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某诉北京天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8.边某诉北京天某装饰设计有限 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通过诉讼或仲裁解除合同

裁判理由:天某装饰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装修施工,边某称天某装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全部停工,且未有证据显示天某装饰公司在停工后仍具备施工条件,双方之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本院对边某要求解除双方之间《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解除时间,因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边某主张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于2019年7月30日解除,但边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本案起诉前向天某装饰公司行使解除权,故本院结合边某起诉状副本公告送达天某装饰公司的时间予以确定;因起诉状副本的公告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应视为本院于2020年11月21日向天某装饰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故边某与天某装饰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于该日解7除。

《民法典》相关法条:第五百六十五条

案号:(2020)京0102民初252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