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史》编纂的时代意义
如学者所论:“冯梦龙的情教说体现了晚明文学思想的又一次转折,即从放任自我、追求享乐的个体情感论向关注国事、教化众生的伦理情感论的转折。从总体趋势上,它合乎心学思潮的运演线路:从王阳明的化外在天理为内在道德意志的致良知,到抽去道德伦理之内涵而只追求自我的舒适与快意,最终悟解到情欲的危害与放弃政治责任的危险而重新回到对伦理教化的关心。” (83) 在冯梦龙自身,也正经历了这种“从放任自我、追求享乐的个体情感论”到“关注国事、教化众生的伦理情感论的转折”,可照见其心路历程之轨迹。
龙子犹《情史叙》中说:
情史,余志也。……尝戏言:我死后不能忘情世人,必当作佛度世,其佛号当云“多情欢喜如来”。有人称赞名号,信心奉持,即有无数喜神前后拥护,虽遇仇敌冤家,悉变欢喜,无有嗔恶妒嫉种种恶念。又尝欲择取古今情事之美者,各著小传,使人知情之可久,于是乎无情化有,私情化公,庶乡国天下,蔼然以情相与,于浇俗冀有更焉。……是编分类著断,恢诡非常,虽事专男女,未尽雅驯,而曲终之奏,要归于正。善读者可以广情,不善读者亦不至于导欲。 (84)
论及《情史》的意义,学人多着眼于其在文艺思想史上的地位及影响,此自不待言。而由该《叙》所述内容可见,冯梦龙辑评《情史》,其命意实则有三:一可“使人知情之可久”;二则曰“可以广情”,使“无情化有”;三则曰“私情化公”,构建“蔼然以情相与”之“有情社会”,“于浇俗冀有更焉”。可见,今人的评价,与冯梦龙之本意,不免方枘圆凿。
一、 针砭朝廷淫佚
明代后期,帝王多荒淫怠政,朝政日非。世宗嘉靖帝“志在长生,半为房中之术所误” (85) ;穆宗隆庆朝,太监“平日造进诲淫之器,以荡圣心;私进邪燥之药,以损圣体。先帝因以成疾,遂至弥留” (86) 。神宗万历帝,更是长期罢朝,如赵志皋云:“臣近岁以少詹事侍朝讲,恭睹天颜和晬……得非衽席之爱不能割,曲蘖之好不能免乎?有一于此,足耗元气。皇上行之有节而不沉溺,则元气自充矣。” (87) 叶向高则直截揭出:“国家多事,朝政不行……然皇上深居日久……典礼当行而不行,章疏当发而不发,人才当用而不用,政务当修而不修,议论当断而不断。” (88) 影响所及,如《明史》评万历帝云:“神宗充龄践阼,江陵秉政,综核名实,国势几于富强。继乃因循牵制,晏处深宫,纲纪废弛,君臣否隔。于是小人好权趋利者驰骛追逐,与名节之士为仇雠,门户纷然角立。驯至悊愍,邪党滋蔓。在廷正类无深识远虑以折其机牙,而不胜忿激,交相攻讦。以致人主蓄疑,贤奸杂用,溃败决裂,不可振救。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岂不谅欤。” (89) 并认为,“明之亡,实亡于神宗”。其后,短命皇帝光宗泰昌帝,“虽正位东宫,未尝得志。……郑贵妃欲邀欢心,复饰美女以进。一日退朝内宴,以女乐承应。是日一生二旦,俱御幸焉。病体由是大剧” (90) 。熹宗天启帝,“性善为匠,在宫中每自造房,手操斧锯凿削,引绳度木,运斤成风。……又好油漆,凡手用器具,皆自为之。性又急躁,有所为,朝起夕即期成。成而善,喜不久而废,弃而又成,不厌倦矣” (91) ,恰如有学者评价,乃“至愚至昧之童蒙” (92) 。
相互对照发明,我们已不难理解《情史》中有关内容,以及冯梦龙辑录该类故事的用心所在。《情豪类·汉灵帝》篇后评语曰:“酒池肉山,令人欲呕,真乃酒池地狱,有何佳处!而桀、纣一辙相寻。当由上世人情犹朴,未开近日侈靡之窍,一味饮食奢费,遂谓至乐无加耳。裸游甚不佳,况男女相逐而以为乐乎?桀、纣倡之,汉灵因之。子业斩不裸者,刘
好观人交,皆无赖所为,何豪之有!” (93) 酒池肉山,令人作呕,“桀、纣倡之,汉灵因之”,“无赖所为,何豪之有”。该卷末情主人评语曰:“匹夫稍有馀赀,无不市服治饰,以媚其内者。况以王公贵人,求发摅其情之所钟,又何惜焉?然桀、纣而下,灭亡相踵。金谷沙场,木妖荆棘。石崇、元载,具为笑端。豪奢又安可为也?景文诸公,或以齑粥辛勤,偿其不足;或以抑郁未遂,发其无聊。至于五陵豪客,力胆气盈。选伎征歌,买欢鬻笑,固其常尔。” (94) “桀、纣而下,灭亡相踵”,徒为笑端,谈何豪奢!又《情秽类·金废帝海陵》篇后评语曰:“从来女淫无过武氏,男淫无过海陵。始皆以诈术取位,亦皆有逸才,而皆不令终。使此两人作夫妇,未知当何如也?” (95) “女淫无过武氏,男淫无过海陵”,其皆不得令终,有以也。因此之故,亦如卷末情主人评语中所云:“情,犹水也。慎而防之,过溢不上,则虽江海之洪,必有沟浍之辱矣。情之所悦,惟力是视。田舍翁多收十斛麦,遂欲易妻。何者?其力馀也。况履极富贵之地,而行其意于人之所不得禁,其又何堤焉。始乎宫掖,继以戚里,皆垂力之馀而溢焉者也。上以淫导,下亦风靡。生斯世也,虽化九阈而为河间,吾不怪焉。夫有奇淫者,必有奇祸。汉唐贻笑,至今齿冷。宋渚清矣,元复浊之。大圣人出,而宫内肃然,天下之情不波。猗与休哉!” (96) 情亦如水,当“慎而防之”,而作为帝王,“上以淫导,下亦风靡”,上行下效,世风因之颓糜,朝政因之窳败,而“奇淫者,必有奇祸”,最终身死国亡,贻笑后人,遗臭万年。《情史》之编纂,其于晚明王朝及社会的讽喻针砭,不难看出。
二、 呼唤识人伯乐
如上所述,晚明朝廷荒淫怠政,门户纷然,“小人好权趋利者驰骛追逐,与名节之士为仇雠”,最终导致无人可用的局面出现。熹宗即位后,邹元标上疏中即云:“今日急务,惟朝臣和衷而已,朝臣一和,天地之和应之。向论事论人者各有偏见,偏因迷,迷生执,执而为我,不复知有人。……臣意急在用人……不大破常格,谫谫拘拘,欲豪杰我用,不可得也。” (97) 认为当下朝廷的急务,在于“朝臣和衷”,清醒认识到人才的危机,呼吁“大破常格”,方得豪杰可用。佚名《崇祯长编》卷一记载大学士王应熊奏疏中云:“臣观迩来用人之途,亦甚易矣。登甲不数年而巡抚,履任不逾年而骤易。纪纲未必粗布,肯綮何曾熟尝,真以官为传舍也!推官即升监临,知府即界节钺。名分转换,凌替易生,真以官为戏场也!此固有缺多人少,为通权济便之计,乃其治效亦可观矣。”一方面,指出了人才问题的症结,认为“保举之法,知人实难,夤缘请托,参乎其间。至于换授亦然”;另一方面,也提出建议:“请停罢诸科,俾仕路少清。新授刍牧之任者,极力保障,所谓用人当谨其始者。” (98) 该书同卷,还载有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提出了“选用旧将”的对策。
冯梦熊《麟经指月·序》中,慨叹乃兄冯梦龙高才不遇:“余兄犹龙,幼治《春秋》,胸中武库,不减征南。居恒研精覃思,曰:‘吾志在《春秋》。’……迩者夷氛东肆,庙算张皇,即行伍中冀有狄武襄、岳少保深沉好《春秋》者,而研精覃思积二十馀年者,独令其以《春秋》抱牍老诸生间,痛土蚀而悲蠹残也。” (99) 针对当时朝廷边庭不宁,满族贵族势焰益炽,缺乏将帅之才,军中“冀有狄武襄、岳少保深沉好《春秋》”这样的人才,深为自家兄长冯梦龙“胸中武库,不减征南”,却迍邅不遇,难以有施展才华的机会,而“以《春秋》抱牍老诸生间”,困惑不解。
因此,冯梦龙在编纂《情史》中,对此问题的关注,也在情理之中。《情侠类·红拂妓》篇后有评语曰:“红拂一见,便识卫公,又算定越公无能为,然后相从,是大有斟酌人。或曰:‘红拂既有殊色,必膺特眷,万一追讨甚急,将如何?’余曰:‘卫公,智人也,计之熟矣。布衣长揖,责以踞见宾客,越公遂敛容谢之。越公能受言者也,设追讨相及,靖必挺身往见,不过费一席话耳。越公岂以一妇人故,而灰天下豪杰之心哉!’” (100) 对于红拂妓的慧眼识人,杨越公之不以妇人“灰天下豪杰之心”,深表赞赏。《情爱类·长沙义妓》篇末评语曰:“千古女子中,爱才者,温都监女、长沙妓二人而已。而长沙妓以风尘浪宕之质,一见少游,遂执妇道终身,尤不易得,虽曰贞妓可也。柳耆卿不得志于时,乃传食妓馆。及死,诸为醵钱葬之乐游原上。每春日踏青,争以酒酹之,谓之吊柳七。诸妓亦知怜才者,但未若二女子之甚耳。郑畋少女,好罗隐诗,常欲委身焉。一日,隐谒畋,畋命其女隐帘窥之,见其寝陋,遂终身不读江东篇什。畋女爱貌者也,非真爱才者也。子犹氏曰:不然,昔白傅与李赞皇不协,每有所寄文章,李缄之一箧,未尝启视,曰:见词翰则回吾心矣。郑女终身不读江东篇什,亦是恐回心故也。乃真正怜才者乎!” (101) 盛赞妓女之怜才、爱才,是“真正怜才者”。
《情侠类》卷末情史氏评语中,有更为显豁的表述,云:“豪杰憔悴风尘之中,须眉男子不能识,而女子能识之。其或窘迫急难之时,富贵有力者不能急,而女子能急之。至于名节关系之际,平昔圣贤自命者不能周全,而女子能周全之。岂谢希孟所云‘光岳气分,磊落英伟,不锺于男子,而锺于妇人’者耶?此等女子不容易遇。遇此等女子,豪杰丈夫应为心死。若夫妖花艳月,歌莺舞柳,寻常之玩,讵足为珍。而王公贵戚,或与匹夫争一日之娱,何戋戋也。越公而下,能曲体人情,推甘让美,全不在意。而袁、葛诸公且借以结豪杰之心,而收其用,彼岂无情者耶!己若无情,何以能体人之情?其不拂人情者,真其人情至深者耳。虞侯、押衙,为情犯难;虬须、昆仑,为情露巧;冯燕、荆娘,为情发愤。情不至,义不激,事不奇。吁,此乃向者妇人女子所笑也。” (102) 将女子与须眉男子、富贵有力者、圣贤自命者对比,赞女子之“能识之”“能急之”“能周全之”,进而赞同“光岳气分,磊落英伟,不锺于男子,而锺于妇人”,由此不难见出冯梦龙因为个人落拓不遇,更因国事日非,朝廷党比之争,无人以人才为念,贤才之士不得展其宏图的郁结难舒。我们也因此对于《情史》中所辑录有关故事,有了更多的“同情”理解。
三、 构建“有情社会”
在中国思想史上,并不乏关于世界本源的探讨。早在《老子》中,便提出了“道本”论,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103) 。至宋儒,相关论说尤多,如周敦颐提出“太极”说,认为万物统一于五行,五行统一于阴阳,阴阳统一于太极;张载提出“太虚元气”说,认为“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正蒙·太和篇》) (104) ;程颢、程颐兄弟提出“天理”说,认为天理“这一个道理,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105) ,乃万事万物最高准则,如朱熹所说“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 (106) ;陆九渊提出“心本”说,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107) ,“万物森然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 (108) 。迄明代中期,罗钦顺提出“气本说”,认为“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本一也,而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阖一辟,一升一降,循环无已。积微而著,由著复微,为四时之温凉寒暑,为万物之生长收藏” (109) ;王阳明则继承发展陆九渊学说,提出“良知”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110) ,天下无心外之物、之理,良知即心,即天理;王廷相提出“元气本体论”,认为“天地未形,惟有太空,空即太虚,冲然元气” (111) 。
可以说,冯梦龙辑评《情史》中,其有关“情本论”的论述,渊源所自,与陆九渊“心本”及王阳明“良知”说,不无关系。然细比较,亦存在不小差异。其相近者,无论心、良知、情,皆主观之物,意在彰显主观世界的突出作用;相异处,无论陆九渊的“心本”,抑或王阳明的“良知”,均限于“人”的范畴;冯梦龙的“情本”,则扩展至世界万事万物,如其所说:“万物生于情,死于情。人于万物中处一焉。” (112) 同时,“大众文化”作家冯梦龙固然缺乏精英思想家陆九渊、王阳明们的深度,也不具备他们所构建理论的精严体系,如其“四大皆幻设,惟情不虚假”云云,仍难掩其作为客观存在,与情之有无不相关涉的事实,并因其形而下的思维惯性,相比精英思想家,少了些对于终极问题的探寻思考。
但另一方面,较之精英思想家,冯梦龙的“情教”思想,更为关注“情教”与具体的社会人生、俗世人性之关系。在冯梦龙看来,万物有情,圣贤也不能例外。《情芽类·孔子》篇后评语曰:“人知惟圣贤不溺情,不知惟真圣贤不远于情。” (113) 《太公》载:“太公克商,获妲己,光华耀目。太公乃掩面而斩之。”篇后评语曰:“极是杀风景事,却是不能忘情处。” (114) 《智胥》篇后评语曰:“王道本乎人情。不通人情,不能为帝王。” (115) 《林和靖》篇后评语曰:“《宋史》谓其不娶,似无情者。特著其一词,见其非不近人情者耳。按林洪著《家山清话》,其中言‘先人和靖先生’云云,即先生之子也。或丧偶后,未尝更娶乎?” (116) 《范文正》篇后评语曰:“范公一时勋德重望,而辞亦情致如此。” (117) 《米元章》篇后情主人评语曰:“元章之癖,不胜其情。元镇之情,不胜其癖:且其不能忘情则一也。故吾谓王昆之回面,避妓也;陈烈之逾墙,逃妓也;杨忠襄之焚衣,誓妓也;又徵仲之弄臭脚,果以求脱妓也:是皆情之至者,诚虑忽不自制,故预违之。故鲁男子之情,十倍于柳下惠。伊川之强制,万不若明道先生。” (118) 孔子“不远于情”、周太公“不能忘情”、林和靖“非不近人情”、范文正之辞“情致如此”、米元章“不胜其情”等等,虽圣贤,皆不能忘情。如卷末情主人评语曰:“草木之生意,动而为芽。情亦人之生意也,谁能不芽者?文王、孔子之圣也而情;文正、清献诸公之方正也而情,子卿、澹庵之坚贞也而情,卫公之豪侠也而情,和靖、元章之清且洁也而情。情何尝误人哉?人自为情误耳。红愁绿惨,生趣固为斩然。即蝶嚷莺喧,春意亦觉破碎。然必曰草木可不必芽,是欲以隆冬结天地之局。吾未见其可也!” (119) 其或“圣也而情”,或“方正也而情”,或“坚贞也而情”,或“豪侠也而情”,或“清且洁也而情”,均不能无情,“惟真圣贤不远于情”,“王道本乎人情”,有情,方才有世界万事万物的存在,世界亦因为有情,而“蔼然以情相与”,进而构成了“有情社会”。
“六经皆以情教”,故《情贞类》卷末情主人评语有云:“自来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上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夫妇其最近者也。无情之夫,必不能为义夫;无情之妇,必不能为节妇。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男子顶天立地,所担者具咫尺之义,非其所急。吾是以详于妇节,而略于夫义也。妇人自《柏舟》而下,彤管充栋,不可胜书,书其万万之一,犹云举例云尔。古者聘为妻,奔为妾。夫奔者,以情奔也。奔为情,则贞为非情也。又况道旁桃李,乃望以岁寒之骨乎!《春秋》之法,使夏变夷,不使夷变夏。妾而抱妇之志焉,妇之可也。娼而行妾之事焉,妾之可也。彼以情许人,吾因以情许之。彼以真情殉人,吾不得复以杂情疑之。此君子乐与人为善之意。不然,舆台庶孽,将不得达忠孝之性乎哉!” (120) 发自“至情”的“忠孝节烈”,方显“真切”。无情之人,固不能成为“义夫”“节妇”。“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不知“情为理之维”。这不仅是对于传统礼教的返本归真,更为重要的是,其关乎包括“舆台庶孽”在内的普世有情社会之构建,意义匪浅。
《郭店楚简》中云:“道始于情”(《性自命出》);“爱生于性,亲生于爱” (《语丛二》);“爱,仁也”(《语丛三》);“厚于仁,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薄于仁,尊而不亲”(《语丛一》) (121) 。孔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122) 《孝经注疏》中曰:“上古之人,有自然亲爱父母之心。” (123) 礼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规定,无非理顺人情、顺应人情的需要,约定俗成,最终得以确立。所谓“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 (124)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125) (《礼记·礼运》),诚如有学者所论:“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有着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它是建立在双方相对应的义务基础上的,如‘君义臣忠’、‘父慈子孝’、‘夫和妻柔’等等”,“如果把‘父子’、‘夫妇’、‘兄弟’等等的关系建立在‘实际的真情’上,那么家庭会和谐了,如果把孔子‘仁学’由‘亲亲’扩大到‘仁民’而‘爱物’,将会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提供可供思考的路子。” (126) 其实,冯梦龙何尝反对礼教?他反对的,只是后世日渐虚伪僵化、不近情理的“礼教”而已。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中说:“翻开叫做‘思想史’或‘哲学史’的著作,接踵排衙而来的,是睿智的哲人系列和经典系列,从孔子到康有为,从《诗经》到《大同书》,天才似乎每个时代都成群结队地来,经典也似乎每个时代都连篇累牍地出,我们的思想史家按照时间的顺序安排着他们的章节,大的思想家一章,小的思想家一节,仍不够等级的话可以几个人合伙占上一节,再不济的话也可以占上一段,只要在那上面留下了文字的就算‘永垂不朽’”;“直截了当地说就是,过去的思想史只是思想家的思想史或经典的思想史,可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在人们生活的实际的世界中,还有一种近乎平均值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作为底色或基石而存在,这种一般的知识、思想与信仰真正地在人们判断、解释、处理面前世界中起着作用,因此,似乎在精英和经典的思想与普通的社会和生活之间,还有一个‘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的世界’,而这个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的延续,也构成一个思想的历史过程,因此它也应当在思想史的视野中” (127) 。 “大众文化”作家冯梦龙的“情教”思想及其实践,便应该是这种在“精英和经典的思想”之外的“近乎平均值的知识、思想与信仰”,是对于更广大的民众“判断、解释、处理面前世界中起着作用”、更接地气的思想资源。作为“大众思想家”的冯梦龙,其“大众思想”建构,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1) 俞琬纶:《自娱集》卷八,明万历年间吴郡章镛刻本。
(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1页。
(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叙第1页。
(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1页。
(5) 容肇祖:《明冯梦龙的生平及其著述》,《岭南学报》第2卷第2期,第61—69页;陆树仑:《冯梦龙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8—149页;傅承洲:《〈情史〉辑评者考辨》,《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第93—94页;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
(6) 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38—539页;林辰:《明末清初小说述录》,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65页。
(7) 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38页。
(8) 傅承洲:《冯梦龙文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5页。
(9) 黄虞稷撰,瞿凤起、潘景郑整理:《千顷堂书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46页。
(10) 祁理孙:《奕庆藏书楼书目》,国家图书馆藏清抄本。
(11) 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第14—15页。
(12) 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第15—20页。
(13) 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第63页。
(14) 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第20—21页。
(15) 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第24—25页。
(16) 王凌:《畸人·情种·七品官——冯梦龙探幽》,海峡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14—26、96—126页。
(17) 徐朔方:《冯梦龙年谱》,《徐朔方集》第二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23—424页。龚笃清《冯梦龙新论》断定《情史》成书于天启二年,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4页。
(18) 韩南《中国短篇小说》据《情史》中6篇言及“小说”,分别与《醒世恒言》《古今小说》作品对应,而《醒世恒言》刊于天启七年,断定其成书于崇祯二年至五年间,“国立编译馆”1984年版,第110—111页。陆树仑《冯梦龙研究》认为:“不妨说此书成于启祯间。”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9页。
(19) 龚笃清:《冯梦龙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8—325页。
(20) 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第178—185页。
(21) 宋存标:《情种》,《四库未收书辑刊》第3辑第28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727页。
(22) 宋存标:《情种》,《四库未收书辑刊》第3辑第28册,第694页。
(23) 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74页。
(24) 王凌:《从〈情史〉到“三言”》《冯梦龙生平简编》,《畸人·情种·七品官——冯梦龙探幽》,海峡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2002年第二次印刷,第14—26页。
(25) 陆树仑:《冯梦龙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5页。
(2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3页。
(2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160页。
(2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1—2页。
(2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932页。
(3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76页。
(3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912页。
(3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913页。
(3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920页。
(3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44页。
(3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4页。
(3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79页。
(3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68页。
(3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叙第1页。
(3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1页。
(4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933页。
(4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939页。
(4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叙第1—2页。
(4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84页。
(4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116页。
(4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33页。
(4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557页。
(4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74页。
(4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68页。
(4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86页。
(5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
(5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197页。
(5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02—203页。
(5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03页。
(5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36页。(https://www.daowen.com)
(5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36页。
(5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36页。
(5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50页。
(5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64页。
(5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66页。
(6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24页。
(6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94页。
(6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596页。
(6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819页。
(6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884页。
(6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1—3页。
(6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页。
(6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9—11页。
(6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叙第1页。
(6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71页。
(7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274页。
(7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12页。
(72)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3年版,第72—73页。
(7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17页。
(7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65页。
(7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
(7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69—370页。
(7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62页。
(7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376—377页。
(7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33页。
(8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657页。
(8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叙第3页。
(8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1页。
(83) 左东岭:《阳明心学与冯梦龙的情教说》,左东岭:《明代心学与诗学》,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第367页。
(8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1页。
(85) 陈继儒:《眉公见闻录》卷六,《宝颜堂秘笈·眉公杂著》第一帙,文明书局1922年版。
(86) 高拱:《高文襄公文集》卷四十四《病榻遗言·矛盾原由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8册,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版,第642页。
(87) 谈迁:《国榷》第58册,万历十七年六月甲申,《续修四库全书》第36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44页。
(88) 《明实录·明神宗实录》卷510,万历四十一年七月丁卯,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影印版,第9657页。
(89)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十一《神宗本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94—295页。
(90)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续修四库全书》第43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03页。
(91) 抱阳生编著、任道斌校点:《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十《禁御秘闻·天子巧艺》,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50—251页。
(92) 孟森:《明史讲义》第六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02页。
(9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60页。
(9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193页。
(9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614页。
(9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631—632页。
(97) 陈建辑、江旭奇补订:《皇明通纪集要》卷四十四,《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34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15页。
(98) 佚名:《崇祯长编》,于浩辑:《明清史料丛书》第7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第193页。
(99) 冯梦龙著,李廷先、田汉云校点:《麟经指月》,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叙第2—3页。
(10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页。
(101)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06—207页。
(10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157—158页。
(103) 朱谦之:《老子校释》第四十二章,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74页。
(104) 张载:《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7页。
(105) 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页。
(106) 朱熹:《答黄道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2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5页。
(107) 陆九渊:《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83页。
(108) 陆九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第423页。
(109) 罗顺钦:《困知记》卷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页。
(110) 王守仁:《传习录》卷上,《王文成公全书》卷之一《语录一》,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8页。
(111) 王廷相:《王廷相集》第三册《雅述·上篇》,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849页。
(112)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932页。
(113)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535页。
(114)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35页。
(115)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36页。
(116)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38页。
(117)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39页。
(118)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43页。
(119)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第550页。
(120) 冯梦龙辑评,周方、胡慧斌校点:《情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6—37页。
(121) 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8、199、109、182页。
(12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上海书店1987年影印本,第14页。
(123)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
(124)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五十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79页。
(125)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二十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89页。
(126) 汤一介:《“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意义》,《汤一介散文集》,译林出版社2015年版,第354—355页。
(127)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第一节,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