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的思路

一、重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的思路

根据国办发〔2019〕35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基于当前招投标领域的业务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下内容:①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各地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消除信息流通中的障碍,最终实现全国信用信息的共享。②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主要根据信用监测指数以及针对当前招投标领域突出的问题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③构建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在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和相关领域融入信用建设,借助教育行政、法律、经济和舆论等各种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综合整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