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里籍之争
关于冯梦龙的籍贯,概括所见文献资料,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一、 苏州吴县。晚明吕天成《曲品》“冯耳犹”条注称其“吴县人” (6) 。乾隆《福宁府志》卷十七《寿宁循吏》载:“冯梦龙,江南吴县人,由岁贡崇祯七年知县事。” (7) 黄之隽等纂《江南通志》卷一六五载:“冯梦龙,字犹龙,吴县人。……崇祯时贡选寿宁知县。” (8) 嵇璜等撰《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五四《经籍考》著录“冯梦龙《春秋衡库》三十卷,《别本春秋大全》三十卷”,并注:“梦龙字犹龙,吴县人,崇祯时以贡生知寿宁县事。” (9)
二、 苏州长洲。李清《三垣笔记·弘光》载:“长洲许生员琰闻毅庙缢殉,恸哭投水死。于少参重庆(崇祯辛未)先济南道,以国变南归,与同乡冯绅犹龙(长洲人,名梦龙。贡生,寿宁知县)饮,犹龙力称琰忠。重庆曰:‘不然,若非忧贫则忧病,假此为名耳。’犹龙斥其言,重庆几与大哄,众解之乃已。” (10)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二十八“别集类”著录“冯梦龙《七乐斋稿》”,有小字注云:“字犹龙,长洲人,贡生,寿宁知县。” (11) 朱彝尊《明诗综》卷七十四选冯梦龙诗一首,小传曰:“梦龙,字犹龙,长洲人,由贡生选授寿宁知县,有《七乐斋稿》。” (12) 张豫章等编《御选明诗·姓名爵里七》载:“冯梦龙,字犹龙,长洲人,以贡授寿宁知县,有《七乐斋稿》。” (13)
三、 冯梦龙《寿宁待志》卷下“官司”栏自称:“冯梦龙:直隶苏州府吴县籍长洲县人,由岁贡于崇祯七年任。” (14)
综合排比资料可见,吕天成《曲品》所载,实为“吴县”说始作俑者。吕天成(1580—1618),字勤之,号棘津,别署郁蓝生,浙江余姚人,晚明著名戏曲家,与冯梦龙均为“吴江派”成员 (15) 。冯梦龙《太霞新奏》卷五收王伯良《哭吕勤之》,曲后附评语曰:“勤之工于词曲,予唯见其《神剑记》,谱阳明先生事。其散曲绝未见也,当为购而传之。伯良《曲律》中盛推助之,至并其所著《绣榻野史》《闲情别传》,皆推为绝技。余谓勤之未四十而夭,正坐此等口业,不足述也。” (16) 据此可知,冯、吕二人彼此熟悉。然《曲品》中所著录,特别是关于曲家里籍的记载,多不甚考究,如记宜兴邵灿,含糊称之“常州邵给谏”(邵灿终身布衣,未仕,称“给谏”亦误);称长洲陆采为“江都人”;含糊称莆田苏汉英为“闽人”;称抚州金溪谢廷谅为“湖广人”;称河北元城张午山为“秣陵人”(实侨寓);称下邳陈铎为“南京人”(实侨寓);称陇西金銮为“应天人”(实侨寓);称昆山周秋汀为“直隶人” (17) 等,由此可见一斑。但《曲品》著录冯梦龙为吴县人,亦不为无据,上引冯梦龙撰《寿宁待志》即自称“吴县籍”。
较早明确提出冯梦龙里籍长洲者,有李清《三垣笔记》及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李清(1602—1683),字映碧,一字心水,南直隶兴化人。崇祯四年(1631)进士,仕崇祯、弘光两朝,历任刑、吏、工科给事中,大理寺丞等。明亡,隐居家乡著书,《三垣笔记》即写于这一时期。书中所记,多其任职三科给事中时,耳闻目睹之朝章典故,及当时朝廷重要官员之言论行事。全祖望称:“映碧先生《三垣笔记》最为和平,可以想见其宅心仁恕。” (18) 黄虞稷(1629—1691),字俞邰,福建晋江人,目录学家。其父黄居中(1562—1644),以明季为南京国子监丞,遂流寓于此,乃著名藏书家,有千顷堂,撰《千顷斋藏书目录》六卷。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即根据乃父之目录增益而成。康熙十八年(1680),黄虞稷入明史馆,撰《明史·艺文志稿》,又以其《千顷堂书目》为基础。其后,王鸿绪《明史稿·艺文志》、张廷玉《明史·艺文志》,并以黄虞稷目录为蓝本。《千顷堂书目》向为人称道,其说虽较吕天成氏晚出,然可信度颇高。《千顷堂书目》稿本曾为朱彝尊所藏,朱氏主长洲说,或本之黄虞稷。
冯梦龙的籍贯,究竟是在长洲,还是吴县?陆树仑《冯梦龙研究》认为:“冯梦龙的兄弟籍贯,均明标长洲,那么,冯梦龙决不可能独为吴县人”;冯梦桂家在葑门,冯梦龙自称住在“葑溪之不改乐庵”,“葑门、葑溪位于苏州府城东南隅。唐长洲县未置以前属吴县辖。唐万岁通天元年长洲县置,划为长洲县。清雍正二年置元和县,属元和。凭此,不仅知道冯梦龙是长洲人,且可以知道是住在葑门附近。所以,冯梦龙是长洲人,可成定论” (19) 。冯梦龙里籍长洲,首先是有上所称引李清、黄虞稷、朱彝尊及《御选明诗》等记载可以证明,如下证据材料,同样为有力佐证:
1. 《吴县冢墓志》卷二“长洲冢墓”记冯昌墓云:“处士冯昌墓。在高景山,永乐十九年葬。昌字世昌,靖难兵起,隐居姑苏,为葑溪冯氏始祖。” (20) 冯梦龙为冯昌后裔,祖居长洲。
2. 冯梦龙兄弟及其后人均为长洲人。其兄冯梦桂,据徐沁《明画录》卷八载:“冯梦桂,字丹芬,长洲人。” (21) 其弟梦熊,佚名《苏州诗钞》有小传曰:“梦熊,字杜陵,长洲人,太学生。” (22) 又陈济生编选《天启崇祯两朝遗诗》卷八录“冯杜陵诗”,注“长洲冯梦熊” (23) 。冯梦桂曾孙冯勖,康熙十八年博学鸿词科进士,《康熙十八年鸿博姓氏录》中冯勖履历载“冯勖,字方寅,号勉曾,行一,丁亥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江南苏州府长洲县民籍” (24) ;福格《听雨丛谈》卷四《己未宏词科征士题名》也记其“江南长洲人,布衣。取一等十三名,用检讨” (25) ;汪景祺《西征随笔·熊文端明史》记“长洲冯勖,字方寅” (26)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一〇九《志八十四·选举四》“制科荐擢”,记录康熙十八年“取一等彭孙遹……冯勖……等二十人”,并云“时富平李因笃、长洲冯勖、秀水朱彝尊、吴江潘耒、无锡严绳孙,皆以布衣入选,海内荣之” (27) ,可证冯氏里籍为长洲县。
(苏州葑门)
3. 冯梦龙家住苏州葑溪附近。天启五年乙丑(1625)二月,冯梦龙为王骥德《曲律》所撰《叙》中,自署“古吴后学冯梦龙题于葑溪之不改乐庵” (28) ;冯氏弟兄好友董斯张《吹景集》卷五《记葑门语》条,也记载了冯梦桂住在葑门:“予入吴,饮冯若木斋头。酒次,语若木曰:‘兄所居葑门,今俗讹为傅音,何也?’……予曰:‘《史记正义》云:吴东城阗门,谓
门也。今名葑。……’” (29) 梦桂曾孙冯勖序《三教同原录》,落款自署“康熙庚寅初夏翰林院检讨葑东冯勖题于郊圃之石帆舫斋并书” (30) 。葑门位于苏州城东,在明代属于长洲县境内。
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冯梦龙自称其为“直隶苏州府吴县籍长洲县人”,该作如何解释?有学者认为:“冯梦龙在自己的籍贯前另冠以‘吴县籍’三字,并不是说他就是吴县人。因为据查《苏州府志》卷二《建置沿革》篇载:‘长洲县,本吴县地,唐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析置长洲县,与吴县分治郭下……历宋、元、明不改。’封建文人好发思古之幽情,或有以古为雅的陋习。冯梦龙在其他一些著作中,就常署为‘古吴冯梦龙纂’。若他就是吴县人,大可不必前加‘古’字,更不会在吴县籍下复加‘长洲县’三字。否则就矛盾了。所以,这里说的‘吴县籍长洲县人’,乃是取长洲古属吴县或本吴县地的意思。冯梦龙是长洲县人。” (31) 明代的长洲,既然在“古吴”范围之内,冯梦龙称“古吴”人,可谓名正言顺;而明代吴县与长洲为同城两县,倘若说冯梦龙仅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或是因“以古为雅”,而称“吴县籍”,则不免强为说辞。
也有学者认为,冯梦龙的意思,应该是指“冯氏祖籍长洲,是长洲人。但出于某种原因,冯梦龙本人入籍于吴,并以吴县籍的身份参加科举考试……既不是因为长洲本属吴县地,亦非因为其原籍吴县,后寓长洲,而是因为冯梦龙原籍长洲,寄籍于吴县” (32) 。然而,这一推论,不仅回避了上举冯梦龙兄弟及其本人居住长洲的事实,亦有悖明代科举考试的规定:“如祖、父入籍二十年以上,坟墓、田宅俱有的据,本生声音相同,同袍保结不扶,并无违碍者,方许赴试。” (33) 这一规定,在清代得到延续,如《大清会典事例》中记载:“生童有籍贯假冒者,尽行褫革,仍将廪保惩黜。如祖、父入籍在二十年以上,坟墓田宅俱有的据,方准应试。” (34)
据清人李铭皖等修《苏州府志》卷六十二《选举四·明贡生》记载,崇祯三年(1630)吴县贡生:冯梦龙 (35) 。由此可知,冯梦龙最终的庠籍,确为吴县县学。他最终也由吴县贡生选官,出任丹徒训导、寿宁知县。所谓“由岁贡于崇祯七年任”(《寿宁待志》)、“由岁贡崇祯七年知县事”(《福宁府志》)、“崇祯时贡选寿宁知县”(《江南通志》),均可为证。冯梦龙自称吴县籍,指其庠籍,的无疑义。
邓长风《程镳生平小考》一文,其关于康熙年间戏曲家程镳生平的考证,对于我们解决冯梦龙籍贯问题,有启示意义。道光十二年(1832)《博白县志》卷八《秩官·国朝知县》下记云:“程镳,浙江杭州府仁和县籍,江南徽州府休宁县人。康熙甲子科举人,康熙四十六年任。”此与冯梦龙自称“直隶苏州府吴县籍长洲人”庶几仿佛。该《志》同卷《宦绩》有传云:“程镳字瀛鹤,号介鸣,浙江仁和县举人,康熙四十六年由中翰知邑事……莅任八年,报最,擢主政,士民怀之。”卷首附康熙志程镳序,落款署“康熙四十八年岁次己丑内阁中书改授文林郎广西梧州府博白县知县仁和程镳谨识”,皆以学籍称。但在道光《徽州府志》卷九之三《选举志·举人》中则载:“休宁程镳,字介远,临溪人,杭州籍,见康熙府志。”既揭出其里籍安徽休宁,也指出其庠籍浙江杭州。 (36) 如此,已约略可以觇知,冯梦龙自称“吴县籍长洲人”,也存在里籍、庠籍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
既然冯梦龙里籍长洲,其吴县庠籍,便属于“占籍”。而“占籍”现象,在明代中期以后,实并不鲜见。据明人周永春录万历十三年(1585)朝廷谕旨:“朕惟祖宗设科取士,不为不严。近年以来,各省多有冒籍无耻之人幸得取中。提学官通不稽查,亦有嘱托倚势,滥行收录,好生不公。今年各省直提学官姑且不究。以后务要严察,籍贯明白,方准收取,不许徇情隐蔽,致伤风化。” (37) 张廷玉等《明史》中也批评:“其贿买钻营、怀挟倩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 (38) 均是一般而言之。但当时社会对于占籍现象,也有不同的声音,如张凤翼云:“客有向予谈冒籍事,有中式二次复拟问革者。予谓圣世立贤无方,不应有此。如李斯谓四君皆客之功,则敌国之人,皆可用矣。况堂堂一统,莫非王臣耶?且若乐毅自魏,剧辛自赵,百里奚自虞,亦可以非土著而弃之乎?孔子之齐、之楚,自是道大莫容,非以冒籍见摈也。客大笑。” (39) 谢肇淛云:“国家取士,从郡县至乡试俱有冒籍之禁,此甚无谓。当今大一统之朝,有分土无分民,何冒之有?即夷虏戎狄犹当收之,况比邻州县乎?且州县有土著人少而客居多者,一概禁之,将空其国矣。山东临清,十九皆徽商占籍,商亦籍也,往年一学使苦欲逐之,且有祖父皆预山东乡荐而子孙不许入试者,尤可笑也。余时为司理,力争之始解。” (40) 沈德符云:“窃以故元用蒙古人为状元,而中华人次之,此陋俗何足效?善乎世宗之言曰:‘天下皆是我秀才,何云冒籍?’圣哉!” (41) 有趣的是,长洲张凤翼为冯梦龙乡前辈,冯梦龙《墨憨斋定本传奇》曾分别改编其《灌园记》《红拂记》为《新灌园》《女丈夫》;沈德符为冯梦龙友人。
明清两代,虽然明令禁止科举冒籍,然诚如有学者所揭示:“却上下熟视无睹,朝野心照不宣,甚至不以为非,视为常情”,而“对于庠(榜)姓、籍,在有关方志、郡邑总集和诸生谱、青衿谱中都是直书不讳的。以同治纂修《苏州府志》为例:‘陆琇,有传,本姓钮,拔贡;吴树臣,有传,庠姓王,拔贡,俱(康熙)十一年’” (42) 。又如长洲金圣叹、吴翌凤,庠籍吴县;吴县申庄,庠籍吴江;吴江沈培祥,庠籍杭州府学;浙江丁观生,由嘉善庠生改苏州府庠生;其堂弟丁观澜,庠籍长洲;观澜弟丁王肃,吴庠增广生等 (43) 。而大名鼎鼎的徐祯卿,“常熟人,迁吴县(《三科志》:琴川人,徙家吴县,遂占籍焉)” (44) 。明清之际苏州派戏剧家薛旦,“无锡诸生,本籍长洲” (45) 。清朝顺治年间,徐乾学、陆元文皆由长洲县学改归昆山,如钱国祥《苏州府长元吴三邑诸生谱》卷一注云:“是案中黄专勖、王树枚等五人,皆归宗改姓名者。” (46) 此类多属于占籍情况。
明代嘉靖、万历时期的叶春及,曾记载福建福清科举冒籍与改学情况,有云:“蒙许金铎改学当差。盖生员百二十人,本县二十,外县一百。始则冒籍以干进,终则改学以自便。是闽清一学,不过为冒籍之人登垄之所耳。” (47) 上举丁观生由嘉善庠生改苏州府庠生,徐乾学、陆元文由长洲县学改归昆山,俱为“改学”冒籍的例子。冯梦龙是否如丁观生等人那样,曾经有改变庠籍的经历?据祁彪佳《与应霞城》书札中记载:
绣斧新莅八闽,绅弁靡不兢兢以奉功令。为贤为否,宁有遁于鉴衡之外?惟是属在亲谊,弟某有不得不一具恳款者。……至于百司济济,在贤科者,自有可见之长。故于同籍同乡之中,或有清真之司李,或有敏妙之邑令,弟皆不敢漫然以推毂。惟寿宁令冯梦龙作诸生时,为先人所识拔;作学博时,又与弟有共事之谊,恐被资格所拘,难以一时露颖,并祈台台垂盼及焉。仰体怜才之盛心,遂不觉冒昧至此,统惟垂照不尽。 (48)
这封书札,是冯梦龙因为自己没有举人、进士功名,以科贡官出任知县,感到动辄得咎,处处掣肘,又“恐被资格所拘,难以一时露颖”,而请祁彪佳代其在福建新任巡抚应霞城处说项,祁彪佳致应霞城的信札。书札中提及“冯梦龙作诸生时,为先人所识拔”一语,殊堪注意。祁承
(1563—1628),字尔光,号夷度,又号旷翁,晚号密园老人,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明代著名藏书家。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三十五年(1607),由宁国知县调任冯梦龙家乡长洲知县;三十八年(1610)升任南京兵部主事。冯梦龙“作诸生时”为祁承
所“识拔”,循之常理,自然发生在万历三十五年至三十八年,即祁承
任职长洲知县的三年内。此时,冯梦龙或许应该是长洲县学的生员。
祁彪佳(1602—1645),字虎子,又字幼文、宏吉,号世培,别号远山堂主人。山阴(今属浙江绍兴)人。天启二年(1622)二十一岁成进士,任福建兴化推官。崇祯四年(1631)任右佥都御史,六年(1633)巡按苏、松,八年(1635)告病辞职返乡,里居八年。崇祯十四年(1641)起为河南道御史,次年改南京畿道。南明弘光朝任苏松总督。有戏曲批评著作《远山堂曲品、剧品》存世。祁彪佳任职苏松巡抚以后,与冯梦龙交往颇密。崇祯六年(1633),祁彪佳有《与冯学博犹龙》书札,其中写道:
夙耳芳名,幸瞻风采。昨承佳刻,顿豁蓬心。三吴为载籍渊薮,凡为古今名贤所纂辑著述者,不论坊刻家藏,俱烦门下裒集其目,仍开列某书某人所刻,出于何地,庶藉手以披获数种,聊解蠹鱼之僻,拜教多矣,诸不一。南都近日新刻有足观者,望并示数种之目。 (49)
这是祁彪佳任职苏松巡抚后,两人交往的记录。冯梦龙将自己刻印的著作赠送给祁彪佳,该是初次见面,所以祁彪佳说“夙耳芳名,幸瞻风采”,仰慕已久,方得一见。初次会晤,相谈甚欢,所以祁彪佳不久即致函冯梦龙,请他搜集三吴一带各种刻书目录,并推荐南京新刻的图书目录。
(祁彪佳像)
冯梦龙在离开家乡,任职寿宁知县后,与祁彪佳继续保持密切来往。如上称引,崇祯八年(1635),冯梦龙在寿宁任上寄赠著作给祁彪佳,并托他为代向应霞城处揄扬。祁彪佳回信《与冯犹龙》云:
台下才华肝胆,冠绝一世。昔先子幸叨一日之雅,荷台下惓惓推置,已感千古高谊;而不肖获以共事之缘,得睹丰采,且聆矩诲,足荷三生之多幸也。因以乔迁之早,未遂推毂素心。然台下有为有守,仁声仁闻,千村棠芾,万姓口碑,在不肖之借光实侈矣。自惭菲劣,待罪名邦,蒙诸君子过加许可,实无以仰报地方。因病乞身入里,而抱恙转甚,即今困顿床褥,已越四旬。忽于罗雀之门,惊承云翰,且拜琼瑶,在台下笃厚逾甚,不肖愧怍转滋矣。至于鸿猷卓品,当道自加赏识,然不肖顺风之呼,何敢后乎?应霞老或便道过里,不然亦必有数行相闻,定当力致循卓之政,少慊缁衣之彩也。尊刻拜教实多,不肖吴中罪状,及先子生平,附呈郢政,不尽注切。 (50)
书札中,祁彪佳谈到“昔先子幸叨一日之雅,荷台下惓惓推置”,对于冯梦龙为父亲之“幸叨一日之雅”感戴不置,甚表感动,称之“千古高谊”;对于因任职苏松巡抚得以与冯梦龙相识,有“共事”机缘,深表欢悦,称之“三生之多幸”;对于自己任职期间,多获地方赞誉认可,则谢不敢当,称之“实无以仰报地方”。不久,祁彪佳便致函应霞城,即上引《与应霞城》。因冯梦龙与祁氏父子两世交谊,祁彪佳对其知之甚深,其记载有着很高的可信度。
又据梅之焕《叙〈麟经指月〉》中说:“乃吾友陈无异令吴,独津津推毂冯生梦龙也。” (51) 陈无异,名以闻,字寄生,号石泓,湖广麻城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三十六年(1608)出任吴县令。不妨推测,有了长洲、吴县知县的联手帮助,共同“识拔”,冯梦龙由长洲县学“改学”吴县,便水到渠成了。又上引吕天成《曲品》定稿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其中著录冯梦龙为吴县人,如果其所著录确有所本,此时的冯梦龙,其学籍也应该已经由长洲县学改为吴县县学。
综上,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冯梦龙自称“直隶苏州府吴县籍长洲县人”,指的是其里籍长洲,庠籍吴县。而其最初的庠籍,则有可能便是其里籍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