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乐府民歌

第二节 南朝乐府民歌

南朝乐府民歌具有鲜明的文化风格,即以爱情的讴歌为主要内容。这除了采集民歌者所具有的以“艳曲”为主的倾向,还与南朝民间文化传统与人文产生机制等因素相关。如在《三国志·吴书·陆凯传》中,我们能听到“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那样的与统治者不合作的声音,但采集者却并不重视这一类歌谣,从一些史籍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倾向性存在的社会基础。如《晋书·王恭传》所载“会稽王道子尝集朝士置酒于乐府。尚书令谢石因醉为委巷之歌”;《南史·王俭传》中载有齐高帝“幸华林宴集,使各效伎艺,褚彦回弹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弹琴,沈文季歌《子夜来》,张敬儿舞”;《南齐书·王僧虔传》中,也提到“自顷家竟新哇,人尚谣俗,务在噍杀,不顾音纪,流宕无涯,未知所极,排斥正曲,崇长烦淫”,“故喧丑之制,日盛于廛里;风味之响,独尽于衣冠”。在这样的文化风尚中,又如何能关注“不食武昌鱼”之类的“恶声”呢?南朝乐府民歌的主要流传地点在江南、荆楚一带,魏晋南北朝时,这一带的文化开发还没有取得很深入的成效,民间文化传统基本上还是王逸在《楚辞章句·九歌·序》中所说的“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此“荆楚之常习”,在这种环境中传播的“俗曲俚句”,“善淫”自然成为其主题并影响到后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即南朝统治者偏安东南,蓄养歌儿舞女,骄奢淫逸,以“善淫”为主题的民歌就必然受他们格外青睐。如《南史·王岷传》中曾载:“大明中,尚书仆射颜师伯豪贵,下省设女乐。崐时为度支尚书,要崐同听。传酒行炙,皆悉内伎。崐以男女无亲授,传行每至,令置床上,回面避之,然后取。毕,又如此。坐上莫不抚手嗤笑。”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之中,南朝乐府所采民歌偏重一个“情”字,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诚如《乐府诗集》卷六十一《杂曲歌辞》所述:“自晋迁江左,下逮隋唐,德泽寝微,风化不竞,去圣逾远,繁音日滋。艳曲兴于南朝,胡音生于北俗。哀淫靡曼之辞,迭作并起,流而忘反,以至陵夷。原其所由,盖不能制雅乐以相变,大抵多溺于郑,卫,由是新声炽而雅音废矣。”“虽沿情之作,或出一时,而声辞浅近,少复近古。”

南朝乐府民歌主要保存在《乐府诗集》的《清商曲辞》以及《杂曲歌辞》《杂歌谣辞》中。从其内容及流传地域来划分类别,大致可分为“吴声歌曲”“西曲歌”和“神弦歌”等。三类合计,有近500 首,其中“吴声歌曲”计326 首,存曲目24 种;“西曲歌”计142 首,存曲目34 种;“神弦歌”共18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