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现状

二、各地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现状

(一)浙江省在招投标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探索

浙江省是全国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省份之一。早在2008年,浙江省发改委为科学发挥招投标在配置市场资源中的竞争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招投标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探索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颁布了《关于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08〕172号)。但信用报告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2015年,浙江省发改委为进一步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加强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并遏制腐败行为,制定了《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服务机构选择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年,经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第23次主任办公会研究,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5号令),浙江省发改委对重点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报告应用的有关文件进行了专门清理,最终决定废止《关于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这也为浙江省探索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留下了经验和教训。

(二)湖北省在招投标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探索

湖北省大力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确定为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六个行业性试点之一,并在2016年颁布的《湖北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中明确指出,到2018年,基本建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的基础框架;到2020年,形成相对完善的招投标信用体系。

1.全面推进阶段(2015—2018年)(https://www.daowen.com)

这一阶段以招投标信用制度、信用信息记录、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五大基础内容为建设重点,进一步推进在招标投标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到2018年,建成省、市、县三级完善的招标投标信用组织体系;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及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运行,常态化、规范化的招标投标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基本形成;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效果明显;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基本搭建;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招标投标信用服务市场初步形成,招标投标信用服务产品得到运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初步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诚信宣传教育、诚信文化活动、社会诚信实践广泛开展,社会招标投标诚信意识明显提高。

2.巩固提升阶段(2019—2020年)

到2020年,建成国内较为先进、体现湖北特色、与湖北省招标投标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招标投标领域的信用基础性体系基本构建,即一方面建成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另一方面基本建成以社会基本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招标投标领域的征信系统。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开展较为规范,评价结果得到较好运用,招标投标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招标投标信用服务及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相对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招标投标领域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招标投标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招标投标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成为“信用湖北”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该省公共资源局公告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362条,信息量同比增长90%;率先在全国同行中实施招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积分管理。截至2017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累计集中公布招标投标信用信息2070条、“黑名单”178个、信用承诺书3400余份、联合奖惩案例22个。该平台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累计接受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查询3万余次。省公共资源局还累计向“信用湖北”网站传送招投标信用信息1810条,目录事项覆盖率、数据合格率、报送及时率均达100%,信用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实时传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