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辞连署辞密揭
宪宗嘉崔群谠直,命学士自今奏事,必取群连署,然后进之。群曰:“翰林举动,皆为故事,必如是,后来万一有阿媚之人为之长,则下位直言,无自而进矣。”遂不奉诏。
上御文华殿,召刘大夏谕曰:“事有不可,每欲召卿商榷,又以非卿部内事而止,今后有当行当罢者,卿可以揭帖密进。”大夏对曰:“不敢。”上曰:“何也?”大夏曰:“先朝李孜省可为鉴戒。”上曰:“卿论国事,岂孜省营私害物者比乎?”大夏曰:“臣下以揭帖进,朝廷以揭帖行,是亦前代斜封墨敕之类也,陛下所行,当远法帝王,近法祖宗,公是公非,与众共之,外付之府部,内咨之阁臣可也。如用揭帖,因循日久,视为常规,万一匪人冒居要职,亦以此行之,害可胜言?此甚非所以为后世法,臣不敢效顺。”上称善久之。
老成远虑,大率如此,由中无寸私,不贪权势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