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的所有权责任主体问题仍未获解决
在众多行政管理机构中,究竟是由一个原有机构或是一个新设置的机构——例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来行使责任所有者的问题,仍然存在意见分歧。因而,产权责任所有主体模糊,企业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状况依然如旧。特别是市场化改革兴起使物质利益机制普遍化,对人们强化了利益驱动,再加以机构创收和干部“下海”,在这种条件下,行政机构不是主要行使所有者责、权——例如维护企业资产完整和保证其增值,而是向企业实行“摊派”和“切一刀”。企业目前仍然对各种“摊派”叫苦不迭,无法抵制,究其体制根源,还在于传统的所有者责任主体模糊不清的产权体制尚未得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