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价值
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阐明了中国武术精神与民族大义与士精神的弘扬:梁启超列举了武士所应具有的道义精神:“一曰常以国家名誉为重,有损于国家名誉者刻不能忍;一曰国际交涉有损于国家权利者,以死生争之,不畏强御;一曰苟杀其身而有益于国家者,必趋死无吝无畏;一曰己身之名誉或为他人所侵损轻蔑,则刻不能忍,然不肯为短见之自裁,不肯为怀恨忿之报复,务死于国事以恢复武士之誉;一曰对于所尊长,常忠实服从。虽然,苟其举动有损于国家大计或名誉者,虽出自所尊长,亦常抗责之不肯假借。事定之后,亦不肯自宽其犯上之罪,而常以身殉之;一曰有罪不逃刑;一曰居是职也,必忠其职,常牺牲自身乃至牺牲其一切以殉职;一曰受人之恩,以死报之;一曰朋友有急难以相托,常牺牲自己身家性命甚至一切利益来救助;一曰他人之急难,虽或无与于我,无求于我,然认为大义所在,大局所关者,则亦锐身自任之,而事成不居其功……”[12]武术中所蕴含的精神价值不在于技艺高下,而是以国家权益、民族责任、道义尊严、和不辱身丧德为承担,并以无畏赴死的精神,用热血和生命来捍卫的人,才能称上真正的中国“士”。从宏观意义上看,武术的教育价值体现在弘扬民族大义,而从微观上看,武术的文化价值中也包含了传统的礼义,特别是后世对武德和侠士之风的阐释,体现出武术作为传义的主要功能。
《礼记·射义》:“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武术并不仅仅是为了在武力上征服他者,更重要的是德艺双馨,教育包括技术和德行两方面:“武术除了要求习武者遵循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外,其内部还设定一套特有的道德规范,而师父则是这一道德规范的楷模。其实武术内部的道德规范与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相比在内容上并无多大差异,但在要求的标准上和意义的理解上具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技击特征决定了武术对习武者价值判断的高标准、严要求,有时候比武较劲关系到伤残甚至人身性命,好勇斗狠的人往往只顾及输赢,而忽略了习武的真谛;有谦逊、慈悲、忠诚之心,讲义气、知礼节、守信用、懂智慧的人能够比较理智地处理与别人的试手(如点到为止),他们注重的是人的内在的修养,是智慧与品德,而非蛮力和血勇。练武其实是在练心智,追求的是内心的平静。其次,师父对社会正义与公平的理解往往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冷兵器时代武术强身与保家的主体功能使得身居武术群体核心地位的师父担负着伸张社会正义的责任,他不仅代表着武术群体的理念,而且还体现了普通老百姓的意愿。”[13]武术教育的侠士精神培养的是道德高尚的人,自我道德意识的自发生成,与法律约束下的道德自律有着根本的区别:“第一,美德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本能地、自然地由内而外散发,而法律则以处罚为威胁强加在人身上;第二,道德高尚的人对法律的需求很少,而守法的人则一刻都不能离开法律;第三,道德高尚的人快乐地守法,而守法的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法律的强制;第四,守法的人不一定是有道德的人,而道德高尚的人则肯定为守法之人;第五,在一个缺乏高尚道德的社会,如果法律因为某种原因停止运作,哪怕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社会就会自动变成一片丛林,丧失一切文明规则,弱肉强食主导所有的社会关系。”[14]中国有5000年的文明史,其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礼仪、忍耐、谦虚、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这种精神尤其在武术中发挥得淋漓尽致。“源于儒家仁义道德的社会伦理之光,在对武术的人文化成中,将原本散发着残忍气息的技术,衍变、改造为‘仁者之艺’的‘君子之争’,并通过‘武德’体现出对武术后代的道德培养;在人格影响上,造就了在辜鸿铭看来,本质地区别于其他民族,并且区别于旧式的典型的中国人,‘没有丝毫的蛮横、粗野或残暴’;在心态上,表现为对道和传道者的尊重;在神态上,要求‘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内宜鼓荡,外示安逸’等;在技术上,表现为比试的‘点到即止’原则和‘舍己从人’策略;在武术行为规范上,呈现出‘中正安舒’、‘不偏不倚’等。”[15]也有学者阐释了陈发科与人切磋的武德:“陈发科在京城授拳之时,与人推手亦是点到为止,倡导君子之争,不伤和气,技击价值和休闲的心态融合在一起,以道德修养进行控制,在面对紧急情况之时,武术便成为致命的武器,在和谐的氛围中,便成为休闲的方式。社会进步,国泰民安,秩序井然,武术作为伤人利器的功能逐渐失去了应用的环境,转向表演、娱乐、竞赛,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社会文化价值的再创造,包括现在激烈的散打比赛,也走向电视节目,成为大众休闲的素材,与古人将武术用于消遣娱乐的方式基本类似,也不妨称之为‘武戏’。”船拳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它深深扎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里,滋补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养分。因此,以“仁爱”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人际和谐为价值目标的武术,已使它远远超出作为一般体育运动的意义,而成为人们德行修养的一种途径和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当时常熟地区有很多练习船拳的武术班和武术馆。练习船拳时,师父先进行分组,四人一组,师兄传授武艺,但四个人学习不同的武术内容。通常每个人学会后,再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之后有船拳比武,共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初赛胜利后,晋级复赛,这时师父会慧眼拾金,暗中挑选感悟性高的弟子,亲自传授船拳的绝招。同时也会淘汰那些脾气暴躁、道德低下的弟子,无论他的武术功夫有多好。船拳也重视尊师重道,修身养性。如果有人挑衅你时,不轻易动手,用手一挡,别人会知道你的功底,不敢轻易动手;到“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的程度,用点穴或者脱臼方法,降服别人。船拳在传播过程中,对其文化承载功能的阐释还不够深刻,走入了船拳演练观赏性重于文化性的误区,造成船拳文化精神的断裂,“文化纽带的断裂造成了人们在生活意义、身份认同、价值取向这种高层次文化诉求的巨大分歧,单纯的经济诉求无法为人口众多的民族共同体提供意义和一种持续奋斗的精神价值”[16],因而我们应更需着力在船拳修身怡情的弘扬。
《中国古代教育史》载:“氏族公社成员除了在生产实践、劳动化多种受教育外,又在政治、经济和文体活动中受教育,他们利用游戏、经济、舞蹈、唱歌、记事符号等进行教育。”[17]传统武术的传承主要在师徒之间,师傅的人格魅力深深地影响了本门派的武德,而古代尊师重道的精神修养,使得人们在武术习得的过程中得以修炼,如拜师礼义,本质上是对社会秩序的承认:“礼仪不仅是一种动作、姿态,也不仅是一种制度,而且它所象征的是一种秩序,保证这一秩序得以安定的是人对礼仪的敬畏和尊重,而对礼仪的敬畏和尊重又依托着人的道德和伦理的自觉,没有这套礼仪,个人的道德无从寄寓和表现,社会的秩序也无法得到确认和遵守。”[18]正如船拳武术的背后,承载的是文化的内涵,其中的精神价值,“德行”是值倡扬的,西汉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与道同符,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君子比德焉”。武术在外向上是对他者的尊重,而在内向上表现为自身的怡情,陈氏太极拳创始人明末清初人陈王廷在《长短句》中就说:“闷来时造拳,忙来时耕田,趁余闲,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欠官粮早完,要私债即还,骄谄勿用,忍让为先。人人道我憨,人人道我颠。常洗耳,不弹冠。笑杀那万户诸侯,兢兢业业,不如俺心中常舒泰,名利总不贪。参透机关,识彼邯郸,陶情于鱼水,盘桓于山川,兴也无干,废也无干。若得个世境安康,恬淡如常,不忮不求,那管他世态炎凉,成也无关,败也无关。不是神仙谁是神仙?”[19]中国古代有武与舞同源之说,《尚书·尧典》记载了部落首领“夔”的话语:“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船拳表演中的审美价值在人体内表现,从而起到怡情的作用,舟山船拳的表演的记者这样记述着:“童子拜佛——开门见海——稳坐船头——扬帆起航……在沈家门渔港‘绿眉毛号’仿古船上,几名渔嫂穿着运动服装,迎着朝霞,和着乐曲,一招一式比划着,她们时而以身为轴原地转动,时而摆开马步操拳稳健……”[20]舞乐相伴、临水而武的场景无疑能激发着人们对美的想象,达到陶冶性情、修身养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