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若为亳州判官,监会亭仓。天久雨,仓司以米湿,不为受纳。民自远方来输租者,深以为苦。钦若悉命输之仓,奏请不拘年次,先支湿米。民利于透支,必然乐从。太宗大喜,因识其名,由是大用。
绍兴间,中丞蒋继周出守宜城,用通判周世询议,欲以去岁旧粟,支军食之半。群卒恶其陈腐,横挺于庭,出不逊语。佥判王明清后至闻变,亟令车前二卒传谕云:“佥判适自府中来,已得中丞台旨,令尽支新米。”群嚣始息。然令之不行,大非法纪。必如钦若,方是出脱恶米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