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来源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立法演变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后无变化。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遗弃、逃逸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之规定。

一、概述

由于动物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当动物被饲养人遗弃,或者自行逃脱后,便处于无人管理控制的状态,且失去稳定食物来源,更容易具有攻击性,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在农村中饲养的家禽家畜,往往具有经济价值,因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会勤于管理,不会轻易将之遗弃,即便发生逃脱的现象,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会尽力寻找追回。但是在城市中,被城市居民饲养的宠物,尤其是各种猫狗,则容易发生被遗弃或逃逸的现象。因为城市居住空间一般都十分有限,难以为宠物单独制定笼子或特定生活空间,其伴随主人一同生活、出入,很容易逃逸或走失。加上一些宠物的饲养人不遵守管理规定,不对宠物拴绳,而是任由宠物自行追随主人,因此更容易丢失。还有一些宠物的饲养人因为无力继续负担饲养宠物的费用,或者因为搬家、另有新宠物等原因,而有意遗弃其所饲养的宠物。由于多种原因,城市中处于流浪状态的、脱离饲养状态的动物数量不少,为城镇居民带来了风险。

而一旦处于流浪状态的动物发生伤人事件,则受害人难以或者无法寻找相关责任人,因此所受损失难以得到弥补。为此,《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对该条予以了保留,仅作个别字词修改。

二、内容

本条专门针对逃离控制期间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情形作出规定,逃离他人控制的主要情形是动物被饲养人、管理人遗弃,或者动物自行逃逸未被找回。

首先,此种动物必须是饲养的动物,而不能是纯粹野生的动物。本章规定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都是专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而不包括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由于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对于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应当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的规定,即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https://www.daowen.com)

其次,本条的规定仅限于遗弃、逃逸的动物被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是在遗弃、逃逸之前,或者事后找回重新饲养的,则都应当适用本章其他条文的规定。本条专门针对的是饲养的动物脱离控制期间致人损害的责任。

再次,本条的规定仅限于遗弃、逃逸的动物在被遗弃、逃逸之后,未被其他人进行饲养或管理。也就是说,该动物自从被遗弃、逃逸之后,一直处于流浪状态,没有被他人重新饲养,否则,该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新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就是说,一旦饲养了动物,那么将动物遗弃,或者管理不善导致动物逃逸的,此后动物造成的他人损害,动物原来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仍然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是为了增强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责任意识,对饲养的动物妥善管理,并不得随意遗弃。

案例评议

一、刘某某诉董某案[9]

◆裁判规则

在认定董某对刘某某受伤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时,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82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被上诉人董某在捡到流浪狗后实际控制管理小狗,在董某打牌期间将小狗交给他人拴到路旁树上后,小狗将上诉人刘某某咬伤,董某作为小狗的管理者应当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小狗已被拴在树上的情况下,刘某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路过时被咬伤,其监护人具有过失,也应自负部分责任,减轻董某的责任。

◆评议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被他人收养的,则收养人属于动物新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此时应当由其而非动物的原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马某诉王某案[10]

◆裁判规则

在认定马某对王某的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时,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上诉人购买牛后,牛逃逸期间致被上诉人人身遭受损害,马某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况,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使用红桶倒脏水时被牛顶伤,王某主观上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故,马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评议

被告购买的牛在逃逸过程中将原告顶伤,属于动物逃逸期间致人损害,故被告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