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辞职的前因后果
胡适1931年在给美国友人韦莲司的信中曾提到,“1928年秋初,我发表了一系列评论当前政治问题的文章,这让我和执政党有了公开的冲突。1928年5月我就任中国公学校长,到1930年5月,马君武博士接任这个工作为止”[112]。这封信是在辞职后一年写的,而且是给关系亲近的美国友人韦莲司,其言应该比较客观,可见胡适离职跟其与国民党的冲突有直接关系。
国民党建政之后,中国公学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此前北京政府时期的自由宽松变为南京政府治下党国权力的严格控制与调配。国民党初掌政权的两三年内,对于教育界的控制力尚不够,加之大批自由知识人因北方政治环境尚未改善而选择留居沪上,有相当部分知识人选择在各公私学校任教,由此出现大学与自由知识人的结合。随着国民党在上海加强对教育界学界的控制,并且出现人权与约法之争以及党化教育与教育独立的抵牾,最终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知识精英选择北返。胡适的留与去反映了1928年前后国内政治环境对上海知识界的生态及知识人去向的实际影响。
1929年3月,国民党三全大会召开后,因对国民党训政时期的“党治”不满,胡适等新月派学人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批评国民党,由此引发人权与约法之争。随后上海、北平、天津等地的国民党党部对新月派展开围剿,并电请中央惩办胡适。
1929年8月,国民党上海市三区全区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案,认定“胡适言论荒谬请教部撤职”[113]。8月24日,国民党上海市执行委员会第47次常会,决定将三区党部呈请将胡适撤职惩处的决议转呈国民党中央咨国府令教育部核办。[114]8月28日,国民党上海市执行委员会第48次常会,认为胡适侮辱总理,诋毁三民主义,背叛政府,煽动民众,通过决议呈请中央严办。[115]9月25日,国民政府令行政院准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呈请教育部撤去胡适中国公学校长职,令教育部警告胡适。10月1日,国民政府教育部训令中国公学,以该校校长言论不合为由,奉令警告。教育部奉转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呈文,详列胡适罪状如下:
查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如最近《新月》杂志发表之《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及《知难行亦不易》等篇,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况,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按本党党义博大精深,自不厌党内外人士反复研究探讨,以期有所引申发明。唯胡适身居大学校长,不但误解党义,且逾越学术研究范围,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为此拟请贵府转饬教育部对于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言论不合之处,加以警告,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精研本党党义,以免再有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事关党义,至希查核办理为荷。[116]
胡适接到教育部训令后,表示中国公学是私立学校,政府无权撤校长职,所发表言论由个人负责,与学校无关。[117]胡适在给时任教育部长蒋梦麟的信中称,“这件事情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我做了三篇文字,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与中国公学何干?你为什么‘令中国公学’?此令殊属不合,故将原件退还。又该令文中引了六件公文,其中我的罪名殊不一致,我看了完全不懂得此令用意所在。……贵部下次来文,千万明白指示。若下次来文仍是这样含糊笼统,则不得谓为‘警告’,更不得谓为‘纠正’,我只好依旧退还贵部”[118]。但当时中国公学正在办理立案手续,在此情形下,为避免因个人言论而波及学校,胡适遂向校董会请辞。
胡适本来就未打算久任中国公学校长职,其离开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对于自由主义精英学人而言,上海浓厚的商业氛围及公私立学校的功利性并不符合他们的理想,随着北平政治环境的日益宽松,北大中兴的迹象日益明显,知识人的北返亦在意料之中。杨亮功就曾提到,“胡先生本无意久住上海,为研究及著作方便计,仍欲回北京大学”[119]。1929年9月15日,胡适致杨亮功信中就提到,“本校的事,此时稍有眉目,但我已决心将搬家一件事办理停当,即行脱离中公,——无论校董会如何留我,我决不再留了。所以我也不勉强留你。请你自己决定,决定后,请给我一电”[120]。此后,杨亮功请胡适代向校董会辞职,胡适亦同时向校董会辞职。校董会深恐两人同时辞职,势将引起风潮,坚留胡适多维持一学期。
1929年下半年,校董但懋辛致胡适的信中称,“弟于昨晚抵沪,车上得遇亮功,到沪又见彀音。学校事,有许多教员如何选任,虽经商洽,然必待兄决定。且外间风传兄必接办北大,久滞殊无谓,急急言旋为妥”[121]。此信实际上表明但懋辛等人此时已获悉胡适将重返北大,故对于胡适离职已有心理准备。[122]
到1930年1月12日,学期临近结束,胡适向校董会重提辞职事,并推举校董马君武继任校长。2月8日,胡适在报端发表辞职公告,详述辞职原因,并推荐马君武继任。公告称:
我自民国十七年四月底到校任事以来,已近二十个月了,这廿个月之中,多承诸位同事的努力和同学的体谅,我的职务实在是很轻松,但我总觉得现在学校已不止一千人,校舍分在两地,应该有一个真能专力办事的校长,才可以使学校发展,而我的能力和工作都使我明了我不能这样做。一年多以来,我时时为此自责,现因不能即须往美国耶鲁大学讲学,我有一些学术工作不能不在出国之前结束,故更不能分出时间来作管理上的事务,所以我屡次向校董会提议辞职,屡次无效,至本年一月十二日始得校董会允许,并由我推荐本校校董兼教授马君武先生继任校长,也得校董会一致通过。因马先生谦让不肯担任,故当时不曾发表,后经校董蔡元培先生等极力劝马,马先生始于昨日允就本校长之职。马先生是本校第一任总教习,今二十年后重长本校,是本校历史上一大盛事,他在北京广西办学多年,成绩都极好,他家住吴淞,离学校甚近,时时可以到校,本校在他手里,一定可以充分发展,这是我可以为本校预定的。我此后仍愿以老同学资格,为本校帮忙效力,诸位同事同学,在这二十个月之中,对于我的种种厚意,我是十分感激的,敬此道谢,并盼大家原谅。[123]
胡适此次辞职的原因,据其自述理由主要是需要更多时间从事个人著述,并拟受邀赴美讲学。但实际上,仍与党部的外在压迫有关。1930年1月19日,上海特别市党部宣传部开第四十一次宣传会议,由陈德征主席,会议讨论案,“新月书店出版新月刊,登载胡适诋毁本党言论,曾经本会议决并请中央惩处在案,兹又故态复萌,实为不法已极,应如何分别严办案”。议决:“(一)查封新月书店,(二)呈请市执委会转呈中央,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迅予撤职;(三)呈请市执委会转呈中央,将胡适禠夺公权,并严行通缉,使在党政府不得活动。”[124]1月24日,江苏省党务整理委员会呈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历数胡适历史上的反动言行,强调“虽经钧会训练部饬教育部予以警告,乃该胡适竟敢阳奉阴违”。呈请彻查该校办理情形,察核施行,以塞祸源,而泯反动。[125]2月1日,上海市党部执委的常会上,六区党部三分部呈请严重处分胡适,规定非党员不得充任学校校长,并附具意见转呈中央。[126]2月5日,朱经农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的一份公函转给胡适,该函是对1月24日江苏省党务整理委员会要求彻查吴淞中国公学办理情形呈文的批复,该函已批转教育部派员彻查具报。[127]至此,胡适决意辞去中国公学校长职。
对于胡适的辞职,中国公学师生均表示挽留。1930年2月14日,中国公学教职员开会,表示“就著述说,先生没有辞职的必要;就中公说,先生不能一走了事”[128]。教职员大会推定教授黄念远、胡耀楣二人为代表请胡适回校任事。胡适认为此是“最不好的事”,会使“马君武先生不安”,所以极力阻止。[129]教职员大会坚请胡适留任,马君武无论是否出于本意,都不便表示其有意出任校长,所以马君武也表示坚决挽留胡适。
马君武在2月15日致信胡适说明情况,提及:“中公事,前因兄郑重相托,不便当面固辞。嗣经详加考虑,觉外部之压迫固应避免,内部之团结尤须坚固。若武冒昧从事,则以后之外部压迫必不能避免,而目前之内部团结即起破裂。故望兄于出国以前勉为其难,出国时再由董事会另选他人。武无论如何不敢使中公陷于两重困难,且于中公于自己两俱不利。”[130]可见,党部之压迫是胡适辞职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围绕胡适辞职,又有可能造成校内同人的分裂,这也成为马君武继任后校内分裂的前因。校中教职员挽留胡适,实际上有个人利益的考虑。校内分裂的原因是胡适在任时的既得利益群体,担心校长更易会造成其利益受损。
马君武在3月初对外表示绝不接任中国公学校长职,同时致书校董会请挽留胡适。[131]由此出现胡适与马君武相互苦劝对方的局面,中国公学有可能陷入无人负责的境地。鉴于外界对此众说纷纭,校董会主席王云五发布关于中国公学校长问题的布告,说明中公的权力交接问题。其布告云:
本校非胡校长决不能有今日,这是大家所知道的,所以在这年半中,胡校长一再辞职,校董会一再挽留,本年一月十二日,校董会在上海开会,胡校长又复提出辞职书,并推校董马君武先生继任,当时出席各校董一致劝挽,马先生则更于劝挽之外,力拒继任之议至于自请退席。旋因胡校长再三要求,故有“非校董马君武先生允任校长,不胡校长适之辞职”之决议。后来胡校长因为预备赴美讲学,一面宣布辞职,一面催促马先生到校,同时马先生亦屡次写信给我和胡校长,坚决的表示不干,教职员因开学在即,胡辞而马不肯到校,怕学校根本摇动,故于留胡会中,加推代表迎马,希望校长问题赶快解决。本来马先生是本校的创办人,是廿年前本校的总教习,他和胡校长一样是本校最理想的校长,校董会原想把本校交给这二位理想校长中的任何一位,使得充分发展,所以一月十二日的决议案是说,胡辞必须马来,马不来胡必不许走,但是过去一个多月,我们劝胡,胡辞劝马,马不干,而且,胡苦劝马,马更苦求胡,胡校长愿于马先生允许长校时担任功课,马先生则声明胡校长一日不取消辞意,即一日不来校教课,胡校长辞意甚坚,马先生则自始即拒绝继任,我们既无法强马先生继任,依决议案,只有不许胡校长辞职之一法,若胡校长仍复固辞,则学校根本摇动,这年半的努力,势必白费,我们把这种种事实和理由反覆说明,这才留住了胡校长,才把全校希望赶快解决的问题解决了。现在校事由胡校长继续负责,吴淞增建校舍的计划,复得马先生积极进行,本校的发展可期,两先生维持本校热诚,犹可感谢,这事同学或未周知,特此布告。[132]
由此,胡适留任校长的同时,马君武也开始参与校事,积极推进吴淞新校舍的建设,学校此时已经进入胡适与马君武交接的过渡时期。
1930年5月初,胡适又向校董会重提辞职请求。中国公学学生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开全体学生大会,决议:“宁可不立案,不能让胡校长辞职。”并派学生代表水泽柯等向校董会请愿。于是胡适召集全体学生讲话,举北平协和大学牺牲世界著名学者做校长以求立案的例子,强调立案的重要性,如果学校不立案则会影响学生出路。但当时中国公学学生会,一致决定宁可不立案,不让胡适辞职,而胡适为学生的前途计,恳切劝慰学生。[133]
5月15日,校董会主席蔡元培[134]代表校董会接受胡适辞职,蔡元培代表中公校董会致函向胡适道谢,称:“两年多的中公,无论从学生的数量上或思想上,都有很大的发展。无论何人,到于今不能不承认中国[公]是中国较好的大学。然而这是两年前将近破产的学校,把这个学校从破产中救出来,使他有很大的发展,这是先生两年多的努力。”[135]
5月19日,马君武到校就职。[136]胡适在马君武就职典礼上,胡适称,“余之去也,出于自动,勿庸打倒,并欣然欢迎新校长就职,不得不谓美满”[137]。对于外界关于自己辞校长职的传闻作了澄清,“略谓本人并不似外界所传,因受环境压迫而辞职,如果怕受环境压迫,应在去年坚决辞弃,不必等到今天”[138]。由此,胡适任校长的时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