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武装力量的构成
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坚强柱石和钢铁长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其最高军事机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组成。随着我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推进,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打破长期实行的总部体制、大军区体制、大陆军体制,裁减员额30万,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格局,实现了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由数量规模型、人才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迈出历史性步伐。
陆军是解放军的主要军种,是陆地作战的主力。经过70多年的建设,陆军已发展成一支具有强大火力、突击力和高度机动能力的诸多兵种合成军种。编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专业兵种,还有电子对抗、测绘和航空兵部队。陆军预备役部队受控于省政府,用于协助保护边境安全、随时等候征召、应对自然灾害。战时,预备役部队可组成30个步兵师和数量与之相当的独立旅。
海军是我国的海上武装力量,人民解放军的海上军种,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其作战部队分布于北海、东海、南海三支舰队中,具有水面、水下、空中作战的能力。新一代主战装备以新型航空母舰、新型驱逐舰、新型潜艇、新型战斗机为代表,与其配套的新型导弹、鱼雷、舰炮、电子战装备等武器系统陆续交付使用,目前已拥有大型区域防空舰、核动力潜艇、AIP潜艇等世界先进武器装备。海军航空兵现已装备轰炸机、巡逻机、电子干扰机、水上飞机、运输机等勤务飞机。海防导弹形成系列,不仅有岸对舰导弹、舰对舰导弹,还有舰对空导弹、空对舰导弹、空对空导弹等。
空军是进行空中作战、对空作战和从空中对地面目标实施攻击的主要军事力量;以航空兵为主体,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雷达兵、电子对抗兵、通信兵等兵种和其他专业勤务部队组成;建立有基本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作战指挥、教育训练、科研装备和后勤保障体系,具有较强的空中进攻作战、防空作战和空运空降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保卫祖国领空安全的重大使命,还担负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空军在改革强军中深化体系重塑,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焕然一新;歼-20、运-20、歼-16、歼-10C和轰-6K、空警-500,以及红旗-9防空导弹等新型武器装备投入新时代练兵备战,加快推进空天战略打击、战略预警、空天防御和战略投送等能力建设;中国空军不断拓展国际话语新空间,全力打造制胜空天的体系作战群和主导话语的舆论攻防群,实现硬实力和软实力协调发展。
火箭军是解放军新的军种,由第二炮兵更名而来,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是我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大国地位的战略支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火箭军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新时期火箭军已形成核导弹与常规导弹兼有、近中远程和洲际导弹齐备、固态与液态并存的武器系列,实现“导弹装备集成化、操作系统简便化、指挥流程信息化”;作战方式从单一化发展到多样化,作战样式从依托既设作战阵地到无依托、野战化机动发射、随时能打;快速机动能力和准确打击目标能力迅速提高,部队整体作战能力实现历史性飞跃。(https://www.daowen.com)
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其成立有利于优化军事力量结构、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这支部队主要是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新成立的战略支援部队包括情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五大领域,在未来现代化战争中,为全军提供准确、高效、可靠的信息支撑和战略支援保障,撑起全军体系的“信息伞”,与陆军、海军、空军和火箭军的行动融为一体,贯穿整个作战始终,是制胜的关键力量。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主要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当前,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部署,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和力量编成调整改革已顺利完成。调整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的关系。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解放军的驻守力量和后备力量。国防法规定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民兵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工作,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新时期民兵调整改革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备战打仗的重要力量,在力量结构上,打造新的力量建设;在编组模式上,推进由户籍地编兵向属地编兵、由传统领域编兵向高新产业领域编兵、由单纯人员编兵向人装结合编兵拓展;在工作机制上,由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