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惟嗜鱼,故不受也,夫既受鱼,必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虽嗜鱼其谁给之。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