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则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其他案件、事件、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八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05年10月1日颁布并实施)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