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启示

三、启示

1.立足当下,长远规划

英国大伦敦地区的《伦敦规划》自编制以来,出台了数个版本,经历了数次修改。《伦敦规划》的每一次修订都立足于当地社会问题,明确修订目标、实施框架,并且规划了未来10年甚至20年的发展目标。《伦敦规划》对于社会的治理以及发展规划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分步骤规划、循序渐进,各个发展阶段针对当下的人口、贫穷、经济等问题出台相应的规划解决。与此同时,伦敦地区制定了环境、交通、生物等方面的战略规划以配合大伦敦空间发展战略。

此外,《伦敦规划》还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实施体系:编制——实施——监测——评价——更新。理论指导实践,伦敦地区以《伦敦规划》为理论依据,并且收集规划在实施过程的实践信息以进一步完善更新《伦敦规划》。因此我国在制定“首都法”的过程中,要运用发展的眼光,分析各个时期的社会问题,制定阶段性的发展规划,契合国际发展趋势,借鉴国外法律文件。此外,在制定、实施首都法的同时要注重多方协调发展,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动员专家、公民以及社会各机构合作,保障首都法的贯彻实施,促进首都地区繁荣发展,打造国际化大都市。

2.因地制宜,协同发展(https://www.daowen.com)

大伦敦地区与京津冀地区高度相似。大伦敦地区以伦敦城为中心城区,分为东南西北区;京津冀地区以北京地区为核心,三地区一体发展。京津冀地区要协调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优化城市布局以及空间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打造现代化生态首都圈。京津冀地区可借鉴大伦敦地区实行分区治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可将其分为:已发展地区、发展中地区、待发展地区。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的发展程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已发展地区带动待发展地区发展。

英国《伦敦规划》由伦敦市长主持,议会成员、社会精英、专家等共同修订,除此之外,《伦敦规划》的制定广泛吸取社会公民、各企业以及各机构的建议。并且,《伦敦规划》的每一次制定都会对上一版进行修订,立足于当下社会问题,分阶段制定规划目标、实施计划,与时俱进。我国亦可借鉴《伦敦规划》的监测机制,对于实施效果建立反馈机制。

在21世纪的今天,虽然作为我国首都的北京已经成为世界一流都市,但仍需经过长远发展,才能将其打造为国际化的城市标杆。通过对《伦敦规划》的分析与研究,我国可以结合本国国情借鉴大伦敦地区发展的有益经验,加快首都相关立法,促进北京地区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