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 表面和肌理

3.1.7 表面和肌理

肌理,又称质感或质地,是物质表面所呈现出来的色彩、光泽、纹理、粗细、厚薄、透明度等多种外在特性的综合表现。肌理是物质的内在属性,包括自然肌理和人工肌理。肌理作为物质的“表皮”,表现为一种可视、可触的特性,是展现物质材质本身的实体感觉,如图3.36所示。

图3.36 物体表面的肌理

自然肌理是指自然材质呈现出来的肌理,如皮革的平滑与温润、石材的粗糙与厚重、羽毛的柔细与轻盈等感觉。人为加工的材质则取决于切、磋、琢、磨、刻、凿、压等加工技法,呈现多样与丰富的肌理,如玻璃的光洁与剔透、布质的柔软与细致、金属材质的坚实与光亮、塑胶材质的弹性与韧性等。

现实生活中可触的物质表面,属于真实肌理,而艺术与设计中的二维平面上的肌理则是对可触表面肌理的模仿,是一种可视的依靠触觉经验来感知的肌理,可称为视觉肌理。要表现和运用视觉肌理,必须对真实肌理有着较深的了解。一般物质的表面,表现为不同的明暗类型,即无光泽、光泽、镜面。表面结构粗糙的物体,都属于无光泽的类型,如棉麻织品、陶器等,如图3.37所示。这类物体表面会大量吸收光线,很容易在表面上看到柔和与均匀的明暗层次。表面平滑的物体,属于光泽的类型,如漆器、丝织品等,如图3.38所示。表面有较明显的反光特征,在表面上可以看到较为柔和的高光和反光。表面如同镜面的物体,属于镜面类型,如玻璃器皿、瓷器、磨光的金属器皿等,表面有强烈的反光,如图3.39所示。了解诸如此类物体真实肌理的各类特性,可以帮助在艺术与设计中通过控制高光和反光的强弱和明暗的层次来表现肌理。

图3.37 无光泽表面肌理

图3.38 有光泽表面肌理

图3.39 镜面表面肌理

肌理具有生理和心理功能,不同的肌理带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和联想。如光滑的肌理给人洁净、温润的感受,粗糙的肌理则给人含蓄、稳重的感受等。由于肌理与材质互为表里,不同的材质往往呈现出不同的肌理,而肌理的不同则可以表达材质的不同特性。因此,从一般物品的肌理上往往可以轻易地看出所用的材料以及材料的档次。肌理还具有审美功能,如原始陶器上的指甲纹、绳纹、压纹、几何印纹等,构成了独特的审美纹饰。现代雕塑对泥性的追求,服装设计中的“皱褶”等,都表现出对肌理的审美运用。由触觉转向视觉的肌理感,极大地丰富了视觉,可以说,肌理美化了视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