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排查危险路段和客运线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会同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并建立危险路段的基础台账,分析查找各危险路段的成因。6月底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提出整治建议,确定年内完成的整治任务和省、市、县级督办整治的危险路段,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排查的危险路段及其整治情况,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会同交通部门对辖区内客运班线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掌握车辆营运线路、班线行驶里程、通行道路等级、班次行驶时间等情况。对通行山区、危险公路的客运班线,建议交通部门对客运班线的发车时间做出调整,逐步取消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对行驶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的,建议运输企业按班次在沿途设置固定的停靠休息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