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标准制定

(一)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标准制定

广电总局制定并实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6号)、《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广电发〔2020〕71号)、《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295号)、《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广电办发〔2020〕74号)、《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2020版)》(广电办发〔2020〕214号)等,建立了与行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为规范市场数据统计、发布和管理工作,开展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及打击数据造假行为等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大数据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为建立覆盖基础、数据、技术、治理、资产、应用、安全、评价等全数据链的大数据标准体系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