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三)突出整治重点。针对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社会和游客反应强烈的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以及其他突出问题,国家旅游局会同公安部和工商总局把整治“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为今年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盯住一个一个具体典型案例,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起,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对违法者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四)部门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部门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五)上下联动治理。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工商总局建立季度工作会商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也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共同责任,依法依规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从社会反映最强烈、游客投诉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按照《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通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快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