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技术架构
(一)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总体架构
通常来讲,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总体架构主要包括五个层次、两大体系,即应用服务层、数据存储层、服务组件层、数据交互层、网络硬件层五个层次,,以及贯穿五个层次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两大体系。其架构如图5-6[8]所示。

图5-6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技术架构图
数据存储层主要是实现基于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数据存储,需要解决数据存储的结构、模型、内容、数据库管理软件的选型等。数据交互层和服务组件层主要实现平台的数据采集、交互共享:数据交互层是直接与外部系统进行沟通的技术层,服务组件层是基于数据交互层根据数据结构设计各种业务服务组件来完成平台数据的采集、存储与共享。网络硬件层是指支撑平台的硬件设备和网络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是平台中必须遵循和管理的数据标准,是平台运行和应用的数据基础。安全保障体系是从物理安全到应用安全,保障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营。
(二)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网络硬件层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网络硬件层由内、外两大网络部分组成。外部网对外收集和提供信息,内部网进行信息管理和系统开发,内网和外网之间使用防火墙分隔。外部对内部网络的访问需要通过地址映射、身份查询等一系列安全检查机制才能进行,访问策略的制定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机配置。
内部网络可依据功能、性质划分成若干子网,子网间的访问也必须是受控的。外部网络的安全性主要依靠“虚拟专用网”的功能和路由器上的访问控制来保障。运维管理应具备监视和控制的手段,避免网络拥塞和信息流的非必要的重复性传输。整个平台应采用先进的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措施与策略,网络管理及安全策略应从系统管理的角度出发,实现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与主机系统及安全防护措施和策略的一体化管理,可以选择适当的防火墙和数据加密技术。
(三)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数据存储层
远程医疗资源数据存储要对医院间的医疗数字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划,需要建立数据交互标准与共享数据标准,以及相应的维护标准和标准实施机制,旨在使不同医院的数字医疗资源实现数据共享,远程医疗资源数据中心是整个协作平台建设的核心部分。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数据存储层包括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文档、音视频资料)数据、结构化文档数据、应用服务资源等。主要用于:①支撑跨区域远程医疗工作开展的管理协调。②支撑跨区域远程医疗工作开展的效能建设。③辅助决策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服务。④为国家级远程医疗服务与资源监管中心和各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与资源监管中心,以及各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与资源监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信息服务。
患者病历信息库是远程协作平台数据存储的重点建设内容。患者病历的数据格式转换应当集中开发,统一部署。应充分考虑与多级卫生信息平台的衔接,遵循相关数据规范与标准,不断补充、完善患者的病历信息。
(四)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数据交互层
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系统数据交互主要体现在对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业务数据的采集、整合及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之间业务联动等方面。内部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分布于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不同信息系统之中,因此,数据采集和整合须建立在远程协作平台基础上的覆盖相关医疗机构数据交互层,以提供对原有业务数据的采集服务和整合服务,并为机构之间及业务系统之间的联动提供支持。
企业服务总成(ESB)是整个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的技术核心,ESB提供了一种开放的、基于标准的消息机制,通过简单的标准适配器和接口,来完成粗粒度应用(服务)和其他组件之间的互操作,能够满足大型异构医院环境的集成需求,可以在不改变现有基础结构的情况下让几代技术实现互操作。
通过使用ESB,可以在几乎不更改代码的情况下,以一种无缝的非侵入方式使医疗机构间已有的系统具有全新的服务接口,并能够在部署环境中支持任何标准。更重要的是,充当“缓冲器”的ESB(负责在诸多服务之间转换业务逻辑和数据格式)与服务逻辑相分离,从而使得不同的应用程序可以同时使用同一服务。
建设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目的是把不同地域各级医疗机构的信息资源按照统一的标准整合起来加以利用。通过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数据交互层,在区域层面实现跨领域、跨系统的数据资源整合,进而实现业务数据中心的共建共用,满足“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
(五)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服务组件层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服务组件层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注册服务、远程服务、存储服务和电子病历档案服务,用于通过远程医疗数据传输对象与远程医疗业务逻辑层直接进行交互,集中了系统的业务逻辑的处理。服务间的消息交换和消息传输贯穿各个服务层,服务间的消息交换需要基于通用的交换标准和行业的交换标准。
(六)远程医疗协作平台应用服务层
应用服务层通过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门户访问,可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监护、双向转诊等远程医疗服务,各应用可实现“即插即用”。
(七)远程医疗协作平台安全保障体系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可靠安全的运行不仅关系到整个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转,还关系到与之相关业务的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因此,整个平台的网络设备、核心交换设备,服务器群组、相关应用系统等部分应具有极高的可靠性,同时应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隐私,维护多方的合法权益;数据的存储交互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策略、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贯穿整个平台的安全保障体系要实现“非法用户进不来、无权用户看不到、重要内容改不了、数据操作赖不掉”的目的。
(八)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标准规范体系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的标准规范由一系列的规范、机制、制度组成。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数据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管理标准规范、业务标准规范四个部分。通过技术标准规范支持医院、业务系统和远程协作平台之间的数据级和应用级整合,并提高业务系统之间的应用集成、互联互通的能力。标准管理、安全管理、数据管理、项目管理,用于指导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数据维护管理。独立业务标准由业务部门制定,关联业务标准由信息平台统筹,协调各业务机构联合制定。数据标准包括业务数据采集标准、病历档案标准、统计数据标准、共享数据标准、交互数据标准。
远程医疗协作平台是各个业务机构的基础平台,主要为各应用软件提供接口服务,提供统一的标准。因此,要针对不同机构的不同业务,制定统一的应用服务接口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是数据交互的保证,所有接入该平台的应用软件系统,都必须遵循这个统一的接口标准。同时建立标准管理制度,保证标准持续性的优化升级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