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

【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并可作为应收账款进行出质登记。(https://www.daowen.com)

2.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依其性质不宜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出质债权的债务人将收益权的应收账款优先支付质权人。

案号:(2013)闽民终字第8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