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出入境秩序,保障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实施处罚。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 边防检查行政处罚遵循合法、公开、公正、适当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