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景观设计

第二节 人性化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与人们的生活密切关联。它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与心理需求,创造更为美好的生活环境。景观设计师通过对景观空间形态的营造来表达对于使用人群的关怀与使用行为的理解,而纯粹将景观设计形式化、神秘化其实是对设计的误解。因此,景观设计师应当摒除“唯我思想”,强化“为他意识”。景观设计师鲍尔·弗雷德伯格谈到他设计纽约城市公园时,曾煞费苦心为老人提供一个“他们自己的场所,这个场所特意避开那些曾与他们共同混杂在一个大广场的闹闹嚷嚷的人群”,但不久鲍尔便发现老人们却躲开那个为他们准备的地方。老人们并不祈求幽静,他们更愿意回到人行道上,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正是老年人特有的行为心理:老年人群害怕孤独寂寞,他们渴望与人交流,更愿意待在人多的环境中。因此,对于景观环境中人的行为研究应侧重于考察、分析、理解人们日常活动的行为规律。例如,空间分布、使用方式及其影响因素如心理特征、环境特征等,这是设计人性化景观环境的前提条件。

景观设计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忽略人的行为与心理需求,过分追求形式与个性的表现。简洁的形式往往是以牺牲场所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为代价的,在这些场所中,游人稀少,丰富多样的“生活”消失了,花重金营造的市民广场、公共景观,对市民的吸引力却常常不及街边的一块小绿地。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人的行为考虑不足是主要的方面。景观设计师应更多地考虑大众的行为需求,创造一个充满人性的生活、娱乐、休憩的户外场所。

人性化景观环境设计包括对人的生理及心理两个层面的关怀,不仅是满足人的使用,更重要的是从人的尺度、情感、行为出发,充分考虑日照、遮阳、通风等环境因素,尽可能地满足使用群体的需求,使人们都可以享受丰富多彩的户外休闲活动的乐趣。

景观环境设计是以多学科交叉的方法来研究人与环境、行为及场所之间的互动关系。全面、系统地进行环境行为与环境设计理论的基础研究及其应用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行为理论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是内在的,人的行为是外显的。内在的心理活动可以称为内部行为,外显的行为称为外部行为,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外部行为转化为内部行为称为行为的内化,内部行为转化为外部行为称为行为的外化。内化提供了一种手段,使人们在没有外部活动的情况下与现实世界进行潜在的交互作用(如思考、想象、考虑计划等);当内部行为需要实现或调整时,就发生了行为的外化过程。外在的行为受内在的心理活动所支配,内在的心理活动通过外在的行为才能起作用和得到表现。心理和行为均按一定的活动规律进行。

此外,行为还受动机支配,由一系列活动组成。每个活动都受目标控制。活动是有意识的,并且不同的活动可能会达到相同的目标。活动是通过具体操作来完成的。操作本身并没有自己的目标,它只是被用来调整活动以适应环境,操作受环境条件的限制。

传播学的先驱者之一,德国心理学家库尔德·勒温在格式塔思想路线下,根据物理学中出现的部分取决于整体的场现象,提出了场理论,用于研究心理现象。根据场理论,行为必须用个体的心理场来解释勒温的“场理论”,为我们探求大众心理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勒温在场理论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叫“生活空间”。所谓“生活空间”是指人的行为,也就是人和环境的交互作用。

运用勒温的场理论分析大众的心理或行为(前者是内隐的,后者是外显的)可以看出,这种研究思路带有多维性(不仅研究大众,同时也重视环境)、动态性(大众的内在因素与媒介环境因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主动性(大众不仅接受环境媒介刺激的影响,同时还可以反作用于环境媒介)。显然,这种研究方法比刺激反应模式更能真实地反映出大众心理的复杂性、变化性和主观能动性。

对于外部空间环境而言,人的行为与空间环境密切联系、相互制约,人们一切的外部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中展开的,因而会受到环境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光照、颜色、气味与声音。同时,一定的空间形态还会诱发特定的环境行为,人的诸多心理特征也会影响行为的发生,如人的领域感、依托感与趋光心理,同时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也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甚至人们的受教育程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的行为。人的外部行为是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人性化的景观环境设计,必须综合考量这些要素,从人的体验出发,以服务多数大众为目的,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景观环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