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论
法律大致可以解释为一套规则的系统。无论令行禁止还是悉听尊便都是在规则调整的范围内实现的。离开规则,法律也就不成其为法律了。有一种十分生动的说法——法律就如同长了牙齿的“嘴巴”。不光会“说话”,还会“咬人”。如此以观,“(立法者)讲出来的话”就是法律,“咬人”就是适用法律。法律不是社会的“装饰品”,而是“必要的恶”。在“必要”的范围内,社会获得退而求其次的善。“必要”之外,则是绝对的恶。但无论善恶,它们要真正地发挥作用,光说不练是不行的。离开“咬人”这个环节,试问谁还会老老实实地遵守法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可是,怎样才能实施好法律呢?对于本书的追求来说,这是个过于巨大也无法回答的问题。但提示一下法律实施的两个方面,对于回归本书的主题还是必要的。这两个方面一是相对社会而言的法律的遵守,二是相对国家而言的法律的适用。试想一下,如果法律没有提供什么具体的规则,或者所提供的规则是可以任意解释和实施的,那么,人民怎么遵守?国家如何适用?在这样的法律面前社会何以自保?个人何以自保?如果社会与个人不能自保,政府与国家又何以善终?因此,这是一等一的大问题,需要极其认真地对待。
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部门法。常常被比喻为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剑锋所指是人的生命、自由、权利和财产。因此,不能有任何的马虎与草率。弄清楚刑法规则的各个方面,可以从技术上防止人民无所适从,防止政府权力滥用。在工具理性的意义上,为刑法的有效实施创造必要的前提与条件。(https://www.daowen.com)
刑法学的任务是揭示刑法的真理,即需要在纷繁复杂的刑法条文中把罪与刑的真理揭示出来。而分析与归纳刑法规则是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只有在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罪与刑的真相与真理才能清晰地展现出来。
那么,刑法规则是什么?它从哪里来?以什么形式存在?为什么存在?这种存在在刑法上有什么意义?它与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是什么关系?凡此种种都需要我们回答。本书就是一次认真的尝试,希望能“掀起刑法的盖头,让世人看看刑法的真容”!