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设计与经营

1.4.2 设计与经营

现代汉语的“设计”是日本学者翻译"design"时从中国古籍中寻找出来的借词。

古汉语的设计是设与计的合词。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设是“施陈也”,计是“会也算也”。作为一个双音节词,“设计”在古汉语中也早已出现。如《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中所谓:“此儿具闻,自知罪重,便图为弑逆,赂遗吾左右人,令因吾服药,密因耽毒,重相设计。”《三国志·吴志·朱桓传》中说:“方今北土未一,钦云欲归命,宜且迎之。若嫌其有谲者,但当设计网以罗之,盛重兵以防之耳。”又有元代尚仲贤《乞英布》中所谓“运筹设计,让之张良,点将出师,属之韩信”等等。但此时的设计仍是设置与计谋之合,意为设计策、谋划事情,但并不是一个艺术概念,古汉语“设计”也没有进入过中国古代艺术的范畴。

在中国古代艺术概念中,与"disegno"相对应的是另一个词“经营”

《诗·大雅·灵台》所谓“经始灵台,经之营之”,这里的“经”指建筑宫室前所进行的度量工作,“营”则是在度量好基址后标明方位,都与建筑设计相关。至于《尚书·召浩》中“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已经明确地将“经营”与建筑设计的空间规度建立起了联系,实指与建筑设计同义的规划行为。齐梁之时,谢赫将“经营”作为他品评画家”六法之中的第五法:“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谢赫《古画品录》谢赫显然发现了绘画与建筑在空间处理上的相同特点,因此将相对成熟的建筑设计术语引入初创的画论,用来借指画面的布局和构成,如图1.8、1.9所示。“经营”在画论中被解释为“位置”,显然是最直接地回到它原有的建筑设计之所指。其后,唐代的张彦远在其名著《历代名画记》中重点指出“至于经营位置,则画之总要”,将“经营”上升为绘画技术范畴的中心。在他的基础上,北宋郭熙、郭思进一步认为“凡经营下笔,必合天地”《林泉高致.画诀》,将“经营”与纯粹的山水画章法联系起来。从此以后,“经营”成为绘画的核心概念。清代王原祁将谢赫的“六法”完全坐实为技术性的“经营位置”:“六法古人论之详矣。但恐后学拘局成见,未发心裁,疑义意揣,翻成邪僻。今将经营位置,笔墨设色大意,就先奉常所传,及愚见言之,以识甘苦。”《雨窗漫笔》邹一桂则说得更明显:“以六法言,亦当以经营位置为第一,用笔次之,赋彩又次之,传模应不在画内,而气韵则画成后得之。”《小山画谱.六法前后》“经营”完全从一个建筑设计概念逐步演变成为艺术风格学的属概念。

图1.8 山径春行图

图1.9 松崖刻画图

在建筑设计领域,宋代李诚《营造法式》所谓“及有营造,位置尽皆不同”,与传入绘画领域的“经营位置”构成呼应。李诚本人“善画,得古人笔法”,更在《营造法式》卷二“彩画中谈及谢赫《画品》”,表明建筑与绘画在当时并不是两个互不沟通的领域。

正是建筑与绘画在空间形态建构上的共通性,使“经营”成为建筑与绘画领域的共通概念。张彦远等人以“经营”作为建筑与绘画的共通概念,与瓦萨里以disegno统摄建筑、绘画与雕塑,可谓不谋而合。而“经营”作为艺术概念,是空间、造型上的规划之意,与disegno的含义也非常接近,因此完全可以说是设计在古汉语中的代名词。其实,日本对design的翻译还用过“意匠”“营造”“图案”等其他词,都与“经营”意义极为接近。

古汉语“设计”不同于“经营”,其核心含义是设想、运筹、计划与预算,与空间、视觉没有紧密的联系,因而没有成为一个艺术概念,但是,“设计”行为的过程与“经营”及“design”的创造过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果不局限于艺术领域,广义的所指是相同的。日本人选用“设计”对译,无疑是出于这个考虑。

现代汉语中所说的设计,通俗的解释为:“在正式做某项工作之前,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预先制定方法、图样等。”专业解释为:

(1) 设计是围绕某一目的而展开的计划方案或设计方案,是思维、创造的动态的过程,其结果最终以某种符号(语言、文字、图样及模型等)表达出来。

(2) 设计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词,使用该词时,一般应加适当的前置词加以限定,来表达一个完整而准确的意思。如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道路与桥梁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等。只说设计,让人弄不清是指什么设计。只有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省略掉设计前面的修饰词。

(3) 设计具有动词和名词的双重词性。这个设计很有新意,你去设计一个新的灯具造型,前面的设计是名词,后面的设计是动词。

也可以看出,这里对“设计”的解释与当代西方对“design”的解释相差不大。相比“图案”“工艺美术”等历史概念,“设计”的含义更为丰富,也更具有开发性。其实,从上述disegno与“创造”的联系等考察来看,西方的disegno本身也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词汇,具有开放性:素描是其本义,还包括对规则与比例的规划处理,以及对某种观念的可视化处理等含义。这一点与现代汉语的“设计”是相同的。对设计行业的发展而言,它既可以自然地将新出现的设计行业和设计活动纳入其中,也可以很方便地扩大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与融合。

所以,从其各自的语源背景及学科背景来看,设计与design,其核心含义都指向设想、运筹、计划与预算,基本一致,这正好说明了“设计”作为人类生活行为的共性特征。但更重要的,从对设计概念的来源的追溯过程中,我们要明白设计因与艺术(技艺)、理念、创造等概念牵连而具备着更为开放的意义。一方面,它与艺术一样依赖于一定的技艺手段,需要技艺性的训练;另一方面,它更要求从内心的观念出发,追求更高的精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