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是优胜劣汰,以劣补优的一种有效形式

(一)兼并是优胜劣汰,以劣补优的一种有效形式

传统的关停并转的企业合并方式,由于合并双方处于权利平等地位,在组建新企业,形成领导班子时,原有干部平起平坐,因而难以对经营不善的企业实行根本改造,使它补充优势企业。而兼并,通过优者吃掉劣者,消化、改造劣者,以劣服从和补充优,既加强与发展有优势的一方的物质基础,又改造与发挥了处于劣势的一方的生产能力,因而它能使企业的效益大大提高。保定市由于采取了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1987年国有企业消灭了亏损。1987年重庆市6家被兼并的亏损企业,在兼并后当年就有5家扭亏为盈。我国目前国有企业领域大量固定资产闲置或半闲置,效益好的企业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而效益差的企业却占有大量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并不断依靠国家财政补贴。1987年国有企业亏损面占17%,加上集体企业,亏损面为全部企业的25%,国有企业亏损户达6000户,亏损额年达40亿元。一方面是闲置资产与资产利用低效益,甚至亏损;另一方面是扩大再生产能力与经营规模的迫切需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和实现以劣补优的微观调整,这正是当前企业整体产权转让产生和兴起的经济根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