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简肃二条
2025年08月10日
119 薛简肃二条
薛简肃公帅蜀,一日,置酒大东门外,城中有反卒作乱,既而就擒。都监走白公,公命即于擒获处斩决。乱已平矣。民间以为神断。不然,妄相攀引,旬月间不能了得,非所以安其徒反侧之心也。
稍有意张大其功,便不能如此直捷痛快矣。
民有得伪蜀时中书印者,夜以归,囊挂之西门。门者以白,蜀人随者以万计,皆恂恂出异语,且观公所为。公顾主吏藏之,略不取视,民乃止。
梅少司马国桢,制阃三镇,虏酋或言于沙中得传国玺,以黄绢印其文,顶之于首,诣辕门献之,乞公题请。公曰:“玺未知真假,俟取来吾阅之,当犒汝。”酋谓:“累世受命之符,今为圣朝而出,此非常之瑞,若奏闻上献,宜有封赏,所望非犒也。”公笑曰:“宝源局自有国宝,此玺即真,无所用之,吾亦不敢轻渎上听,念汝美意,命以一金为犒,并黄绢还之。”酋大失望,号哭而去。或问公,何以不为奏请。公曰:“王孙满有言,在德不在鼎,况虏酋视为奇货,若轻于上闻,酋益挟以为重,万一圣旨征玺,而玺不时至,将真以封赏购之乎?”人服其卓识,此即薛简肃藏印之意。○天顺初年,虏酋孛来近边求食,传闻宝玺在其处。石亨欲领兵巡边,乘机取之。上以问李贤。贤曰:“虏虽近边,不曾侵犯,今无故加兵,必不可,且宝玺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国之物,不足为贵。”上是之。梅公之见,与此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