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互联网电视内容安全管理
广电总局强化对互联网电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下发《关于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开展年度内容安全检查的通知》(网字〔2020〕284号),针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EPG版本和终端产品情况、节目源和节目内容是否合规、运营机构基本情况、集成平台开展新业务是否合规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进行年度安全检查,强化对七家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运营机构的监管,完善备案上报机制,确保互联网电视健康有序、合规发展。
表1 互联网电视服务机构

续表

表2 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呼号及开办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