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问题
胡适任内,中国公学经费上的困难并未纾解。胡适在后来给朱经农的信中曾提到,“我自愧不曾能替母校减轻债负,反留下这许多债负给继任的人,真是不安之至。但我十七年接办之时,缴费学生只有二百二十余人,两年之中,学生每年增加,但都力求慢慢逐渐发展,不敢为经费而滥收学生,所以终无还债之力”[80]。
与晚清相比,失去了官款的补助,中国公学自民国以来,经费一直都处于匮乏状态。在王敬芳任校长时,还能得到福中公司的常款补助。到1927年北伐后,何鲁接手中国公学开始,学校经济上更形困难,既无政府补助,又无大额捐款,且有沉重的债务负担。据胡适后来一份关于中国公学欠款的函件中提及,在王敬芳任内,先后欠浙江兴业银行两笔欠款、北京金城银行一万五千元、上海升和煤号数千元。[81]
在何鲁接管学校之初,就曾以学校经费困难,请上海政治分会准予维持或筹拨常款或补助临时费,但并未得到任何回应。[82]胡适任校长后,多方设法筹措经费。在1928年6月前,大学院因中法工专并入中国公学每月补助2333元,这是中国公学日常经费的一部分。1928年5月21日胡适在日记中提到,当日“到大学院,领得中国公学二月份补助费三成,一千元”。[83]这份补助也不能足额发放,且很快就停付了。学校经费基本靠自筹,1928年6月10日,校董会决议设立中国公学基金募集委员会,由熊克武、蔡元培、于右任、胡适、但懋辛、丁鷇音六人为基金募集委员。[84]从后来的实际战效来看,经费的募集没有多大收获,公学改造的“经费差不多是由但懋辛、熊克武二人负担”[85]。而且是以垫款的形式,算是挪借,熊、但二人所垫款项均作为公学的债务。
1928年11月15日,胡适致信王敬芳,“答应归还旧欠浙江兴业银行、升和煤号及金城银行三处之款”,请王敬芳“把公债票四十万元交与公学”,此项债票对于中国公学非常重要,“倘能换得新公债,则公学基金便可巩固,先生所经手之各款皆不难分期还了;即不能换得全票面额数,亦可望得一部分之掉换;即换得一半,公学的经济也就松动了”[86]。1929年1月16日,胡适赴北平与王敬芳会晤,取回债券。[87]王敬芳移交该项债票后,中国公学董事长王云五与校长胡适联名呈请教育部发给新债券,该呈文称,“本校蒙民国元年南京临时政府赞助维持,议决拨助基金,历十余年之久,仅得此四十万元之公债票,至今日亦成为废纸,遂使当年政府维持本校之盛意完全成为泡影!”校董会呈请教育部“垂念本校在民族革命及文化运动史上之成绩以及南京临时政府维持敝校之初衷,准予商请财政部另行发给新发行之公债券四十万元,作为敝校基金,使此有革命史之学校得以继续维持光大”。[88]实际政府始终未如校董会所请予以赞助。
在胡适任内,学校经费唯一可靠来源是学生学费。四十万元债票虽在市场上几乎全无价值,但每到学校经费困难之时,如寒暑假前无法发放教职员薪津或有大的工程建设之时,学校都会利用这债票作抵押向银行借款,作临时周转,到下学期开学时,再利用新收的学杂费偿还。但上述方法只能维持一时,久而久之,学校的债务仍会增加。据1928年度学校的预算表统计,学校岁入包括学费21000元,其他杂费21600元,合计42600元,其他无任何收入,但是岁出,仅教职员薪俸就30000元,加上其他日常支出,合计58000元,收支相差15400元之多,仅一学期亏空就超过15000元之谱。[89]当然也不能苛求胡适,与前任相较,胡适任内,学生增至一千三百多人,学杂费收入大为增加,中国公学之经济状况已得到很大改善。[90]
中国公学经费的困难直接影响其教育品质。据统计,1929年秋,中国公学注册人数是1059人,到1930年达到1437人。人均学校资产,在1930年是90.58元。在这一项的排名中,中国公学是全国大专学校倒数第二位,当年全国大专学校的生均资产值是692.99元。1928—1930年,全国每百名学生的平均师资从14.6人增加至15.5人,而中国公学对应的数值则从9.3人降至5.8人。中国公学的校产总值为11033元,名列全国52所大专学校的最后一名。[91]经费的匮乏造成校务及教学上的很多困难,当时公学“所用职员人数,亦减至最低额。除秘书长及总务长(不支薪)系由校董兼任外,其余只有教务长一人,秘书一人,书记一人,会计一人,事务一人,斋务一人,注册组四人,图书馆二人(内一人半工半读)。总计全校职员十四人,平均每四十四个学生仅有一个职员。到后来学生人数增至一千三百余人的时候,职员仍维持十四个人,平均约一百学生一个职员”[92]。职员人数可以限制,但教授人数不能限制,于是会出现很多兼职的教授,一般教授如果能在国立大学谋到教职大多都会离开私立大学,因为国立大学的教职稳定且待遇优厚,国立大学学术环境也较私立为好,教授的流动性大对学校的教学以及学术研究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