读到心碎:
“他变得日益疯狂,经常半夜起来点上烟猛吸一口,然后迅速按灭在自己手臂上。他用这种方式折磨自己顺带也折磨身边这个精神上已千疮百孔的女人。同时又声嘶力竭地说,也就是和你在一起,在创作中,才算活着,老初他们那些人,活他妈个什么劲!
那时候她还没有睡着。
她被弄醒的时候经常不知道自己究竟睡着过没有。她长时间睡眠不足,长时间泡在他给她圈定好的几个主人公之间,不知道要被那遥遥无期的结尾折磨到什么时候。
下午编辑部打来电话,说上一篇连载的小说在第几章第几节出了差错,是读者提出的,需要尽快修改。她看了手稿才知道,原来是又在情节上前后矛盾了。她徒然地想,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思维已经远不如以前缜密了,写不了那种人物太多情节太错综复杂的小说了,如果能让她重返青春岁月,此类差错是绝对不会出的……”
——节选自仲黎日记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八日夜
他们都说你一下子老了。我不信。这世上但凡还有什么不变的东西,我想那一定是你。
你可以为他写得面无血色手长冻疮,甚至晚上不靠热水袋和安眠药睡不着觉,但是你不会老。秋儿你怎么会老呢?
你看我像现在这样对你说话多好啊,不用发表不用出版甚至不用让你知道。这就不同于你们,下的每一笔都要瞻前顾后,这世上只为内心写作的到底有几个作家呢?恐怕没有几个。但是我这本日记做到了。业界说你是其一,说你不怕触碰敏感话题,不怕因为行文艰涩而失去大量读者,是吗?是这样吗?我知道不是的,至少不完全是。你没有那么孤高,甚至在这一点上你也完全不能免俗。
近来梦到的都是童年的事。你帮骆驼母亲转移那些书的情形还历历在目。抄家的信儿是一个学生提前送来的,她让骆驼的妈妈早点做准备。于是你们手忙脚乱,顾不上那摊在桌上的手抄小说。我就躲在一边看着你们,我知道那时你们都不想理我。
你和骆驼跑到后院,看见他母亲正在挖地,樊老师的布鞋蹬在铁锨沿上,一锨一锨地使着拙劲儿。你说你知道一个地方,藏东西保证他们找不着。说着你就从樊老师要藏的书里拿起两本书,把它们卷在你的毛衣袖子里,转眼没了影儿。骆驼也学着你的样子,可他的动作远没有秋儿你的迅速,刚跑到门口就被造反派揪了回来。
你从那个时候就爱看书,还把最喜欢的《茶花女》抄成了小册子,也就是在那次,骆驼为了那本书还负了伤,所以你一定一直保存着它吧。
——节选自仲黎日记
二〇一三年九月初八日夜
得知你又了却了一桩心事,为你高兴。我知道你把《婉儿》珍藏了这么多年,如今一定交到了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的手上。
你的全球书友会里,我也注册了名字,时而进去逛逛,看看天南海北的网友字里行间的你。有人说:“有奇女子如邱秋,恨不为男儿身,羞愧同为女子……”
——节选自仲黎日记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七日夜
6
每当课堂外有人扯着嗓子喊茗渊,明远都误以为是在叫自己。尴尬闹了不止一次,回回都自作多情地飞跑出去,看到门外人的一脸诧异,才意识到自己又听错了。这时,那个和她名字同音不同字的同班女孩才慢吞吞地走出来,对来找她的人说:“下次喊我,就喊渊儿吧!”接着又拉着明远的手说:“这是我的同班同学顾明远,下次叫清楚喽!”
明远这两个汉字比起茗渊是那么普通,正如她们俩儿的长相,一个普通,一个出众,用她们音乐老师的话说就是:“明远这孩子的歌儿唱得好听,但小模样远不如茗渊长得讨喜。”这是很偶然的一次明远经过音乐老师办公室时听到她这样对别人说的。
七岁的茗渊拥有一个人见人爱的大脑门儿,常有人夸她,这孩子额头这么大,将来一定很聪明。也有人说,据说爱因斯坦的额头能放下五个手指宽,这孩子的大脑门儿少说也能放下四个半手指!
六一表演文艺节目时,音乐老师总是要留下准备表演节目的同学来进行排练,那时候班上的同学总共不到三十名,加上备选“演员”,留下的比提前放学的还要多,所以老师点名的同学往往不是要留下参加排练的,而是可以提前放学回家的。音乐老师叫名字从来都是两个字两个字地往外蹦,所以逢着三个字名字的同学,她便去掉了姓,每逢老师叫到“明远”时,她都很不情愿地看看老师,是让我走吗,她多么希望这次又是自己听错了。然而老师却看出了她的疑虑,马上说:“明远,可以出去玩喽!”
课间休息时来找茗渊的人可真多,有隔壁班级爱串门的,有高年级的同学,甚至还有穿着笔挺军装的叔叔阿姨,时常有带着大盖帽儿的不同面孔放学后来喊茗渊:“渊儿,你爸妈忙得下不了班儿了,晚上来我家吃饭吧。”茗渊的爸爸妈妈都是31野战医院的医生,平日里忙得不可开交,加班加点甚至彻夜在医院也是常有的事儿。寄宿小学虽然有自己的伙房,可来接茗渊回家吃小灶的人却是常有的,茗渊回来的时候还经常用她的饭盒给住在一屋的同学带点诸如马蹄煎饼或是香芋泥之类的东西当零食,所以孩子们自然而然地对每次被接走的茗渊都怀着一份期待。
那时的寄宿小学是十二个孩子睡一间大屋,有专门的值班老师看管。茗渊同屋的玲子嘴馋,有一次来了个大总结,说哪家的柚子汁好喝,哪家的红糖炸糕水平能甩出伙房几条街,明远在一旁说,得了吧,渊儿也是去吃人家的,你就别惦记着了,谁知茗渊听了,却笑着说,就拿一点没问题,不是都说吃饱了兜着走吗!大家都笑了。
明远在这群孩子面前是自卑的,她的面部组件比起大家都是小一号的:细细的眼睛是内双眼皮,眉毛浅浅淡淡的,嘴唇薄薄的,鼻梁的线条还算可以,但也绝对说不上高挺。直到多年以后,明远在城里的照相馆拍工作证件照时,化妆师捧着这张脸惊讶地说自己从未见过生得如此白皙的皮肤时,她才恍然有了些自信。
所以那次歌舞比赛明远万万没想到音乐老师会让自己上台参加试唱。明远也就是在那时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喜欢这个舞台的,而且一直没有泯灭心底对它的渴望,她渴望与它亲近,渴望爸爸妈妈乃至其他亲朋好友由衷地夸一句:明远这孩子其实不小家子气,关键时刻还挺出头嘛!因为他们的汤坑三小只能推举一个名额去参赛,所以当音乐老师最后说暂定让顾明远同学去参赛时,她简直是受宠若惊。
周围投来的是同学们无比羡慕的表情,这表情甚至已经先于那即将到来的比赛在她心里造成的一丝丝紧张,她小声说:“真,真的让我去吗?咱们学校的文艺晚会我都没登过台,我怕唱不好!”
老师和蔼地走过来说:“这个不用担心,我们还有一段时间,加紧训练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声音是天生的,是底子,你的好声音,别人都没有。”
老师的鼓励让她心头一热,她暗自发誓一定不让老师失望。那天晚上,老师还安排了睡在同屋的茗渊告诉明远一些上台的经验,诸如如何才能不紧张,尽最大可能发挥好之类的经验。茗渊可是他们学校的文艺骨干,能歌善舞,字写得漂亮,画儿也画得好,她在那段时间里对明远真可谓是尽心尽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明远和茗渊的友谊也就是在那时又加深了一层。
歌舞比赛是先在市里进行的,由市里推选出前二十名再去参加省的比赛。明远在第一轮比赛中打了个擦边球,得了第十九名,尽管如此,校方还是非常高兴,因为这所小镇上的学校很少在县里的文艺演出中拿名次,更别说是市里的了。校方专门为明远从广州市里找来了一位叫赵欣怡的音乐老师,同本校的徐芬老师一同为明远即将要参加的省里比赛做准备。
徐老师是明远早已熟识的了,她刚一上任,学校就安排她教两门课,既教数学,又教音乐,还兼着明远这个班的班主任。这种一才多用在小镇的学校里其实也算不得太稀奇,学校里的老师少,音乐、美术这类科目往往被主科老师当作“副业”来教。
新来的赵老师很仔细地听了明远唱完了歌后,说声音确实不错,但她向学校提出这孩子的演出服必须得换,她说像顾明远同学这样不化妆,且就穿着校服去市里比赛的还是她所见过的头一个。校长连忙说,要去省里比赛,是得好好打扮打扮,于是果断拨出20块钱,说算是学校里给孩子出的置衣费。
第二天,徐芬领着明远跑遍市里的大街小巷,最后相中的是一条红底白点的有三层下摆的连衣裙。明远的个头儿在同龄孩子中算高的了,裙子穿在身上除了长短合适,其他地方都大了,徐芬却一口咬定就是它了。当天下午回到学校,徐芬给明远化了妆,让她穿上新买的演出服练习。
赵欣怡一进门就像看妖怪一样看了明远足足半分钟,看得明远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笑话,徐芬还在一旁得意:“怎么样,这裙子让我们足足跑了大半天!”赵欣怡看也没看徐芬,只冲着明远说:“怎么搞成这样了?这还是明远吗!”明远红着脸低着头,也不敢去看徐老师。其实她心里觉得这裙子好看,但就是不知哪里不对劲,反正不适合自己。
徐芬说:“怎么就不是明远了?这裙子可是大城市的审美标准。不是吗?”赵欣怡是铁了心懒得和徐芬搭腔了,她把明远往前推了一下,说:“去,咱们去把脸上的妆洗了,难看死了。”“敢!”明远刚顺着赵欣怡那把力往前挪了两步,就听徐芬在身后喊:“你要洗了我就立马回校长去,这孩子我以后可没法教!”赵欣怡把进退两难的明远拉回来说:“你看看这脸,让你抹得和脖子完全两个颜色!她皮肤白,根本不用粉底,要用也要选瓷白色的,再说了,十岁左右的孩子就该有十岁的样儿,这裙子不适合她!”
两个女老师从此拗上了,直到有一天,赵欣怡偶然看到茗渊。
那时候茗渊正在教明远如何上台、下台以及歌曲中间换段不唱时如何在台上踱步,又如何在间歇音乐结束时还能走回原来的位置。赵欣怡一时间看得简直出了神,她走过去对茗渊说:“你叫什么名字?”
茗渊如实作答。
“你们两个,重名?!”
“不是的。”茗渊说着告诉赵欣怡她是哪两个字,明远又是哪两个字。
“你把刚才那段唱给我听。就是,‘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那段。”
茗渊唱了。
赵欣怡听完不动声色地说:“好了,唱得不错,你继续教她吧。”
没有人知道赵欣怡是什么时候碰到茗渊的,所以当校长听到赵欣怡关于让茗渊取代明远的建议时,感到颇为震惊。
“茗渊的声音是不如明远,但只逊色一点,但明远的舞台掌控能力太差,而且,”赵欣怡顿了一下说,“我发现明远这孩子多少有些怯场。”
“这些都是可以训练的啊。”校长说。
“就是,唱歌就是唱歌,不是去选美。”徐芬插嘴。
“可是通过这几天的辅导,我发现,她还是不大上套。”赵欣怡说,“总之这是我的建议,采不采纳,在你们。”她推说还有论文要写,所以要提前回市里了。
正当校长为难,市里来了通知。说二十名小选手的演出服将统一购买,让各个学校尽快将选手的服装大小号报给上面。
明远的演出服明显小了,她比起同龄人太高,即便报的大号,衣服还是不合适。这次连徐芬都说,也许是天意。那衣服穿在茗渊身上稍大,可却没有明远穿上那么离谱,她们两个的名字又那么近似,于是,茗渊最终还是替代了明远。
比赛结束,茗渊拿了个中不溜秋的名次,可校方却很为她高兴。他们这个不起眼的小镇靠擦边球打进去,原本是打算垫底的。
“我知道你去的话,一定比我唱得好。”茗渊由衷地说。
“谁知道呢,说不准一上去就吓得忘词儿了!”明远没心没肺地笑了。
可当晚茗渊却看到明远一个人走到宿舍后边没人的空地,把《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整首歌又唱了一遍,茗渊知道明远哭了,她不过是要完成自己。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
7
柯止不知道来找自己的男人是谁。她很少在国内,更少与国内的男人交往。所以当对面的男人开口就说让她放开罗羲,去换个随便什么人时,她简直在一瞬间方寸大乱。
男人继续说:“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包在我身上,但是罗羲不行。”
“你是谁?”女人说,“我找罗羲关你什么事,你可别出去胡说八道!”
男人微微一笑。恰恰是这一笑坏了事,因为这笑把女人的思路引向了歧途。
“该不会我们两个是同一种人吧?”
“目前我还没有你那么高的品位。”
女人显然听出了话里的讽刺,她恼羞成怒地说:“不是这样的话,你让我把罗羲还给谁?是那个姓顾的乡下女人吗?”
“谁说她是乡下女人?”男人刚刚的气定神闲突然消失了。
“在我们眼里,除了皇城根儿下,处处都是乡下,”女人得意了,“更何况,那女的前半辈子都混在湖南东安和广东潮汕的荒郊野外深山老林搞情报,不是乡下又是哪里?!”
男人忽然间懒得和坐在对面的女人啰唆了。他对女人说你尽可以放心,我无意破坏你的计划也不会去你的亲友间多嘴多舌,我只是希望你能换个人而已,我知道这对你来说不是难事。
“不是难事?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知道我费了多大劲才找到罗羲这么个人吗?首先他得是外地人,换句话说,他得远得和我所有的亲友不沾边儿,而且这个人要可靠守信,再有,他还得顺我的眼。”
“顺我的眼!”这时,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一个四岁上下一蹦一跳的小女孩,她学着女人的语调说了一句。
女人顿时不悦:“陈阿姨,不是跟你说过的吗,不要给可儿钥匙,不要让她自己开门,你拿钥匙开门前也要先敲门!不是说好每天下午五点半以后再回来吗?幼儿园放得早就先去街心公园玩一会儿。”
“是的,我看今天风大,怕可儿冻着,才领她提前回来的。”跟在女孩后面的女人辩解着。
“那好,现在离她爸下班还有半个多小时,你先带她去楼下的小吃店吃点东西吧。”女人塞给保姆几张散钱。
男人望着小女孩的背影说:“这种孩子挺可怜。趁她小,还好办,将来孩子越来越大,懂事认人了,就更不好弄了。”
“没错,可我领养孩子还有另一个原因,实话告诉你,罗羲是什么样的人我早就吃透了,他属于那种宁可牺牲掉自己乃至亲人爱人也要豁出去报恩的那一类人,所以我才那么卖力地帮他治伤,带着他折腾出去又折腾回来。我相信他以后一定会死心塌地地对我,帮我,配合我,不会给我捅娄子。至少表面如此,事实上我所需要的也仅仅是表面,对我来讲表面功夫做好就足够了。再领个女儿回来牵着他,冲女儿的面子,他也会一直给我提供这点方便。”
男人早就听走了神。他满脑子转的都是顾茗渊当年蹲猫耳洞蹲掉半条命就是为了和罗羲早日团聚,可如今这男人却到了这么个混账女人手里。
是的眼前这女人自己留洋留下一身洋毛病不说,还偏偏要夺人所爱。真要是“别人”所爱也就罢了,可这人又偏偏是他的渊儿心心念念又该死的罗羲。
女人又自言自语了半天,全然不管男人在不在听。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女人去接。
男人隐约听到女人在三秒之内便声嘶力竭:“你昨天还说我不配当妈,你他妈配当爸吗?三天两头儿加班加点,谁信!整天好像忙得跟个驴一样倒是也没见你出什么好作品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干啥去了!”
电话那边的男人大概又说了些什么,女人没好气地说:“行了行了,我懒得管你的事,赶明儿买点东西,晚上六点半去可儿姥爷家吃饭!”说着便“啪”的一声撂下话筒。
男人当然知道电话那头儿是谁。他真是搞不懂罗羲这种男人,何以将事情弄得这么拖泥带水以至于自己连同身边人都苦不堪言。
女人回来时早已没有了先前聊天时的兴致和好脾气。她一屁股拍在沙发上说:“你都听见了吧,不用为你的朋友操心了,罗羲一点也不亏本,那个顾什么渊也一点儿屈不着,人家那两个是无名有实,这会儿正上床呢也未可知!”
男人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但此刻却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语塞,他甚至从餐椅旁边的大镜子里看到自己那不再自如的表情。
他想:也许真的是管多了。
“我每年都有八九个月不在国内,即便我在这儿,我们两个也各有卧房,这你也看见了吧,问题是孩子,保姆已经换了好几个,因为罗羲一个星期有四五天晚上不回,她们看出不对就出去胡搅蛮缠。开始还回来做做样子,现在夜里基本都不回来……”
“好了你不用跟我说这些!”男人突然把声音提高了八度。
女人先是一惊,然后又接着说:“你看,天天说加班,我也不是指责他们天天腻在一起,其实无所谓了,就是怕长此以往会露馅儿。但愿罗羲永远也别写出什么名堂来,不然出了名麻烦可就大了。对了,我很好奇你究竟是谁的朋友,罗羲的?还是那个顾什么渊的?”
“我是他俩的朋友。”
“撒谎吧你,我瞅着你八成和顾有事儿。你爱过她?现在还爱?那你可真伟大!可是这样一来岂不正好?我支开罗羲,你再放手一搏,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只靠放手一搏就能追到。”
“可那个姓顾的女人绝对可以。她抠门得很,就连自己本家印制族谱都舍不得掏钱,这种吝啬鬼一定爱钱如命,你说爱钱的女人会不好追?”
“爱钱?你说她爱钱?”男人接过女人递给他的顾氏族谱。说了那么多废话,终于有样东西让他不虚此行。
男人饶有兴趣地翻着,童年时他听过茗渊所讲的关于她大伯、四叔的故事,如今当这些人的名字跃然纸上他才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原来那么具有选择性,小时候的事情几乎忘得差不多了,茗渊讲的往事他却都记得。
“很多家谱都是写男不写女的,这有什么奇怪,她顾什么渊却说……”
“顾茗渊。”
“哦,”女人笑,“这名字……太难记。顾茗渊却说她爸只有她一个女儿,不写她的名字她就不出钱。”
“这不是有写顾茗渊的名字吗?茗渊旁边还有罗羲的名字!”
“嗨,那是罗羲拿着人家族谱自己去印的。他先是带着两千块去和人家交涉,说是能否印上顾的名字,你也知道的,这年头少有票子解决不了的事儿,何况印制族谱这类事情多半是老辈下旨小辈执行,小辈的头脑哪里还有不活络的,投资点经费,怎么说都好办。所以这顾家的族谱就多了她的名字。叫,顾什么来着。”
“顾茗渊。”
“对对。实在,不好意思。你说顾茗渊再蠢,也不至于不知道多添几个钱就能搞定吧,硬是不松口,不是抠门又是什么。现在拿在你手里的这本是盗版的,罗羲为讨那女人欢心,自己私底下又去印了一本,装帧漂亮不少,还把自己名字印在顾茗渊的旁边。我说,你要想追这女人的话还真得正儿八经和罗羲学两手。”
“……”
“要不,这本族谱算我送你当见面礼了,你就偷偷拿去,等罗羲回家我就来个死不认账,我就说我从没见过这么个东西。你拿去送给顾,顾什么来着,顾茗渊,哦不对,看我这脑瓜,我应该给你一本没带罗羲名字的……”女人说着去罗羲的房间一通翻箱倒柜。
保姆陈阿姨带着孩子第二次回来了,看见刚才的男人仍坐在那里,不免有些奇怪。
小可儿一进家门就大声说:“妈妈又翻爸爸屋子!妈妈又翻爸爸屋子!”
女人用更大的声音喊:“你敢去告状我就灭了你!”她拿着一本顾氏族谱走过来的时候,保姆把从楼下取回的报纸递到女人手里。
“我再说最后一次!财经类的报纸都不是我订的,你取回来给可儿她爸扔到茶几上就行!”待保姆出去后,女人指着自己脑瓜说:“真是没办法,中用的嘴太快,嘴紧的这里不行!”她拿着报纸刚要扔到一旁,却被报上头版头条的巨幅插图吸引了:
“钟氏地产领军人物欲与京城郑氏集团联手,致力还原南部沿海古村落建筑。”
女人大睁着眼睛指着照片上的人问男人:“这,是你吗?!你就是报纸上的钟少安?!”
男人放下之前那本顾氏族谱,也没去接女人想要赠给她的另一本。他说:“这个还是由罗羲自己去给茗渊好了。”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
8
他推门进去,看见屋内云雾缭绕。女人说:“不是你的宝贝女儿把你约到这儿来的,而是我。”
男人用手拨弄着眼前的烟雾,很快他发现完全是徒劳。若不是熟悉女人的声音,他真不知屋里坐的是谁。
“我们两个说话,还用选这么个地方吗?”男人莫名其妙。
“对,我不喜欢在家里谈。家里没有我的味道。”女人一摆手,“看,这里现在全是我的味道,让人欲罢不能的雪茄的味道。你是搞文学的,一定知道英国有个名叫毛姆的老头儿也说过,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和一支高档雪茄的味道相媲美。”
“你把我约到这儿,就是为了说这个?”
“哦不不,当然不是!”女人站起来,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咯噔咯噔”的声音。
男人知道女人在一步步地走近他,却只能看到她的轮廓。
“我今天听到一个消息。你的那位,当年明知道轧人的不是你,还硬是帮凶手隐瞒,是不是这样?”
“你又听谁在嚼这陈芝麻烂谷子事儿了?”
“这么说是真的了?”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的天!这女人的心可真硬,我现在真觉得你跟她闹翻了反而好,这种女人,真是让人搞不懂。我……”
“我说了事情不是那样!”男人的分贝提高了八度,“茗渊知道的时候,我已经被烧伤了,而且,经减刑也马上要出狱了。”
“可那又怎么样呢,她肯定不知道你在狱中会遇到我爸,也不知道你出狱后会遇到我吧,她就这样明知你是冤枉的,还要让你背负一辈子罪名?!这就是你爱的女人?”
“不,你不懂,这辈子都不会懂。因为你没有看到后来我和茗渊说起这件事时的情景。那时她正在帮我赶一份稿子,为了那稿子她已经几乎两宿没合眼,可上边还是不满意,于是她继续改。提起话头儿她就掉泪了,无声的。她没有停笔,也不跟我辩解,只是在眼泪即将落下来的时候,把头轻轻别到一旁去,不让泪水打湿了稿纸。”
“在你眼里,顾茗渊就是在稿纸上画一坨粪也是香的,没错吧?”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的还真不少,”女人说,“我知道你还在狱里的时候她就闲得去帮我美容院的顾客陆伊画图纸,作为一个非义务劳动者她有多卖力你知道吗?她卖力到陆伊常常抱怨说,如果自己手下的人有她十分之一的能干,公司就不愁发财了。我还知道那阵子她写了个很成功的剧本,是钟少安帮她牵的线,据说她跟钟少安的关系现在都没有断……罗羲我真是不明白了,她到底是谁?为什么有这么多种面孔?”
“你今天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我和珍妮拜拜了,这回是彻底的。”
“这不关我的事。”
“是因为你。你是个好男人。现实中像你这样的男人已经不多见了。”
女人的鼻息吹到男人的脖子上,他们已经近乎脸贴着脸了。
男人这才意识到她今天的打扮非比寻常。平日里他是从不观察她的,他不在乎她怎样打扮自己,怎样取悦别人,甚至连她在和珍妮那段旷日持久且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扮演男性角色还是女性角色都一概不知。
可今天,她穿了一件很典雅的贴身长裙,席地的,香槟色的,于是她周身带着一种与她往日完全不同的光泽。
“看我这裙子,漂不漂亮?”
“还行吧。”男人心不在焉地说。
“是吧,是我国外的一个顾客送给我的,这种款式国内是买不到的,你的顾茗渊可没有,她那么喜欢衣服,甚至还自己动手做,你说她看到我这身衣服会不会眼馋?”
“不见得。不过,这件衣服穿茗渊身上或许更适合。”男人直言不讳。
女人很大方,一派暂不和男人计较的样子。她问他还记不记得去年他不回来过春节和中秋让女儿多伤心。
“少跟我提可儿,”男人说,“你也就是收养她并拿她当障眼法挡箭牌,你没对她付出过哪怕一天的爱。”
“爱是相互的,”女人说,“很快我发现这孩子和我不投缘。记不记得可儿会说的第一个词是什么,”女人突然来了火儿,“她十一个月的时候指着顾茗渊的照片叫‘妈妈’,别告诉我你已经忘了。”
“可那又能说明什么呢,你跟一个不到一周岁的孩子计较她叫谁‘妈妈’?你后来有大把和她相处的时间,你又是怎么对她的?你把她扔给柯大伯就没了影,一走就是一年半载,孩子的启蒙时代你在哪里?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好好,我承认一说到可儿我就在你面前没理,我对我们这个三口之家的貌合神离乃至分崩离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罗羲,我今天来这里不是和你讨论这些的,也不是来忏悔来认错的,我只想把握现在,只想要眼下的一切,懂吗?”
“完全不懂,眼下的一切又是什么呢?”男人已经有些不耐烦。
“我想要你,罗羲。你,就是我眼下想要的一切。”
男人无比错愕地看着女人。
“没错,你没有听错,我说过我和珍妮已经彻底结束了,我们玩儿真的如何?当然,要在你不计前嫌的情况下。”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还不够明确吗?你和顾茗渊吵翻了,我和珍妮也分手了,我和你……”
“柯止我们没有可能。不要再说下去。”
“为什么?”
“因为我和顾茗渊跟你和珍妮不是一回事。”
“好吧,说白了你还是歧视我们。你口口声声说尊重我们,尊重我的选择,其实心里不知道怎么骂我呢!”
“不,我没有,我只是想说,我和顾茗渊是怎么回事,你也许真的不懂。说真的,不光是你,我和任何一个人都解释不清我和她是怎么回事。”
“不懂?有什么不懂!她就那么复杂吗,她都把自己的小说版权卖给其他公司了,你醒醒吧罗羲!她不跟你玩儿了!”
“迟早有一天她会后悔的。”
“她甚至还一度在媒体前宣称,自己将和别的编剧合作创作一部新的作品。”
“嗯,你等着吧,那是气话。”男人信心满满地把两个胳膊抱在胸前。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想这些你就别为我操心了吧。”
“罗羲你别太过分!”
“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和顾茗渊就像一个罐子里的两只好斗的蛐蛐儿,合不拢也离不开。”
“就算退一万步讲,你们分不开,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给彼此的是什么?你们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爱彼此的吗?还是以爱为名义互相消耗互添麻烦?”
“柯止你不觉得你今天管得有点太宽了吗?我们早已约法三章,那章也是你规定的,在不给对方及其亲友造成困扰的情况下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现在你突然来这么一出,算是干什么?!当然,跟珍妮了断是好事,你完全可以开始新生活。”
“新生活?罗羲,我们总共没在一起待几个小时,可怎么总感觉像老夫老妻了?我们尝试着在一起好不好?你有没有想过,老天为什么安排你被冤入狱,为什么偏偏救火的时候被我爸爸看见?我相信一切都是上苍善意的安排。”
“放你的屁!去他妈善意的安排!别跟我提那段破事儿了行吗?如果没有那事儿,我和茗渊根本不可能是现在这样!如果重新来过,我宁愿减寿十年求老天把那件事从我生命里抹去!”
“行了行了,我不提还不行吗,”女人这次很服软,“可是,蛐蛐儿就不能跳出罐子吗,上次那个貌似记者模样的人把我们堵在楼下,问我难道一直没有发现自己老公的心猿意马你还记得吗,你被那种尴尬长期围绕不觉得不舒服吗,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顺便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吗?”
“如果真是这样,也是我们两个离婚,我娶茗渊。”男人说着走出门去。
于是女人因自取其辱而丧心病狂。她一个箭步撑裂了自己特意为这晚准备的席地鱼尾裙,然后冲着已不知走出多远的罗羲骂个没完,她甚至还随手拿起一个玻璃杯,把五星级酒店的壁灯砸了个粉身碎骨。
然后女人坐下来继续抽她的雪茄。
在谜一样的烟雾中她想起了钟少安,想起了那个甘为顾茗渊鞍前马后的男人。她一时间妒火中烧,凭什么她顾茗渊能够坐享钟少安这样现成的便宜,又非得死死揪住罗羲不放手。
然后她又想起了那个当年由她领养回家但的确一直没有给予过半点儿关爱的女儿,可儿目前是指望不上了,比起自己,可儿跟顾茗渊简直就是亲娘俩儿。她越想越气,当即下定决心要把女儿夺回来。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她这次要陪顾茗渊好好玩儿一场。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
9
发小重逢,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徐川万万没想到,当自己已经挺着啤酒肚接近天命之年时,茗渊竟还是那么美。
他们两家原本从父亲那一辈就走得很近,若不是哥哥徐山和茗渊的爱人罗羲一起出车时发生了那一档子事,徐川坚信徐顾两家能走得更加密切。事实上他们的父辈直到现在还是无话不聊的朋友,因为两位老人压根不知道年轻人之间的恩恩怨怨。
错儿当然在他们徐家,在他的哥哥徐山和嫂子顾明远那里。他知道哥哥徐山从很久以前就恋着茗渊,也知道嫂子从小就羡慕茗渊,这羡慕里当然还带有一些嫉妒的成分。他嫂子明知道茗渊从很小起就已经和罗羲两情相悦,却生生毁了那一切。那种朦胧却坚不可摧的情谊没被日后的两地相隔所拆散,也没有屈服于茗渊所就职的情报局那铁一般的纪律,却被这件很偶然的事情彻底改变了。徐山是软弱的,他浑浑噩噩地娶了明远,浑浑噩噩地受着她的操控,然后又浑浑噩噩地过了一辈子。因为没有爱,他反而更加惧怕妻子,惧怕她的委屈,惧怕她的苦恼,更加惧怕她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但当明远要求他在轧了人后将错就错地把责任推给罗羲时,他竟隐约觉得明远的决定好像在和自己心里的某个声音遥遥呼应,他在那一刻看清了自己,原来自己的内心是如此丑恶,然而就是这样一颗心却从没有停止对茗渊的追逐。
于是事情成了今天这样子。徐山去找茗渊时,罗羲已让监狱的一场大火烧毁了脸。茗渊说狱里的罗羲坚决拒绝她的探望,说是自己出狱后会受朋友之邀赴美治疗。徐山就那样看着六神无主的茗渊说,该进去的其实是我。
茗渊在那一瞬间彻底疯狂了。那是一个徐山从未见过的茗渊。
她几乎是扑上来撕扯踢打着眼前这个男人。你个王八蛋!你还我的罗羲!做这一切时她甚至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男人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女人眼里的仇恨吓坏了。他相信女人此时此刻一定连杀了他的心都有。
然后女人平静下来。
说滚。带着你的顾明远,滚出我的视线。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们。我没有你们这样的发小,也没有你们这样的朋友。
男人无地自容,悔不当初。他说为了你我现在愿意去自首。或者,做什么都行。
现在?女人鄙夷地说,罗羲在救火中立了头功,上边批示给他减了刑,如今马上就要出狱了。你这会儿去自首?还说是为了我?收起你那副虚伪的嘴脸吧。
茗渊,你知道我爱过你,不不,现在还爱着,今天我是瞒着明远来的……
你,爱我?以这种方式?自己逍遥法外把我深爱的人送进监狱?这也配叫爱?滚!
男人走到门口,女人又在后面补了一句,别告诉明远了,她够可怜的,就当我不知道你们俩做的事。
茗渊说这一切时原以为待到罗羲出狱后,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可她马上发现那不过是一场梦。前方等着她的竟是罗羲从海外飞来的婚书……
徐川搞不明白为什么茗渊愿意委曲求全地去做罗羲在国内的情人,而且还是在罗羲那么薄情寡义地攀上高枝就把她抛之脑后的情况下。都是那么知名的人了,那样的身份总会多多少少引起尴尬和鄙夷。
但徐川眼前的茗渊还是美的。她像出现在公众面前那样光彩照人地出现在徐川眼前,开门见山就说:“川,你的朋友是要约稿吗?”
“是的,”徐川心想,这么久没见,竟一句叙旧的话都没有,到底是名人了,或者真是对他们徐家恨之入骨了?可哥哥干的缺德事,不应该由弟弟来承担啊,“喝点什么?红酒还是?”
“随便,提神的就行。”茗渊竟然坐下来就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川,说说你朋友的情况。我没有太多时间。”她已经在看表。
徐川要了两杯咖啡。“呃,我的朋友,他其实也是才入行,听说我认识你,才让我找你的。也是想借你的名气。他在一个不太出名的出版集团旗下办事,想约几个短篇。”
“短篇?”
“是。”徐川看到茗渊惊讶的样子顿时感到气短不少,毕竟他朋友没钱也没名气,一心想仰仗他的关系。徐川当时一拍胸脯应下了,如今却只想抽自己的耳光:“我是这么想的,渊儿,你看我的面子上,就随便写两个糊弄糊弄他,那是个一心想办好杂志的穷小子,反正你的名声已经在外了,看到名字就是盖上章了,我于我兄弟那儿,也交代了不是?”
“稿费呢?”这坦诚来得近乎残忍。
“稿费……应该不会比市面上少。”徐川拍胸脯的时候说渊儿是她的发小,哪能要他的钱。
此一时彼一时也。
“那么川,我恐怕不能帮你了,起码暂时不能帮你。我现在的情况你不了解。我的朋友欠了一屁股赌债,我现在从凌晨5点起来写到晚饭时间,吃饭都是随便对付,因为睡两个小时觉又要接着写。所以,所以很抱歉我不能给一个不出名的杂志写稿,而且是像你说的那样随便糊弄,短篇比起长篇在结构设置和语言上都有更高的要求,应付了事无异于自毁长城,于我又没有多于现在的进项,如果是你,是不是也不会去做?”
茗渊说得无比坦诚,可徐川还是目瞪口呆了。
“茗渊你变了。”这一次他没有叫她渊儿。
“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我已经听够了。”
“你就那么缺钱吗?一个短篇用不了你两个小时的时间吧?”
“有没有听说有人用二十年写一篇十几页的故事呢?隔行如隔山,各自的艰辛只有各自懂。”
咖啡刚刚上来,他们的谈话貌似已要收尾。
“顾茗渊你用得着这样端着吗?我哥的账你别记在我头上!”
“少跟我提你哥!我不想再听到这个人的名字!我已经告诉过你,我现在实在是分身乏术,你以为我赚点钱就那么容易吗……”
“合着你今天来见我是以为有钱赚?!”
“可以这么说。我不放弃任何高稿酬的约稿,尽管它们是那么难找,但是我不会放弃任何一次机会,否则还完那债我的眼睛也要写出血了。”
“姓钟的那小子现在不是有的是钱吗,你怎么不去找他?听说你们曾经还……他从小就喜欢你,你只要开口,应该不是难事。”
女人突然火了:“可是他的钱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们曾经怎么了你说啊徐川!”大概是意识到自己太过火了,又陡然地说,“算了,随你的便,随你怎么想怎么说。反正被羞辱被误会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不管是明着的还是暗着的。你们以为我顾茗渊如今是个不干不净的女人,做着他大编剧罗羲的小三儿还和钟牵扯不清,开始我和你们这些发小据理力争,我多想让你们知道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可是川,”她又恢复了叫他川,“我累了,真的我太累了,我懒得解释也懒得再和你们去撇清我自己,由你们去想好了。有时候对于那些关注我的人来说,这样的我比真实的我更有吸引力。”她又打了一个哈欠站起身来:“抱歉让你失望了,以后腾出空来,我一定写一篇给你的朋友。”
“可是你为什么要那么卖命地帮罗羲还钱呢?他曾经甩了你不是吗?”女人对面的男人也终于发飙了,他觉得被羞辱的不是眼前的女人而恰恰是他自己,“什么叫懒得向我们解释,你把我们当什么?我们又是谁?那些网上和媒体胡搅蛮缠的人吗?我从今天坐在这里起就没有过问过你的私生活,是你自己东一撇子西一扫帚地东拉西扯,你说你的朋友欠了钱我当然自然而然地想到罗羲,因为从小到大,除了他你不会为任何人卖命卖到眼睛出血!我可以不要你的小说甚至可以马上就走,但是甭管出于何种原因,你对一个关心你的人说懒得解释随便你去想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那你想让我怎么样?和你从头说说我的遭遇?还是你能帮我解决眼前的问题?这世上不缺好人,缺的是恰恰能帮到你的好人。你刚才问我为什么不去找钟?你以为我不想找他吗?我做梦都想找他借钱!遍寻我的圈子恐怕也只有他能够短期内拿出那么多钱。可是我不想再落人口实了,真的不想,我给他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他帮我的也已经够多了。”
“我们让彼此失望了。”徐川说。
发小重逢,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
10
这台崭新的苹果电脑进了茗渊的屋子后足足受了两年多的冷遇。主人的卧室还算宽敞,足以让它独占一隅,可却偏偏找了个书架底层草草打发了它,上面还横着压了些杂志,又竖着堆了些小说。总之,在这个信息高度共享的年代,它实在无法理解自己究竟为什么比不上躺在主人枕边那本几乎被翻烂了的小字典得宠。
直到有一天晚上,茗渊为赶一个短篇的结尾而错过了饭点儿,一看表,都十点多了,想着横竖饿劲儿也过了,便去热了杯牛奶,准备喝完就睡了。夏夜炎热而漫长,晒了一整天的西墙直到下半宿还在“发挥余热”,她去开了空调,可不到五分钟,关节受不了了。
已经是老胳膊老腿了,她想。透过牛奶杯里呼呼冒出的热气,她看到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格拉斯的《铁皮鼓》中间夹了一本没有封面的书,她当然知道那是本什么书,所以从不敢用大块的时间去回顾它,阅读它,可现在等着一杯牛奶由热变温的空当大概还是可以的。
也许是两本厚厚的名著把中间那本不起眼的小书夹得太紧,她的食指一连落了两次空,于是与拇指合起伙来用力一抽,得逞的同时却把牛奶打翻了。她懊恼地摊着手,看着碎了一地的玻璃傻站了一会儿,却忽然意识到比起那些已定格的碎片,桌上的牛奶正更加肆无忌惮地蔓延,还好那一块儿的几本书都被一个银灰色的玩意儿垫高了,丝毫没有湿到,她沾沾自喜地想。
抹布都触到“苹果”的外壳了,茗渊才意识到那是她两年前一时心血来潮买来的笔记本电脑。
当时不过是图个新鲜,却很快发现自己根本享受不了这种高科技,因为不会五笔,拼音又快忘光了,所以用它敲字远不如用铅笔写字来得快,而且每次一面对它便灵感全无,想在上面搜点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可免费的多数是断章取义,完整的好东西却又需要付费下载。不懂的太多,要学习的太多,一个个新名词、新事物折磨得她头疼脑热,看着这个让现在的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的东西,她竟开始有些自卑了。
那日她在网络上游走了半宿,忽然想起前一阵子的新书发布会上有一个读者谈到的网上书友会,于是她怀着好奇心在百度搜索栏输入了“茗渊书友会”五个字,随着鼠标左键“嗒”的一声,她被网页版头的一张巨幅照片吓了一跳,那大概是自己拍于20世纪90年代的吧,或许更早。照片无疑是美的,也看不出过多的修饰痕迹,但那毕竟是很多年前的自己了,她轻轻地摇了摇头。有时候,一个微微自恋的女人看自己大好年华时的照片就像是审视对手般的挑衅且略带无奈。
鼠标划过的地方皆跟着一穂小小的茶叶,书友会的名字则在照片的右下角——“这就是茗渊”。网页里的名目倒是不少,那一栏栏的“茗渊语录”“茗渊好文”“茗闻速递”和“品茗图频”让她目不暇接,她随心所欲地驾驭着鼠标,点点这里,点点那里,刚刚有一种开车驰骋的感觉,却突然发现自己竟一个帖子也看不了,因为不是会员。真麻烦!她心想,要不怎么说开了电脑就上瘾,如今看来倒不全是因为自制力不强,而是这玩意儿实在磨人,她心里为自己开脱着,一边催促自己快别看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还用别人七嘴八舌地告诉自己吗?可是她到底架不住好奇心,犹豫着点击了“注册”那两个字,邮箱她是有的,可惜早已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所以只好去问她最近刚刚结交的80后小朋友阮阮,费了不少劲,终于注册成功。独立运用了高科技,她竟有一丝得意,网页上弹出一行小字:“恭喜你成为一名茗茶!”这又让她不懂了,读者们为什么自称“茗茶”呢,她想来想去都不明白,于是又问阮阮,阮阮告诉她,这是粉丝惯用的称呼,取偶像名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字,同音不同字,或是谐音也成,然后再填字组合成现有的名词,比如演员×丽的影迷叫“栗子”,×数的粉丝叫“树枝”。阮阮前面的叙述把茗渊说得云里雾里,倒是后面举的例子让她一瞬间听懂了,她茗渊再不与时代接轨,两个正当红的女演员她还是知道的。
茗渊给自己注册的名字叫“簇青”,那还是她早年在情报部后山上认识的一种草,草的根部极细,入土也不深,可叶脉却出奇的宽大,那脉络从草尖到草根一点一点地加深,有点像手掌凸起处被磨出的细茧,所以当地的村民都管这种草叫茧子草。茗渊的手上也有茧子,但却不在掌心,而是在左右手的中指一侧各有一处,右手的在中指左侧,左手的在中指右侧,不用说也是常年握笔留下的。有一次罗羲打趣说,这得亏是左右手都能写,若是重力都压在一个指头上,还不知茧子得多厚。这是他头回感叹她的不完美,她嘴上不说,却在心里恼了许久,那岂止是茧子,她的一对原本细细长长的中指,简直要被铅笔顶得骨节粗大了。以前他向来都是赞她的,说她的鼻梁生得高,眉角又几乎能入鬓,所以正脸好看,侧面更是美得很。可惜后来是他自己亲手毁了那鼻梁,一次争执中,他狠狠将她推倒在地,她的鼻梁从此留下一道疤痕。事后他悔恨不已,那悔是真心的,可那暴脾气,也是真正改不了的。
他带她去最好的除疤美容医院,很想用先进的美容技术遮掩他一时失控暴殄的天物,等她从医院出来时,所有人都啧啧称赞,说现在的技术就是高明,这么长的疤居然能消失得如此干净,医院的小护士还很热情地问她要不要顺便做个拉皮手术,说是医院最近搞优惠活动,详情可以去看门廊里那个“你给我一天,我还你十年”的大横幅。茗渊在心里无声地笑了,当真还她十年,她定是愿意拿今天她所得到的一切去交换。
她甚至恶狠狠地想,连同身边这个自私的男人也换掉!
他什么也没给她吗?倒也不是。他领她来到一条不寻常的路口,一早便告诉她了,这路上满是荆棘,但偶然也会出现别人看不见的风景,去不去由她。他俩当时都不是写书的人,但他却信心满满地说,他一定要写一本鸿篇巨制,歌颂上一代人的,他的母亲那一代人。那年她才十几岁,读着他眼里的世界,未懂却被蛊惑。于是义无反顾地踏上他指的那条路。谁知,她刚刚写上了瘾,他又后怕了,怕再来一场运动,把他们仅有的一点乐趣变成灾难。
其实她自己也曾为自己在那路上迈出的某一步后悔过,但却魔怔着继续前行,就这样她重复着先前的步调,也重复着那后悔,直到有一天,确切地说,是在她四十岁生日那一天,她突然被“四十”这个数字吓到了。自己怎么就四十岁了呢?如何竟这么老了呢?从前她十几岁的时候,总觉得二十几岁才是一个女人盛放的真正年龄,到了她二十几岁的时候,又觉得三十多岁的女人更有魅力,然而轮到她三十多岁的时候,便一步也不想往前走了,于是她干脆掩耳盗铃地想忘记年龄,年轻的时候,她不曾挥霍青春,甚至不曾懈怠、放松过一分钟,可青春还是永远地离她而去了。
她不再庆祝生日,可恍恍惚惚中,时间竟又溜走了十年。同龄人都早已做妈妈甚至快要当奶奶、姥姥了,而自己,竟仍然是孤零零一个人。她忽然恨起了罗羲,在她四十岁生日那天一发不可收地恨起了他,她从没有这样恨过,极少有人能激起她这种深层且持久的情感。
茗渊每每说罗羲自私,他倒是有一句接一句,从不辩驳,于公于私,他对眼前这个女人都亏欠良多。他何尝不知茗渊手指上的茧是日夜为他卖命,废寝忘食地赶稿子赶出来的,说她瘦得眉角入鬓,也是因为长期缺乏睡眠,吃什么都补不回来的缘故。罗羲觉得茗渊说的没什么不对,他确实自私得很,而且到了卑鄙的地步,因为他太了解茗渊也太知道他们两个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了。这种女人坚信不疯魔不成活,所以做起一件事来是带着一种自虐的劲头去拼命的,她们严于律己,总能不负众望地在短时间内交出像样的东西。所以罗羲一早知晓茗渊旁的都不十分在意,她要的不过是用真材实料写出好东西,在写作这条路上走出更好的风景,还有就是,她越来越需要安全感。她已不能从头再来,就像萧红在《苦怀》中说的:“我不是少女,我没有红唇了,我穿的是从厨房带来的油污的衣裳,为生活而流浪,我更没有少女美的心肠……”
……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
11
女人读完整部剧本后感到前所未有的惶惑。虽然在童年时已经耳闻过这部历史剧本的整体框架和行文梗概,可如今她还是被那字里行间的荡气回肠和笔者的大胆设想所震慑了。
当年那个唐朝女人的墓志还没有出土。可笔者却有如预言家一般呈现了那一切。女人真诚地从内心里自愧不如,虽然自己也是个搞历史研究的。在他们这一代人中,如此疯魔、严谨且精益求精的治学和工作态度已经基本绝迹了。
女人抚摸着那线装手稿。
足足有三大本。最后一本几乎全是与那个遥远女人有关的史料考据和笔者延伸的设想。
女人不知道像这样大费周章,厚积薄发却有些吃力不讨好的本子她顾茗渊这辈子到底写了几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对得起她的托付,但是有一点她很清楚,接下来一段时间,她要大干一场了。
女人的心很激动,在一页页翻阅这些手稿时,竟有一种梦幻般故地重游的感觉。她想为了这一天她不知等了多久,她几乎是为了能有今天才成为现在的自己的。就这样她循着顾茗渊曾经的思路一往如前,她突然有些分不清自己内心急于接近的到底是那个唐朝女人还是顾茗渊本身了。
于是,足足半个月她和那三大本无声地交流着,二十多年前她听了个一半的故事如今终于有幸读到结尾,所以她也像二十多年前的顾茗渊一样,一头扎进那段历史的繁华与寂寞里,再度出来时有如长梦初醒。
她不管今夕何夕也不管当时当刻已是凌晨几点,她拨通了朋友万小青的电话。她说小青,没有金刚钻你不要揽这瓷器活。
小青在电话那端骂:“神经病,我用不用你搜罗来的稿子还得另说,你倒先嫌弃起我来了。下次打电话前记得先瞅瞅几点了,大小姐!”
女人这才看了一眼钟表。凌晨三点十九分。
“对不起小青。可我想尽快见到你。”
“明早八点。够快吗?”小青算是个爽快人。
第二日她们如约见面。小青首先被那三大本吓了一跳。“没有电子版吗?”她说。
“没有。只有这手稿。”
“这年头还有手稿真是不简单,我以为你兜里揣个U盘就来了,没想到还手提肩挎的。”
“这是二十年前的东西,小心别弄坏了。纸已经很脆。”
“哇,出土文物啊简直。你确定这是顾茗渊的手稿?这是她的字?”
“当然,这还能有假!”
“乖乖,她的字太可爱了,像小学生的字一样横平竖直,还有个别繁体,哈哈,太有意思了!”
“给你半个月时间看稿子够吗?”
“不用那么长时间,我审稿很快的,”小青眼睛没抬,还是停留在稿纸上,“第一集前半部分,对白太长,于古还行,于今太不接地气。”
接下来她先是把第一大本捻到三十页,然后,六十页……
“两天。最多两天我就能决定用不用这稿子了。”
女人和万小青其实已有两年未见。可那天因为稿子,她俩同时产生了一种闲情少叙的默契。小青给女人上了一堂课,她告诉女人在剧本行当有个十分邪门的定理:最好的东西,反而时常没人敢用。她看到女人的如痴如醉,所以决定首先给女人提个醒,就算是名家,也保不定会被退稿。
女人是在抱回那厚厚三大本的当天接到男人电话的。男人就像和万小青说好了一样,上来就问了同一个问题。
男人说这稿子是不是曾被程志雍退过。
没错。女人有些气恼。被程志雍退过的稿子你们就没人敢用是吗。
“被程志雍退过的《婉儿》?那就没错了!”男人自言自语地重复。
“什么没错?”万小青今早也说,原来这就是多少年前被程志雍退过的《婉儿》啊!我也算有幸一睹真容了,不过很抱歉,不用折腾了,我得罪不起程志雍,就算我有这胆,那些人也够呛放行,不放行我还拍个皮球!
女人当时听了二话没说抱起稿子就走。她突然发现自己没来由的已经和《婉儿》荣辱与共了。
“是的没错,我真心想要这个本子,请问……”
“你想要?你又是谁?”女人已然没有好气。
“我是谁没有什么要紧的,反正我做的不会输给你父亲。”
“你还知道我父亲?”
“我还知道你呢!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你才四岁,罗可。”
女人被对方脱口而出的“罗可”吓了一跳。这么说她起码也应该唤对方一声叔叔或伯伯。
男人继续说:“我一直很想看这个本子,我知道这一定会是个好本子,听说作者为它付出很多,更何况,顾茗渊的东西,再差能差到哪里去呢?”
男人的最后一句女人爱听。
“那您,既然是我父亲的旧友,又如此看重这本子,相信您八成也认识顾茗渊本人吧?不如我帮您约一下她,看她愿不愿意把本子给您。”
“不不,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仅通过你,不需要和作者本人见面。我知道关于这个本子作者已经全权委托你了。”
“可是,为什么?您直接跟她面谈岂不更好?”
“是这样的罗可,我不想让顾茗渊误会,这个本子从写成至今虽然一直没有脱手,但绝不是卖不出去的本子,是人在挑本子,也是本子在挑人。你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没错女人懂。女人觉得电话那端的男人简直说得太对了。
“所以我请求你,如果你信得过我,一定不要告诉茗渊是谁买走了这本子,至少一半时不要透露给她,至于那个程志雍,就留给我去对付。放心我一定不会亏待这个好作品,一定不会让作者的心血白费。”
女人默默地听着,她已经大概知道电话那端的男人是谁了。她是在一瞬间猜到的。女人对这未见其人但闻其名的男人太熟悉了,父亲无数次为这名字犯小肚鸡肠,顾茗渊赌气时也经常用这名字当撒手锏。女人小的时候很想看到这两个男人的正面交锋,但她却始终未能如愿。她心里是佩服男人的,一段感情维系这么久本来就值得叹服。更何况,在她的眼中,在她从小到大的“听觉观察”中,父亲与顾茗渊口口声声的钟并不是个简单的人。
她读过顾茗渊的《暖色边界线》,了解他离奇的发家史,她知道他从未当过一天兵但却参加过越战,早些年她完全不懂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为什么要放着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天下不守,非要在战场的九死一生中打个滚儿。后来她得知越战时顾茗渊蹲过猫耳洞,吃过不少苦,那苦是非人所受的,男人出来后都会患类风湿,何况是女人。于是男人冲向前线,他无法乐享安逸,无法坐视女人吃苦受罪……
“我相信您。”还有什么更值得托付的人吗,还有谁会比这个男人拿顾茗渊的事更上心吗?没有了。
“合同可以在任何你方便的时候签。”对方也意会了女人突然间的信赖。
女人后来成了男人投拍这部大剧的历史顾问,他们在电话里研究,探讨,相协共历。女人很荣幸加入也很享受这个过程。这期间女人没有联系顾茗渊,也没有向她透露整件事情的进度。
整个过程女人不断重读三大本,她发现许多原本以为是并列的叙述其实是递进的,她发现顾茗渊那时候的创作思维比现在要缜密很多,她能看出作者在举重若轻的文字背后其实想了很多。这个过程也同时让她逐渐深入地了解了婉儿是怎样一个女人,而钟又是怎样一个男人,尽管这两个人是完全不搭界的。确切地说,女人是通过顾茗渊认识这两个人的,而如今通过对这两个人的读解,又反过来使女人和顾茗渊更近了。
男人出钱又出力,那股要做就做到最好的干劲儿让女人时刻想起曾经在父亲身边那个年轻时代的顾茗渊。
男人说人人道这本子折腾起来费劲,我却觉得简直拿过来就能用,这么大个便宜怎么就让我捡着了呢!
男人说到做到,大到框架,小到各个细部大小人物的台词,都是逐字未动。女人知道这不变与不动就是他对顾茗渊的尊重与爱。
女人这个历史顾问不过是个好听的头衔,她从未干过这么轻松的差使。在此期间她不过是享受了一场略有些耗时但却完全值得的阅读盛宴。女人早就知道,作为笔者的顾茗渊早在二十年前就把她今时今刻该做的活计做完了,她甚至已经整理好了一份相关历史事件年表,而且时间是具体到一天中的二十四个小时的。
两年之后,三十六集历史剧《玲珑之冕》被搬上荧屏,这一次顾茗渊的名字没有跟在罗羲后面,原著一栏只有她自己,编剧一栏也只有她自己。
这是唯一的一次。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
12
虞小阮知道顾茗渊一定不会记得这个日子了。而她自己之所以铭记,是因为这天距她们头回见面刚好十年。三千多个日夜,说过就这么过去了。
她知道顾茗渊把所有想对她说的话都在这十年里说尽了,她们原本就是两种不同的人,阅历不同,又隔代,她虞小阮从不敢想也不敢奢望得到这个女人真正的友情,然而她却得到了,尽管这一切如今已经风吹云散,了无痕迹。
那一次她怀揣着一个装满钱的信封站在顾茗渊的门口,她以为还了这钱,就能从此换回自己那点可怜的尊严。而女人却一照面就用手摸了摸她前额的头发,说:“小阮,你的头发该洗洗了啊。”她在一瞬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样做了,有点想哭,因为爸爸曾经告诉她,如果头发脏得油了还有人揉,那么这个人一定相当爱你,她没有想到第一个验证爸爸这条至理名言的人竟是顾。你认准一个人对你好,那么她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你好,即便表面不是,也一定另有隐衷,这隐衷你自己会帮他/她找。
女人接过她手中的花:“你居然还给我带花来!这种花怎么会有白色,真美!”
女人没有循规蹈矩地把花插进花瓶,而是把它放在一堆自己正在写的书稿上。“守着这花,我今天晚上一定能写出很美的东西!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呢,这花哪来的?”
“自己种的。”她对面的女孩说,“喜欢吗?我给你这花儿的种子。”
“可你又是从哪里弄来的呢?”
“最早我的一个朋友那里有一盆,是金褐色的,花型好看,但颜色不那么美。当时我从她那盆中挑了一朵开得最淡的花,从花中取了一颗种子回去种,就这样每年花开,都选整盆中色彩最淡的一朵取种,最后就有了纯白的花。”
“小阮你真了不起!听上去都觉得不可思议!真是个长情的小孩……”
虞小阮是经不起女人这样夸的。她有时宁愿女人不要夸也不要骂自己,就那样永远平平淡淡地交谈。可是如果当年的小阮能够预想到她们以后会有那么长的平淡期,那么早期共处时,八成会坦然一些,有一说一一些。
“下次来给你带种子!”
“好!一言为定!”
然而虞小阮后来一直没有机会再见女人。她只是在搬家时把自己精心侍弄的那盆花留给了女人。女人买下了小阮租住的房子,那里也曾是女人住过很多年的地方,当然女人在买房时并不知道小阮租住的恰恰是那一户。她知道小阮在那小区住过,但压根儿没想到事情会那么巧。写小说制造巧合的人通常是最不相信巧合的人。
后来小阮在那个男人的追悼会上看到了她苦心栽培的花。记者的长镜头没有捕捉到女人的身影,却在无意中划过那两排整整齐齐的花圈时让小阮的眼前一颤。
她想不到女人给花派上了这么个用场。但她觉得女人用得很好。她甚至为她的花儿感到荣幸。那种花的白色是纯粹到没有余地的,动人又决绝的,女人喜欢的颜色。她的车就是这种颜色,她用这种颜色的贴花床单、被套乃至枕巾,她赠小阮这种颜色的衣服,最后,她把这种颜色给了最爱的男人。
粉丝们都知道女人独爱黑白灰,这三种颜彩被她穿戴在身上,也运用在自己小说的插图中自成一派,但只有小阮知道,于这三种色彩中,女人又特别偏爱白。女人说白是美的,但用之于物,却是最让人受累的颜色。
女人笔下的故事好得让所有人没话说,但却总不见大红大紫,据说是因为她得罪了上边儿的什么人,以至于凡是冠之以“顾”的剧本都会在最关键的审核阶段被莫名其妙地枪毙。
于是女人只能像寄生虫一样活在编剧罗羲的羽翼之下,没错那则旧闻好像就是这么说的:事业上的隐身人,生活上的金丝雀。
你看女人竟能忍得了有人这样一语双关的讽刺与谩骂。好在她有笔,有笔就能写,能写就有的是机会报仇。一个长篇三十万字,一个短篇少说也四五千字,多少议论都不够她还击的。你说我对罗羲另有所图,我偏偏让你看看究竟是谁离不开谁,你说我的私生活见不得光,我还就这样陪着他走完一辈子。
那天去参加追悼会的其实还有一个人。媒体公认的业界一哥程志雍都去了,死者可真是有面子。程志雍并不是为男人而去的,他在前来吊唁的人群之中苦苦寻找女人的身影,他知道她一定会来。
女人却似乎更想和死者的女儿叙叙旧。程志雍眼瞅着女人的手搭在罗可肩头一路走远,直至她们很不期然地拐进了一个平日里他从不屑光顾的小咖啡馆。他搞不懂这样两个本该互为仇敌的女人之间能有什么可谈的。于是他在外面等。果然她们没坐多久罗可就先出来了。他以为她们一准儿谈崩了,他总是这样自以为吃透了女人。
他走上前去。
他对女人说我等你很久了,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女人凝视着男人。但很快她收回了目光。她说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说的。
谁说的?男人依然是自以为是地笑,我认为我们之间总比你和罗羲的女儿之间可谈的多。那一对父女你还没受够吗?老子压榨你,女儿侮辱你,今天她把你约出来干什么?是不是以为你吞了她老子不少钱?……
男人没想到女人没等他说完便掉头走人。待到男人跟上去,女人又朝相反方向走回原处。女人一直在张望,像是在等着什么。
男人说要不我们也进去坐坐?不过这么个地方对你来说可不算安全。一会儿哪个眼尖的记者跟来,你可得准备好回答他的问题。女人依然在张望,她听见男人走近自己说,茗渊,我们合作吧,一个女人有几个三十年,你前半生全砸在罗羲身上,可你跟错了人。末了他自己名利双收,你却一无所有。知道吗,这些年我一直都在关注你,因为我知道写一部历史剧本子就罗列了六百多条史料注释的女人总归差不到哪里去,你有阅历也有才华,所以你的东西其实是很难得的,你跟着罗羲其实是屈了,他的题材面很窄,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你,何况你们的关系世界都知道,你的作品也多数是被他“盖了章”预定的。
“我们的关系你们都知道?”女人突然的爆发吓了男人一跳,“那么请您告诉我,我和罗羲到底是什么关系?”
男人徒然地笑:“这么多年,你怎么一点儿没变呢,茗渊?还是那么拗,那么不识时务,还是……”
“还是什么?”女人直视男人,她知道,男人想说什么,所以也知道他为什么在这里停住。
“可为什么罗羲可以?姓钟的可以?敢说你和他们都是玩真的而不是交易?别告诉姓钟的当年毫无理由地那么卖力地捧你,你和他之间就没干过一件脏事?这么多年我等着你看着你,我想知道你以一个没名没分的小三儿角色在他身边到底能撑多久,我没想到一等就是三十年,是的你撑到他死,是老天开眼要解放你……”
男人看到女人向马路对面招手,循着女人的目光,竟是罗可把女人的车开来了。
女人再一次回头看着男人,她忆起很多年前她和罗羲决定与男人合作是因为他们读了他的一部关于越战的小说,那种纯粹的英雄主义,士兵与将军的,没有儿女情长却让他们落泪。
当过兵的她是很容易进入这种故事的,她的军人阅历使她的精神乃至灵魂都能迅速与这类题材接壤。
她无法不爱这类故事,正如她不可能遗忘自己军营里的青春岁月。
是的那战火青春,那战友的血泪,遗忘就等于背弃。
那部关于越战的小说让她想起过往岁月的同时忆起了一个人,那时她不懂他为什么非要踏上异土去加入那几乎是九死一生的知青旅,但她很快就将从那个人的日记里知晓一切原委。
女人心想眼前这男人还是有两下子的,那么多年前就有两下子,作为行业的领军人物也确实出过不少力作,这么想着女人原谅了男人,或者说罗羲死后她发现自己不想和任何人较劲了,包括和自己。她对男人说:“想知道我和罗羲,和钟之间真正的关系吗?你可以去看一本书,名字叫《爱之后的爱》,很快就会出版,这次不会让您等太久的。”
说完女人就钻进了车子。
虞小阮知道《玲珑之冕》能顺利排上档期应该也有男人的功劳,对男人来说,他不再企图动用关系封杀顾茗渊的作品已是最大的仁慈了。
不久后,罗可代表投资方在《玲珑之冕》的新闻发布会上致辞,她所告诉人们的,正是《爱之后的爱》里所讲的故事。
——节选自阮小芋《七梦茗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