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间,刘舜卿知雄州,有夜窃其关锁去。吏密以闻,舜卿不问,但使易其门键大之。后数日,虏谍送盗者,并以锁至。舜卿曰:“吾未尝亡锁。”命加于门,则大数寸,并盗还之,虏大惭沮,盗反得罪。
民有诉为契丹民殴伤而遁者,李允则不治,但与伤者钱二千。逾月,幽州以其事来请,答曰:“无有也。”盖他谍愿以殴人为质,验既无有,乃杀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