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的研究(节选)

《春秋》的研究(节选) (1)

(选自卫聚贤《古史研究·第一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

一、 作期

《春秋》一书要研究它的作期,先要把《春秋》的起点和终点研究清楚。今看《谷梁》《公羊》《左传》它三个传内的《春秋》都以鲁隐公元年为起点,是《春秋》的起点无问题了。《谷梁》《公羊》它两个传内的《春秋》以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为终点,但《左传》内的《春秋》以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为终点,是《春秋》的终点有了问题了。

《春秋》的终点既有了问题,《春秋》的作期当难决定。是以有人说《春秋》一书,是汉人将《谷梁》《公羊》《左传》三书的共同点,抄录出来,另成一书名曰《春秋》,假托周人孔子作的。那么《春秋》的作期就不容易解决了。但我对于这一点并不抱着悲观,试举左列几个统计表看看:

表一 “于”“於”用作介词统计表

图示

  依上表号数,将各书“于”与“於”字的有无多寡,说明于左:

(甲)甲骨文 据《殷虚文字类编》卷五,页五、六。所集的“于”字不同形的共有十四个,实际甲骨文上“于”字甚多,但无一个“於”字。

(乙)金文 据《金文编》卷五,页五、六。所集的“于”字不同形的共二十五个,实际“于”字不至此数。又据《金文编》卷四,页七,所集不同形的“於”字共十一个,但这“於”字即是“乌”字,作感叹词用,不作介词用。

陈昉敦“图示图示图示图示”《攈古錄》卷三之二,页二十一,释为“孝於叔皇”。王静安师说:“此为战国初年器;‘图示’是‘於’字,与‘于’字用法同。”是“於”字在战国时方作介词用,在铜器中已有明证。

(丙)《尚书》 《尚书》今文二十八篇学者公认它不是伪的(实际有伪的在,暂以此计),是以我只统计这二十八篇,结果其中有九个“於”字。但《尧典》的“黎民于变时雍……佥曰:於!鲧哉”,《舜典》的“虁曰:於”,都作“乌”字感叹词用。其作介词用的惟《金縢》“为坛於南方……乃流言於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酒诰》“人无於水监,当於民监”,《顾命》“逆子钊於南门之外”。

按《金縢》一篇是伪的(详《<金縢>的研究》述学社《述学月报》),即使为真而《汉魏遗书抄》集《尚书大传》引《金縢》说“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王”。《酒诰》的“於”,《吴语》韦注引“《书》曰: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是“于”字不是“於”字。余《金縢》《顾命》的两个“於”字当是传写错了。是《尚书》中无用“於”字作介词的。

(丁)《诗经》 《诗》中有四十四个“於”字,除作感叹词“乌”字用外,尚有十四个“於”字。但《邶·静女》“俟我於城隅”,《说苑·辨物》引作“俟我乎城隅”。《十驾斋养新录》卷说“于、於两字义同而音称异,《尚书》《毛诗》例用于字,《论语》例用於字,唯引《诗》《书》作于字。今字母家以於属影母,于属喻母,古音无影喻之别也。可见《诗》中的“於”字古本作“于”字,今本是被后人传写错误了。胡适之先生在《<左传>真伪考序》页三一,说“於”字与“我”字连用共九次:为《邶》之《静女》,一;《齐》之《著》,三;《秦》之《权舆》,二;《曹》之《蜉蝣》,三。与“女”字连用二次:为《豳》之《九罭》,二。与“焉”字连用二次:为《小雅》之《白驹》,二。《周颂》之《清庙》“无射于人斯”一句不容易解。

适之先生又说《诗经》中用“乎”字作介词的二十二个中,有十六个和“我”字连用,“因为声音上的原因,不能不互相回避”。按《静女》的“於”,《说苑》引作“乎”,是今本《诗经》上的“於”字,或者不是后人传写错误是声音上关系,而用“於”字作介词了。

(戊)《春秋》 《春秋》中有四个“於”字,一为庄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於余丘”,一为定五年“於越入吴”,一为定十四年“於越败吴于檇李”,一为哀十三年“於越入吴”。於余丘,吴澄说“於,发语辞;犹曰於越”。按《孟子》“处於於陵”,是於余丘犹於陵,於读为乌。於越,陈傅良说“於越复从其旧号也”。汪克宽说“汲冢《周书·王会篇》有东越於越,或当时之所称欤?”(吴、陈、汪三说俱见《春秋传说汇纂》)按於余丘、於越皆专名词不是介词。是《春秋》中无“於”字用作介词的。

(已)《左传》 《左传》中的“于”和“於”字的多少,我是据瑞典人珂罗倔伦(Karlgren)《<左传>之真伪及其性质》(The avthcnticity and naturo of the tso chuan)(一九二六年出版,余与陆侃如君有合译本)他的统计,但是《左传》中的“於”字,以唐《石经》校勘有作“于”字的:又如《左传》中解经部分系刘歆窜入的;珂氏据此统计恐不大正确。其可靠的确数待我把《左传》辨伪的工作完了再说吧。

(庚)《国语》 《国语》中的“于”和“於”的多少,我是根据《四部丛刊》本统计的,若能找到古确本,他日再更正它。余皆根据《十三经注疏》校勘本。

(辛)《论语》 《论语》中的“于”字共计六个:为“而志于学……乘桴浮于海……饿于首阳之下……入于河……入于海……入于汉”。钱詹事说“《论语》例用於字”,可见《论语》中“于”字是很少了。

(壬)《孟子》 《孟子》中虽有四十四个“于”字,但引《诗》《书》中的“于”字二十四个,引古语而未指出书名的十六个,它自己用“于”字的地方不过三四个。

(癸)《庄子》 《庄子》(商务印书馆影印《庄子集解》本)中只有一两个“于”字,可算是很少了。

据上统计甲骨、金文、《书》《诗》《春秋》,春秋以前的作品都无用“於”字作介词的。《左传》《国语》《论语》《孟子》《庄子》,春秋以后的作品都有用“於”字作介词的。这个观察不是全靠着现有的书本,铜器上文字在春秋前无用“於”字作介词的,战国的器上已有了。可知《春秋》的作期在春秋时代的,即在《左传》《国语》《论语》《孟子》《庄子》以前的。

1. “于”“於”乱用作介词的缘故

按“呜呼”(音“ㄨㄏㄨ”)二字,是作感叹词用的,但人到极哀痛的时候,绝不会有“ㄨㄏㄨ”二音发出。余尝疑此,一日闻小孩子哭声为“ㄚㄏㄚ”,又听乌鸦叫的声音为“丫ㄨ丫”,疑这二音是很近的;又看见毛公鼎感叹词“呜呼”的“呜”字,它作“图示”乌鸦的形状;始明古人是很愚蠢的,他和小孩子一样,哭声为“丫ㄏ丫”;待有了文字,“ㄚㄏㄚ”二音无法写出,于是找一个自鸣“丫ㄨ丫”与他哭声相近的乌鸦鸟儿来代表,故感叹词即书一“乌”字。原书为“图示”,后有书为“图示”(效卣)为“图示图示”(余义钟)的,一至书为“图示”(陈肪敦),就成了“於”字了。原音为“ㄚㄏㄚ”是小孩子声音,后来人类渐渐的灵动了,他和由小孩子变成大人一样,大人的声带状,哭音为“又ㄨ又”;是以到现在把“丫ㄨ丫”的音,变为“ㄨㄏㄨ”了。按“丫”“ㄨ”“又”古音和“于”同,是以战国的学者把它假借起来“于”“於”通用;战国初年假借的用法尚有规则(如《左传》《国语》),到了战国中年“于”“於”用法就错乱了(如《论语》《孟子》),到后来人把“于”“於”当作一样,其用法就莫明其妙了(《书·金縢》校勘记说“传写舛错,初无义例”)。

上列统计已证明《春秋》的作期;但孤证不足凭,兹再举统计表于左:

表二 “又”字用在数目中统计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据上表依次说明如左:(https://www.daowen.com)

(甲)甲骨文中有无用“又”字在数目中,见下表:

图示

图示

  上表甲骨文中原有“又”字在数目中,但有因书法关系而省略的。

(乙)金文中有无用“又”字在数目中,见下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上表春秋以前金文中皆有“又”字在数目中,战国初年的器也有,惟战国中年器就没有了。

(丙)《尚书》 《尚书》如《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舜典》“十有一月朔”,“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川”,“二十有八载”,“咨十有二牧”,“咨汝二十有二人”。《益稷》“州十有二师”。《禹贡》“作十有三载”。《洪范》“惟十有三祀”。《洛诰》“在十有二月”。《无逸》“七十有五年”,“五十有九年”,“三十有三年”。按上“有”即“又”字(下同),是《尚书》有“又”字在数目中了。

(丁)《仪礼》 《仪礼》中如《士昏礼》“鱼十有四”。《特牲馈食礼》“鱼十有五”。《少牢馈食礼》“鱼十有五”。是《仪礼》有“又”字在数目中了。

(戊)《春秋》 《春秋》中如隐元年“十有二月”。隐十一年为“十有一年”。是《春秋》有“又”字在数目中了。

(已)《论语》 《论语》如《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乡党》“长一身有半”,是《论语》有“又”字在数目中了。

(庚)《左传》 《左传》如桓二年“惠之二十四年”,僖十五年“十一月晋侯归”,是《左传》无“又”字在数目中了。但《左传》抄录史稿原文时“又”字仍存在,如襄三十绛县老人说“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士文伯说“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是《左传》原无“又”字的,因述古语而略有“又”字了。

(辛)《国语》 《国语》如《周语》“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鲁”,《晋语》“文公在狄十二年”,《楚语》“十二辰以致之”,是《国语》无“又”字在数目中了。但《国语》照抄原史稿文时“又”字仍存在,如《周语》卫彪傒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幽王乱之十有四世矣。”是《国语》原无“又”字的,因述古语而略有“又”字了。

(壬)《纪年》 《纪年》如“晋出公十年十一月于粤子勾践卒”(《史记·越世家》索隐引),“梁惠成王二十七年十二月齐田朌败梁马陵”(《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索隐引)。是《纪年》无“又”字在数目中了。

(癸)《孟子》 《孟子》如《离娄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与梁成”。《梁惠王下》“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滕文公下》“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是《孟子》无“又”字在数目中了。但如《万章上》引“《尧典》曰:二十有八载”的原文,是有“又”字的。又仿照这一类的话,他说“舜相尧二十有八载……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也是有“又”字的。是《孟子》原无“又”字,因仿古语而略有了。

据上表观察“又”字用在数目中的。在甲骨文中是有的。在金文中战国以前器上是有的,战国的器中就无了。《尚书》《仪礼》《春秋》《论语》中均有,《左传》《国语》《纪年》《孟子》都无。是《春秋》的作期在《左传》《国语》《论语》《纪年》《孟子》以前,即春秋时代的作品了。

[《论语》是零星记载起来的,据《考信录》以《论语》前十篇记载的较早——此段“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不惟有“有”字而且用“于”字——是以上边列在有“又”字的一类较早的书中。但《论语》全部的作期很晚,如《子罕》有“牢曰”,《宪问》有“宪问耻”,直称孔子学生的名,当是曾子、有子等再传弟子的追记。是以在此处列在《左传》《国语》(一部分)作期后。]

2. “又”字何以用于数目中及去掉?

古人是很愚蠢的,他认识数目只以十个为限(《鲁语》“十,数之极也”),因为他用手计算数目(按“又”字古文作“图示”像手形,即古“手”字),他的两只手只有十个指头;“是以十个再多一个,他说十……又一”。我一天在家见我的女人教我的儿子月旺认识数目,他只搬手指头数到十个为止,我问他十一个如何数法,他张皇未答;我的女孩灵芝在旁边把她的一个手指头伸到我的儿子搬手指头的旁边说:“这还是一个。”我的儿子连忙回答我说:“有了!十个有一个了。”今研究古籍数目中用“又”字,见甲骨文中作“十月又一”,忆想到家庭状况,始悟古人初认识数目以十为止,加一则为“又一”。按甲骨文作“十……又……”,金文中作“十又……”,将“十”和“又”连在一处,这是进化的关系。到了战国时代的铜器和书籍,它把“十又……”的“又”字去掉了作“十……”。由繁就简是社会进化的程序,是以“十月又一”成了“十又一月”又成了“十一月”了。

据上“于、於用作介词统计表”,“又字用于数目中统计表”,观察的结果,《春秋》一书,是战国以前的作品。

二、 作地

《春秋》的作地究在何处?试观左列的统计表:

诸侯卒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据上表观察,鲁国君卒记载的很完备,齐、宋、卫、晋记载的也稍完备,滕、薛、邾、莒、杞的小国记载也完备。惟秦、楚的大国记载反略,如秦侯共十五代(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春秋》记载他卒只有六个,而记名的只有两个——多记为“秦伯卒”——记日的只有一个。楚共十三代。《春秋》记了八个,而没有一个记他的葬。可知《春秋》记载秦、楚很简略了。近详远略是作史的通例,据此可知《春秋》的作地在鲁国了。

除上列统计表观察外,如《春秋》中的记载:于隐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这一个公字究指着谁?据《纪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即鲁隐公元年)的记载。“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引《纪年》云),是此公即鲁隐公了;此公既是鲁隐公,而《春秋》于“公”字上未冠鲁字。又如记“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的来字。桓十八年“葬我君桓公”的我字。《春秋》是鲁国人的作品无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