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拳表演的竞技魅力与民俗的融合

三、船拳表演的竞技魅力与民俗的融合

船拳以其特有的竞技与表演的魅力,与传统民俗中的各种力量融合,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文化形态。船拳作为娱乐生活的组成部分和强体健身的武术形式,逐渐淡化了传统格斗色彩,而更多地体现出表演形式,是观赏者和表演者情感宣泄的方式,也是财有余力的表现。船拳武术与其他民俗文化相互依附、相互交融,共同完成了江南地区的文化建构,传承了江南文化的精神。江南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沉浸在太湖流域吴文化环境,以及经济相对发达,吴地人们休闲的文化心态,使得江南地区的民俗活动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形态,而这些民俗又与江南的时令节气、民俗节日、节庆庙会形成了相互生成的关系;节庆的热闹心态滋养了民俗的传承和发展,多元的民俗活动又增加了节日的气氛。船拳表演兴盛的时代与节日的欢庆交织在一起,“节日文化是以文化活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氛围为主要表象,以民族心理、道德伦理、精神气质、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为深层底蕴,以特定时间、特定地域为时空布局,以特定主题为活动内容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是观察民族文化的一个窗口,是研究地域文化的一把钥匙”[21]。船拳表演与多民俗相共生,反映了传统时代的生产方式下,人们的精神生态和心路历程,阮籍《乐论》中说:“造始之教谓之风,习而行之谓之俗”,传习久了,就成了风俗习惯。船拳发源的时代,是江南经济比较发达的时候,作为表演术不仅吸引群众的兴趣,还属于武术精英文化的范畴,与其他的民俗共同构成了时代文化的兴盛,而船拳兴盛的时代,由于明代抗倭的军事任务,反抗水盗的侵略,船拳的格斗技能深入普通的群众生活中,作为保家卫国、防身术的技术兴盛。现代是船拳再生时代,传统文化中的很多民俗逐渐消失,船拳的民俗生命力被淡化,更多地成为竞技武术表演范畴。显然,不能仅仅将船拳作为一种艺术表演形式看待,而是更高层面的“文化遗产”。船拳裹挟在民俗文化中,与其他民俗共同构成了传统社会生活的画卷,后人对船拳的继承,不仅仅是技术的传承,更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的传承,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内核,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参与建构世界文化多元化的意义:“由于世界政治、经济的冲突带来的‘文化间的冲突’也日趋加剧,因此,人们转而去关注和维护那些仍带有人性余温的前现代的传统民族文化,希望以文化多样性去平衡甚至对抗经济和政治的单一化趋势,以多样的另类的文化去缓解和疗救现代性自身的危机,因此,如何像保持生态多样性那样保持文化多样性,保护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已成为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主题。”[22]在文化全球化的趋势下,船拳作为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得到更多的保护,这是一个时代的集体记忆,也是民族灵魂的延续,是鲜活的文化财产,更能使一个民族唤回传统文化,具有与世界对话的话语权的重要意义。

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论述船拳文化的生存力。船拳文化在太湖中心区域发源后,不断向外扩展,同时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中心区域的船拳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完善,从而发生船拳形式上的变革,更符合逐渐发展的时代文化心理。船拳文化作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它的传承也是民俗凝聚力的聚合,船拳凝结了抗倭的民族精神,随着不断的变迁、演变和传承,成为江南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民俗文化的一部分。船拳属于民间体育种类,在群众中广泛流传,具有表演性、节庆性、娱乐性,也承载着教育性、休闲性,船拳文化的民俗性体现在它与节日节庆、时令庆祝的共生关系上。随着时代的进步,船拳防御外敌的价值逐渐衰弱,但其民俗发展的价值值得深入挖掘。船拳以其特有的竞技与表演的魅力,与传统民俗中的各种力量融合,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文化形态。船拳作为娱乐生活的组成部分和强体健身的武术形式,逐渐淡化了传统格斗色彩,而更多地体现出表演形式,是观赏者和表演者情感宣泄的方式,也是财有余力的表现。船拳武术与其他民俗文化相互依附、相互交融,共同完成了江南地区的文化建构。

【注释】

[1]温搏:《当代武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51页。

[2]李磊:《民俗体育的昨天与今天》,《中国体育报》,2002年9月1日。

[3]张云崖、牛爱军、虞定海:《传统武术的非物质性传承研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角》,《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4]《练市船拳》,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10年8月10日。

[5]《抱朴子外篇》(卷五十一)。

[6]高永久、朱军:《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7]安德明:《家乡——中国现代民俗学的一个起点和支点》,《民族艺术》,2004年第2期。

[8]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3页。

[9]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6页。

[10]林继富、王丹:《解释民俗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61页。

[11]牛爱军、虞定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2]涂传飞:《农村民俗体育文化的变迁——江西省南昌县涂村舞龙活动的启示》,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104页。

[13]郭于华:《试论民俗学的社会科学化》,《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4期。

[14]孙国栋:《中华民族精神和素质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7页。

[15]王娟:《民俗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9页。

[16]张树勇、傅芳芳:《民俗学视野下的杭州船拳研究》,《体育世界(学术版)》,2010年第9期。

[17]《船拳的文化价值与探究》,http://www.cbsbw.com/ypnew_view.asp?id=1437。

[18]《含山轧蚕花》,http://bbs.hz66.com/thread 8239111.html。

[19]沈城博客,http://shenchen1717.photo.hexun.com/75493518_1460177_d.html#75493518。

[20]黄国平、黄永良:《海洋民俗体育功能及发展动力机制的研究》,《浙江体育科学》,2008年第4期。

[21]高占祥主编:《中国民族节日大全》,知识出版社,1993年,代序第1页。

[22]陈廷亮:《守护民族的精神家园——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