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驾驶人考试和培训监督,提高驾驶人素质

二、严格驾驶人考试和培训监督,提高驾驶人素质

改进驾驶人的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加强对考试内容和程序的监督管理,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临危处置措施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自救知识等内容,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以及发生事故后减轻伤害后果的能力。

加强对大型、中型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对申请大型、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记录的,不予受理。对近3年有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建议交通部门不予准许参加客运从业资格考试。

加强对驾驶人培训的监管。对培训质量差、驾驶人交通肇事严重的驾校,暂停对其学员的考试工作,并建议交通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督促整改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