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 窃茄

440 窃茄

李亨为鄞令,民有业圃者,茄初熟,邻人窃而鬻于市民,民追夺之,两诉于县。亨命倾其茄于庭,笑谓邻人曰:“汝真盗矣,果为汝茄,肯于初熟时并摘其小者耶。”遂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