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空间
空间是由界面的围合而产生的,界面的三要素基面、垂直面与顶面可以组合出千变万化的空间形态。
从性质上来看,空间包含了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物理空间是物质实体限定和围合的空间,如图3.24所示。心理空间则是人对空间的感受,如图3.25所示。空间还可分为实空间和虚空间。实空间是组成空间的实体部分,虛空间是实体之外的空间部分。如建筑,厚重的墙体是实空间,而建筑使用的则是虚空间,如图3.26所示。一个较为封闭的物体,往往又包括形体结构的内容即所谓的内空间和形体存在的外部即所谓的外部空间。
图3.24 物理空间
图3.25 心里空间
图3.26 虚空间
作为设计元素,空间是容纳与处理其他元素的地方。线条、色彩、形态等元素在空间中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形成各自的空间单位,空间单位的组合类似于对空间的版式处理,是对空间的秩序化。一般而言,空间的版式组合包括四种基本类型:其一,并列型,指各等值空间单位的对称式排列,如图3.27所示。其二,序列型,指各等值空间单位按照一 定顺序的串联式排列,既可以以中轴线串联,也可以按照一定的导向串联,如图3.28所示。其三,主从型,指各具有隶属关系的空间单位的主从式排列,如图3.29所示。其四,综合型,指各空间单位适应多功能需求的综合排列,如图3.30所示。
图3.27 并列形空间
图3.28 序列空间
图3.29 主从形空间
图3.30 综合形空间
在设计中,空间的表现可以是多维度的。线表现为一维空间,面表现为二维空间,体表现为三维空间,三维空间加上时间表现为四维空间。设计的工作空间一般是二维空间,往往在二维空间内表现实际的三维空间。在二维空间里,重叠是建立空间关系的常用方法。在感知空间时,完整的物象在前,不完整的物象在后,因而具有画面的深远感。一般来讲,被遮掩的部分看上去不完整,但在知觉中总是被“完形”,也是完整的物象,不过,它总是不重要的部分,重要的部分往往在前,未被遮掩。另外,线性透视可以通过纵深倾斜的线条变化,使物体逐渐向远处聚集或变小,从而创造出形象的深度感,如图3.31所示。空气透视则利用近大远小的关系、投影效果等方式来表现空间感。四维空间指的是三维空间在时间序列上的运动变化,如电影、电视等都属于四维空间形式。四维空间的体验基于运动视差,指头和身体的活动而引起的视网膜映像上物体空间关系的变化。视觉中物体运动速度上的差异,可以表现物体所处距离的信息:运动快,知觉为近;运动慢,知觉为远。如人们坐汽车或者火车时,就有这样的体验。在电影、电视的拍摄过程中,摄影机也常常通过移动车或移动轨道处于移动之中,以此加深影像的空间感。传统动画的制作过程则通过用不同的速度来移动不同远近的背景来创造空间感。
图3.31 线的透视可以表现空间感
在艺术与设计中,还存在一种矛盾空间。矛盾空间是一种假设的空间,在真实空间里不可能存在的,是人为制造出来的错视空间。矛盾空间的视点是矛盾的,多变的,可以从多个视角进行观看,但结合起来却无法成立,互相矛盾,使人产生不合理的视觉效果,如图3.32所示。
图3.32 矛盾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