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勃兰登堡州区域规划

二、柏林—勃兰登堡州区域规划

1.柏林—勃兰登堡首都区简介

柏林—勃兰登堡以柏林为核心,共同构成了德国的首都区。柏林—勃兰登堡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共享,两州之间相互依赖又相互独立,既合作又竞争。柏林发达的工业体系可以带动勃兰登堡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勃兰登堡又可以缓解柏林地区的城市压力。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各个国家开始重视本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综合影响力,“城市区域或大都市区”发展战略成为首选。德国在二战之后面临重重困难,为实现昔日的崛起也开始进行规划。

从国家规划角度来看,德国的《空间规划法》(Raumordnungsgesetz)于1965年生效,经过多次修订之后于1998年开始实施,指导德国所有地区的土地利用以及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在《空间规划法》的指导下,德国形成了各个功能区,柏林是政治及文化中心,汉堡是交通及经济中心,法兰克福是交通及金融中心,慕尼黑是技术及文化中心,各个中心城市功能不一,共同发展,基本构成了德国的空间体系。

然而,德国在二战战败之后,经济遭受重创,建筑遭到破坏,人口不断减少,德国的国际地位、国际影响力受到二战的影响急剧下降。与此同时,由于德国被分裂为民主德国、联邦德国,柏林也被柏林墙分隔,并且东西柏林经济、文化、政治、生活状况等千差万别。在德意志联邦帝国统一后,柏林被确定为首都,虽然此时的东西柏林已拆除柏林墙实现回归,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政治原因,东西柏林经济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融合难度极大。此外,由于柏林被重新确定为德国首都,发展前景十分向好,因此开始了大规模的商业用地、房地产开发,城市可用空间不断缩小。为了缩小东西柏林发展差距,解决历史文化政治以及居民的融合问题,促进首都柏林的发展,提高国际影响力,促使其重回世界级大都市,德国启动了柏林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柏林—勃兰登堡规划概况

(1)东西柏林的融合

东西柏林统一后,德国首先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实现东西柏林经济、政治、人口等的融合。此外,为了柏林城市的重建与繁荣,政府在建设初期制定了许多发展规划,对后期柏林—勃兰登堡规划的制定有探索道路的作用。

在东西柏林统一之后的1993年6月17日,德国联邦政府与柏林政府经过商议决定,制定并正式颁布了“柏林议会与政府区城市发展规划”项目,并且同年“首都柏林议会和政府区”的城市规划开发项目也通过柏林参议院的批准,包括围绕施普雷河规划建设两大发展区域,进一步加强首都区的完善。[41]议会和政府区的发展项目旨在建设新设立的柏林政府机构体系和柏林首都区,实现东西柏林的融合。此次规划提出五大目标:一是合理设置统一后的柏林政府机构,发展文化产业,规划柏林的经济、政治、产业等功能区;二是各个功能区共同发展,建立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为城市经济繁荣提供多重动力,避免单一式发展结构;三是以施普雷河为中心,发展周边市镇的产业,吸引人口、企业聚集;四是保护环境,提高绿化率,完善交通系统网;五是提高基础设施质量,打造宜居时尚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质量。[42]“议会和政府区”项目的重点内容是进行旧城改造,展现柏林原有的城市风貌,传承被中断的历史文化,让国外来宾一睹柏林的风采,并为21世纪柏林的发展构建基础。政府采取建设巴黎广场、设计国会大厦玻璃穹顶、重建波茨坦广场等做法使柏林焕然一新、生机盎然、汇聚时尚,提高了柏林城市的内在价值。到了1994年,波恩政府迁入柏林,柏林—波恩法案形成,重点在集中力量建设统一的首都柏林。[43]

(2)跨区域合作的尝试

经过前期的建设,柏林实现融合并得到了初步发展,但实际上柏林城市的经济形势、综合竞争力仍比不上德国的其他城市。直至后期,德国紧跟世界都市建设潮流如英国大伦敦、法国大巴黎区等的规划,将柏林与勃兰登堡州整合规划为首都区进行共同开发建设,柏林—勃兰登堡规划出台。相比前期的规划,柏林—勃兰登堡跨区域项目的战略目标、制度策略在各个方面都更为成熟、精细,不仅要使柏林成为德国最繁华的城市,更要成为世界目光的聚焦点。

柏林—勃兰登堡规划的目标是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空间利用,提高柏林—勃兰登堡区整体经济实力以及城市活力,发展时尚产业。利用欧洲中心区位优势以及交通优势,发展金融服务业、科技信息产业、生物和文化产业等第三产业,实现功能转型,保护生态环境[44],使得柏林在各方面发展水平上能与巴黎、纽约、东京等城市并肩。

柏林—勃兰登堡规划遵循的原则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柏林以及勃兰登堡州共同制定首都区规划,统一实施,规划部负责统一管理联合区域的所有规划相关工作;在各州各城市实行自治,结合当地情况由政府负责具体规划的执行。柏林—勃兰登堡跨区域合作项目除了柏林与勃兰登堡政府外,柏林下辖12个区,96个政府,而勃兰登堡下辖5个区,14个县,4个自治城市[45]以及众多地方政府,各个行政区既统一管理又实行自治。(https://www.daowen.com)

柏林—勃兰登堡区除了规划柏林为国际性大城市外,设立了波茨坦、勃兰登堡市、科特布斯和法兰克福(奥德)四个地区级中心,合理分布功能空间,缓解柏林压力,为柏林经济和产业上的转型提供条件。多中心治理有助于提供多样化的城市服务,有助于管理行政区落实规划的执行工作,有助于满足各地经济生活等需求。如德国的铁路建设计划首先是完善铁路系统,提高铁路的便捷性与完善性,然后通过交通线带动周围城市的发展,沿轴线集中开发。[46]

此次规划包括联合州发展纲要、联合州发展规划、技术规划如基础设施规划等指导性文件。[47]联合州发展纲要规定了柏林以及勃兰登堡联合州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宏观地勾勒出了柏林—勃兰登堡规划的轮廓,是柏林—勃兰登堡规划的精华部分;联合州发展规划则以联合州发展纲要为准则,制定具体规划内容,如柏林以及勃兰登堡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率、发展速度、住房就业、国家政策等规划都以其为指导。[48]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国家政策的支持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除此之外,规划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如在修建铁路、建设基础设施和各类建筑物时需考虑如何处理废弃物、污水等。

柏林—勃兰登堡规划由两州统一的规划机构协商制定,协调各方利益,从长远角度出发,促进柏林—勃兰登堡甚至是整个德国的发展进步。规划沿州—自治区—市镇的行政体系实行,各个地区自上而下执行规划,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有不同的职责,下一级关于规划执行中的决定或变通报上一级政府批准。

然而,随着柏林—勃兰登堡规划的推行,弊端逐渐显现。该规划在柏林州与勃兰登堡州共同实施,但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群体拥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拥有自治控制权,统一的政府很难满足不同区域的需求,也很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一点在勃兰登堡州尤为明显。柏林—勃兰登堡区的中心为柏林,勃兰登堡州居民担忧本州会成为柏林地区耗能污染产业的转移地、柏林地区的绿色园地利益会受到损害,因此规划的执行遇到了阻碍。1996年,德国政府成立了柏林—勃兰登堡联合区域规划部(Berlin-Brandenburg Joint Spatial Planning Department),并且寻求更加全新完善的机制以便于解决这一困境,并且保证两州之间可以高效完善地制定与实施空间战略规划。[49]

首先,面对柏林与勃兰登堡州跨区域合作的弊端,柏林—勃兰登堡规划强化两州的相互依赖性、共同的经济需求以及竞争与合作,平等地分配机遇与压力。为了避免柏林与勃兰登堡州的利益冲突,首都区规划部的构成人员由两个州共同成员组成。其次,规划部加强了监督与决策体系,对于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由外部进行监督,保证规划的公正性、民主性。并且,联合州规划部的负责人由两方组成:一方是来自柏林州的代表,另一方则是来自勃兰登堡州的代表。两方负责人彼此牵制,代表本州利益且知悉本州的综合情况,可以制定出科学的发展规划。[50]而对于跨区域合作项目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州规划会议则是由两州的州长共同参与,共同制定规划的基本准则。首都区规划部的成员大约有100名,其中有16名来自柏林,84名来自勃兰登堡;下设9个办公室,柏林负责2个,勃兰登堡负责7个。[51]勃兰登堡面积与柏林相比较大,各州人数按相应州比例计算,因此勃兰登堡州人数较多。规划部的这种组织人员互不隶属,可以保障两个州的地位平等,首都区规划内容的合理性。

除了上述组织机制,规划部又规定了冲突解决机制。若对于规划的相关问题,两个州的规划部人员产生争议无法解决,应当寻求规划部部长的帮助,规划部部长或代表主持调解争议,或者按人员构成比例通过多数人意见达成结论。若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上交州秘书处理,由州秘书促成公正客观的结果。若州秘书无法解决争议,则由两州的部长和参议员进行居中裁决,得出结论。对于一些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的重大问题,可以召集、主持“州规划议会”,由柏林州长、勃兰登堡州长、两个州的部长和参议员共同参议,通过议会作出决策,解决争端。解决分歧的最终机制是内阁和参议院[52],整个争端解决机制可以保证两个州的分歧得到化解,保证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前沿性,推动柏林—勃兰登堡州区域发展,建设实力强劲的首都柏林。

此外,政府为了巩固、加强柏林与勃兰登堡州的沟通交流,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推动规划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在柏林与勃兰登堡州相邻的地方沿四个方向建立“邻里论坛”,在勃兰登堡的郊区和边远地区实施“自助发展(self-help development)计划”等[53],为跨区域合作建言献策,保证规划实事求是地解决各个地区的实际问题,提高规划的可实现性、可实行性。论坛交流对于收集各个领域、行业的诉求,增强公众的参与性具有重要意义。

柏林—勃兰登堡规划自编制以来,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体系并且细化。联合规划部也自成立以来于1998年颁布了《州联合发展程序》(LEPro,1998),规定规划工作的基本准则,后在《州联合发展程序》的指导下又相继制定《勃兰登堡州发展规划》、《柏林及近郊地区的州联合发展规划》(LEPeV,1998)、《远郊地区的州联合发展规划》(LEPGR,2004)、《机场地区的州联合发展规划》(LEPFS,2006);随后《勃兰登堡州次区域规划》和《柏林土地利用规划的区域性规划原则》又以上述州规划为基础制定。[54]不同领域的规划负责不同领域的建设,互不干扰,相互配合,柏林—勃兰登堡区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更新完善,形成完整的土地规划、空间规划等。

跨区域规划经过一系列的实践发展,21世纪初,柏林城市相比于其他国际性大都市的竞争力优势明显不足,旧的规划制度体系面临改革压力。2005年以后,德国开始更新战略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点:将“分散式集中”(Decentralized Concentration)的跨区域发展模式转变为“强化优势”(Strengthening Strengths)战略,重点发展有潜力地区,限缩发展中心数量;整合LEPeV、LEPI以及LEPGR规划为一个全新的“州联合总体规划”(LEP B-B,2008),由繁化简,赋予规划时代性;更新州发展程序,指导21世纪柏林—勃兰登堡跨区域规划的制定,建设朝气青春的、有竞争力的首都柏林;促进柏林—勃兰登堡区域的经济发展,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健全公共设施,打造世界级的都市。[55]2006年,德国借主办世界杯的契机建立了中心火车站,建立公共交通系统网,巩固其在欧洲交通系统网的中心地位。在节能环保方面,柏林以及勃兰登堡区制定了能源发展规划,大力开发、使用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资源;在城市环保方面,重视空间绿化,发展节能产业,整改耗能产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医药产业、文化产业等;合理增加住房用地、商业用地,拓展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注重文化保护。

柏林—勃兰登堡规划对于首都柏林新时代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其基本清除了阻碍柏林向前发展的因素,消除了战争给柏林带来的不利后果,指导柏林的前进方向,为柏林崛起提供战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